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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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 D29000--2023-0434 分 类: 污染防治
发文机关: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11-20 16:19:55
标 题: 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中 (略) 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796-*

通讯地址:万安县万安中大道 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中 (略) 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吉安-万安县

建设单位

江西中 (略)

环评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

根据专家意见以及《报告表》结论性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 (略) 万安县工业园(二期)。项目废水处理站选址 (略) 万安县工业园(二期)江西中信华现有厂区内,废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南侧,地理坐标为E114°43′16.715″,N26°27′39.212″项目占地面积13650m2,项目厂区北侧为迎宾大道,东侧为纵五路,南侧为云七路,西面为纵四路。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废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主要为:将原环评综合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一级反应池+一级JDL池+一级反应池+二级PH调节池+兼氧4SMBR工艺处理技改为采用调节池+反应池+pH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一级沉淀池+二级JDF池+水解酸化池+厌氧罐+缺氧罐1+缺氧罐2+好氧罐1+好氧罐2+好氧罐3+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1+好氧池2+生化二沉池+MBR池,处理能力4000m3/d;同时对油墨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增加和完善酸析工艺,增加完善后的油墨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析+pH调节池+沉淀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300m3/d;含镍废水依托原有含镍废水处理系统(中和絮凝+沉淀+生化处理)处理能力100m3/d;在15厂房及25号厂房内各新建一个处理能力10m3/d高氨氮废水预处理系统;在22号厂房内建设一条镀镍废液回收系统,30号厂房内建设一条镀金废液回收系统;高氨氮废水预处理系统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除废水处理站技改外,其余主体工程不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该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

并根据污染物性质、种类等分别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密闭、车间通风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高氨氮废水处理区废气经酸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本项目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及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镀镍废液回收后尾液、镀金废液回收后尾液,微蚀液、电镀铜废液、化学铜废液、抗氧化废液、导电胶废液、脱膜废液、显影废液、棕氧化废液、有机废液、酸洗废液、废气喷淋废水等。镀镍废液回收尾液、镀金废液回收尾液经树脂回收后,尾液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脱膜废液、有机废液、显影废液及棕氧化废液进入油墨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电镀铜废液、化学镀铜废液、抗氧化废液、导电胶废液、微蚀废液进入厂区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含镍废水、油墨废水及高浓度氨氮废水与酸洗废液、废气喷淋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及万安县工业园区尾水提升达标处理厂接管标准严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安县工业园区尾水提升达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样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项目废水、物料、固废均需存放于固定场所内,不得设置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治”的原则,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使用和暂存区、废水和废液收集处理设施等场所需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防治出现泄漏。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轻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控制好项目周边规划,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八)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强化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和环保意识,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九)排污口规范化。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必须按照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以上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生产工艺、规模、性质、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五、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建成投入生产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 (略) 万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执法。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5日


索 引 号: D29000--2023-0434 分 类: 污染防治
发文机关: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11-20 16:19:55
标 题: 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中 (略) 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796-*

通讯地址:万安县万安中大道 邮编:*

项目名称

江西中 (略) 废液减量及废水处理站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吉安-万安县

建设单位

江西中 (略)

环评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

根据专家意见以及《报告表》结论性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 (略) 万安县工业园(二期)。项目废水处理站选址 (略) 万安县工业园(二期)江西中信华现有厂区内,废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南侧,地理坐标为E114°43′16.715″,N26°27′39.212″项目占地面积13650m2,项目厂区北侧为迎宾大道,东侧为纵五路,南侧为云七路,西面为纵四路。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废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主要为:将原环评综合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一级反应池+一级JDL池+一级反应池+二级PH调节池+兼氧4SMBR工艺处理技改为采用调节池+反应池+pH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一级沉淀池+二级JDF池+水解酸化池+厌氧罐+缺氧罐1+缺氧罐2+好氧罐1+好氧罐2+好氧罐3+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1+好氧池2+生化二沉池+MBR池,处理能力4000m3/d;同时对油墨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增加和完善酸析工艺,增加完善后的油墨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析+pH调节池+沉淀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300m3/d;含镍废水依托原有含镍废水处理系统(中和絮凝+沉淀+生化处理)处理能力100m3/d;在15厂房及25号厂房内各新建一个处理能力10m3/d高氨氮废水预处理系统;在22号厂房内建设一条镀镍废液回收系统,30号厂房内建设一条镀金废液回收系统;高氨氮废水预处理系统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除废水处理站技改外,其余主体工程不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该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

并根据污染物性质、种类等分别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密闭、车间通风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高氨氮废水处理区废气经酸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本项目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及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镀镍废液回收后尾液、镀金废液回收后尾液,微蚀液、电镀铜废液、化学铜废液、抗氧化废液、导电胶废液、脱膜废液、显影废液、棕氧化废液、有机废液、酸洗废液、废气喷淋废水等。镀镍废液回收尾液、镀金废液回收尾液经树脂回收后,尾液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脱膜废液、有机废液、显影废液及棕氧化废液进入油墨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电镀铜废液、化学镀铜废液、抗氧化废液、导电胶废液、微蚀废液进入厂区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含镍废水、油墨废水及高浓度氨氮废水与酸洗废液、废气喷淋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及万安县工业园区尾水提升达标处理厂接管标准严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安县工业园区尾水提升达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样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项目废水、物料、固废均需存放于固定场所内,不得设置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治”的原则,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使用和暂存区、废水和废液收集处理设施等场所需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防治出现泄漏。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轻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控制好项目周边规划,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八)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强化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和环保意识,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九)排污口规范化。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必须按照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以上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生产工艺、规模、性质、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五、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建成投入生产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 (略) 万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执法。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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