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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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发布时间:2023-11-27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 (略) 新院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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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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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 (略) 新院区
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略) 屯昌县屯城镇城北社区居委会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
海南 (略)
本次项目 (略) 新院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4层门诊综合楼、一栋三层急诊综合楼、一 (略) 楼、一栋2层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以及配套的氧气站、垃圾房、污水处理工程等。
项目用 (略) 用地,符合《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要求。①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通过雨 (略) 政雨水管网;医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及锅炉排 (略) 政污水管网,医院全部废水最终汇入屯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②废气: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检验室废气、机动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含病原体废气和垃圾收集点废气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排气筒沿着门诊综合楼引至21.2m高的楼顶后,架 (略) 楼, (略) 楼 (略) 楼楼顶东南 (略) 楼3m高度处排放(即锅炉废气排气筒高54.1m),检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1.1m高门诊综合楼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UV光解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停车场、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废气影响较小;医院含病原体废气和垃圾收集点废气通过日常的消毒后影响较小。③噪声: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水泵、冷却塔、发电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医疗设备、社会噪声等。水泵、发电机等等安装在地下机房内,风机安装使用减震基座,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影响;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隔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其余(医疗废水)独立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废含汞荧光灯管、检验废液等危废量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废机油这部分不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直接由绿化养护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一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医护人员及行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餐厨垃圾产生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脂产生量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上来讲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项目用 (略) 用地,选址符合《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屯昌县“三区三线”、 (略) “三线一单”
本项目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因本项目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COD及氨氮不再进行分配。医疗废物交由有医疗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 (略) 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处置率为100%。 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NOX总量控制指标为0.314t/a;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47×10-3t/a。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产生的影响。项目已经场地平整完成,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植物种类一般,生态环境质量简单,生态环境敏感性较为简单,未涉及珍稀物种或保护级古树,未 (略) 级自然保护区, (略) 级保护植物类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项目区位于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属于二类区,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屯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9-2030年)(见附图1.5-1),本项目位于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区域周边水体主要为大同水库、加*水库及深田水库,现状使用功能均为灌溉。结合《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大同水库、加*水库及深田水库水质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执行;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项目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筛选值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据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本项目在运输、装卸、贮存化学品过程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均可发生事故,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在化学品存储点设置截流沟,地面设置防腐防渗、有消防沙等物资,污水站硬化,设置专人管理可有效防止事故风险的发生。
为了解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建设单位首次公示于屯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于屯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进行公示,并提供了提交意见表的联系方式、电子收件邮箱以及自纸质版收间地址,但公示之日起,至今还未收到公众对本次项目的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3-11-27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 (略) 新院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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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略) 屯昌县屯城镇城北社区居委会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
海南 (略)
本次项目 (略) 新院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4层门诊综合楼、一栋三层急诊综合楼、一 (略) 楼、一栋2层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以及配套的氧气站、垃圾房、污水处理工程等。
项目用 (略) 用地,符合《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要求。①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通过雨 (略) 政雨水管网;医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及锅炉排 (略) 政污水管网,医院全部废水最终汇入屯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②废气: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检验室废气、机动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含病原体废气和垃圾收集点废气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排气筒沿着门诊综合楼引至21.2m高的楼顶后,架 (略) 楼, (略) 楼 (略) 楼楼顶东南 (略) 楼3m高度处排放(即锅炉废气排气筒高54.1m),检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1.1m高门诊综合楼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UV光解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停车场、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废气影响较小;医院含病原体废气和垃圾收集点废气通过日常的消毒后影响较小。③噪声: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水泵、冷却塔、发电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医疗设备、社会噪声等。水泵、发电机等等安装在地下机房内,风机安装使用减震基座,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影响;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隔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其余(医疗废水)独立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废含汞荧光灯管、检验废液等危废量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废机油这部分不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直接由绿化养护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一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医护人员及行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餐厨垃圾产生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脂产生量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上来讲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项目用 (略) 用地,选址符合《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屯昌县“三区三线”、 (略) “三线一单”
本项目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因本项目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COD及氨氮不再进行分配。医疗废物交由有医疗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 (略) 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处置率为100%。 项目使用天然气锅炉NOX总量控制指标为0.314t/a;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47×10-3t/a。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产生的影响。项目已经场地平整完成,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植物种类一般,生态环境质量简单,生态环境敏感性较为简单,未涉及珍稀物种或保护级古树,未 (略) 级自然保护区, (略) 级保护植物类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项目区位于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属于二类区,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屯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9-2030年)(见附图1.5-1),本项目位于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区域周边水体主要为大同水库、加*水库及深田水库,现状使用功能均为灌溉。结合《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大同水库、加*水库及深田水库水质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执行;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项目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筛选值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据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本项目在运输、装卸、贮存化学品过程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均可发生事故,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在化学品存储点设置截流沟,地面设置防腐防渗、有消防沙等物资,污水站硬化,设置专人管理可有效防止事故风险的发生。
为了解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建设单位首次公示于屯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于屯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进行公示,并提供了提交意见表的联系方式、电子收件邮箱以及自纸质版收间地址,但公示之日起,至今还未收到公众对本次项目的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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