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产品供应商及产品目录》修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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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产品供应商及产品目录》修订公告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根据《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进 (略)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3〕7号)要求,受市民政局委托,现发布2023年《产品目录》修订公告,满足条件的产品供应商可根据要求参与本次修订工作。

一、产品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主体定义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

2.除下方3至5条所列的特殊情况外,应以产品的直接生产商为主体进行申报。

3.医疗器械产品应由其注册(备案)文件中所列明的注册(备案)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4.委托生产的产品(OEM、ODM等)应以品牌持有方为主体进行申报。

5.产品生产商/品牌持有方为境外主体的,应由上海区域之经销商/代理商为主体进行申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无产品质量或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诚信状况良好;

2.供应商不得 (略)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机构。

二、产品要求

(一)产品资质要求

1.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适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程》(DB31/1202--2019)中的租赁服务操作要求;

2.申报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备案或注册。

3.产品应已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应为该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已完成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产品无需提供);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应符合附件1:《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程》(DB31/1202--2019)中4.2的相关要求;

2.产品应能经受多次标准化的洗消操作,在此期间,产品功能、性能等不受影响。如若不能满足,则产品提供方应免费更换新产品。

(三)产品类别及功能要求

1.产品应在《辅具目录》类别范围内,同一个三级类别内,每个供应商仅允许入围一个产品;

2.产品应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等特殊群体使用,操作简单易学;

3.产品应适合家庭使用,需专业人员操作的专业设备不在本次产品目征集范围内;

4.产品应适合租赁场景使用,方便拆卸与运输,原则上1-2人即可完成各类场景(尤其是无电梯场景)的搬运工作;

5.优先选择在价格水平、功能等方面与2022版《辅具目录》具有差异化的产品。

三、其他要求

1.承诺进入《辅具目录》 (略) 康复辅具主管单位及其指定机构开展的宣传工作,应按要求提供产品图片、简介等宣传素材;应免 (略) 康复辅具创新产品体验馆、区级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示范点、展示间等体验场所的产品陈列;应配合上海老博会康复辅具展区的布展、 (略) 民政局或康复器具协会组织的其他推广活动等;

2.承诺进入《辅具目录》后优先保障租赁产品的采购需求,不得因原材料涨价、市场需求激增等原因拒绝(或变相拒绝)供货;

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并满足本公告所提出的要求;

4.承诺始终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主 (略) 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的监管。

四、修订形式及进度安排

(一)本次修订包括新产品扩增、老产品资质复核两种形式:

1.申请新产品扩增的供应商可根据附件3、附件4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材料预审、资质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后,对应供应商及产品进入《辅具目录》。

2.对于已入围《辅具目录》的产品,供应商根据附件3、附件4要求对本单位及相关产品资质进行自查,并在线提交自查情况,如有资质文件需要更新的,需重新上传最新资质。经协会复核无误后,即保留其入围资格。

(二)本次《辅具目录》修订的申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24:00,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均视为无效。

(三)主要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审查工作

预计时间

1

资质核查

2023年12月底

2

产品功能及性能评审

(仅新申报产品参加)

2024年1月下旬

3

入围产品议价

2024年1月底

4

新版《辅具目录》公示

2024年3月

注:实际工作 (略) 康复器具协会通知为准

五、申请方法

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 (略) 康复辅具社区租赁”首页的“目录修订”按钮进入新产品扩增及老产品资质复核界面,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

2.提交的材料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3.提交所有材料需为中文版本,如原始文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

4.在线提交的资质信息为本次修订工作资质审核的唯一依据,请供应商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每件产品对应一套申报材料,如同一供应商需提报多个产品的,请分别提交。

联系人:邹雨婷

电 话:021-6295 2131

邮 箱:*@*hanghai-intex.com

附件:1. 《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程》(DB31/1202--2019)

2. 产品类别

3. 资质材料清单

(略) 康复器具协会

2023年11月27日


索取号: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根据《 (略) 民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进 (略)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3〕7号)要求,受市民政局委托,现发布2023年《产品目录》修订公告,满足条件的产品供应商可根据要求参与本次修订工作。

一、产品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主体定义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

2.除下方3至5条所列的特殊情况外,应以产品的直接生产商为主体进行申报。

3.医疗器械产品应由其注册(备案)文件中所列明的注册(备案)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4.委托生产的产品(OEM、ODM等)应以品牌持有方为主体进行申报。

5.产品生产商/品牌持有方为境外主体的,应由上海区域之经销商/代理商为主体进行申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无产品质量或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诚信状况良好;

2.供应商不得 (略)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机构。

二、产品要求

(一)产品资质要求

1.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适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程》(DB31/1202--2019)中的租赁服务操作要求;

2.申报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备案或注册。

3.产品应已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应为该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已完成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产品无需提供);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应符合附件1:《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程》(DB31/1202--2019)中4.2的相关要求;

2.产品应能经受多次标准化的洗消操作,在此期间,产品功能、性能等不受影响。如若不能满足,则产品提供方应免费更换新产品。

(三)产品类别及功能要求

1.产品应在《辅具目录》类别范围内,同一个三级类别内,每个供应商仅允许入围一个产品;

2.产品应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等特殊群体使用,操作简单易学;

3.产品应适合家庭使用,需专业人员操作的专业设备不在本次产品目征集范围内;

4.产品应适合租赁场景使用,方便拆卸与运输,原则上1-2人即可完成各类场景(尤其是无电梯场景)的搬运工作;

5.优先选择在价格水平、功能等方面与2022版《辅具目录》具有差异化的产品。

三、其他要求

1.承诺进入《辅具目录》 (略) 康复辅具主管单位及其指定机构开展的宣传工作,应按要求提供产品图片、简介等宣传素材;应免 (略) 康复辅具创新产品体验馆、区级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示范点、展示间等体验场所的产品陈列;应配合上海老博会康复辅具展区的布展、 (略) 民政局或康复器具协会组织的其他推广活动等;

2.承诺进入《辅具目录》后优先保障租赁产品的采购需求,不得因原材料涨价、市场需求激增等原因拒绝(或变相拒绝)供货;

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并满足本公告所提出的要求;

4.承诺始终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主 (略) 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的监管。

四、修订形式及进度安排

(一)本次修订包括新产品扩增、老产品资质复核两种形式:

1.申请新产品扩增的供应商可根据附件3、附件4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材料预审、资质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后,对应供应商及产品进入《辅具目录》。

2.对于已入围《辅具目录》的产品,供应商根据附件3、附件4要求对本单位及相关产品资质进行自查,并在线提交自查情况,如有资质文件需要更新的,需重新上传最新资质。经协会复核无误后,即保留其入围资格。

(二)本次《辅具目录》修订的申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24:00,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均视为无效。

(三)主要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审查工作

预计时间

1

资质核查

2023年12月底

2

产品功能及性能评审

(仅新申报产品参加)

2024年1月下旬

3

入围产品议价

2024年1月底

4

新版《辅具目录》公示

2024年3月

注:实际工作 (略) 康复器具协会通知为准

五、申请方法

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 (略) 康复辅具社区租赁”首页的“目录修订”按钮进入新产品扩增及老产品资质复核界面,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

2.提交的材料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3.提交所有材料需为中文版本,如原始文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

4.在线提交的资质信息为本次修订工作资质审核的唯一依据,请供应商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每件产品对应一套申报材料,如同一供应商需提报多个产品的,请分别提交。

联系人:邹雨婷

电 话:021-6295 2131

邮 箱:*@*hanghai-intex.com

附件:1. 《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程》(DB31/1202--2019)

2. 产品类别

3. 资质材料清单

(略) 康复器具协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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