海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西院区低氮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工程项目

(略) 海州区幸福路16 (略) (略) 西院区

(略) (略)

项目占地面积321.6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项目原有锅炉使用不清洁燃料已经淘汰拆除, (略) 区供暖,进 (略) 区公用辅助基础设施,西院区现有锅炉房新增五台低氮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及管道等。

(一)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严禁医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浓排水、锅炉检修废水等,经院区污水站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进大浦污水处理厂处理。大浦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 A 标准。

(二)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震、消声、隔音、加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项目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 燃气锅炉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西院区低氮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工程项目

(略) 海州区幸福路16 (略) (略) 西院区

(略) (略)

项目占地面积321.6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项目原有锅炉使用不清洁燃料已经淘汰拆除, (略) 区供暖,进 (略) 区公用辅助基础设施,西院区现有锅炉房新增五台低氮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及管道等。

(一)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严禁医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浓排水、锅炉检修废水等,经院区污水站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进大浦污水处理厂处理。大浦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 A 标准。

(二)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减震、消声、隔音、加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项目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 燃气锅炉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