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面积: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由三个产业园组成,规划总面积为1877.97公顷。其中,芦洋产业园规划面积1160.55公顷,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面积324.06公顷,信江产业园(包括湖丰组团和黑滑石产业基地)规划面积393.36公顷。
????规划内容:芦洋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核心范围,规划联动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集聚一批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领域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园:贯彻落实国家、 (略)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高标准规划、高起点打造,建设成为特色突出、功能集聚、服务集成、产业集群、经济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小镇。
信江产业园: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吸引大型投资企业,塑造一流综合物流基地,构筑生态型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建成具有现代化特色的黑滑石专业产业园区。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废气、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治理措施:
????1、废水:芦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芦洋产业园和霞峰产业园,现运行规模为12000t/d,芦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信江产业园废水经企业处理达标后排入信江。
????2、废气:优化能源结构,采用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和脱硝治理措施,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后,定期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和运营期植被恢复。
????三、主要环评结论
????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满足相应要求,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规模、规划产业和规划布局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祝主任???电话:*
????通信地址: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境科学 (略)
????联系人:毛工??电话:0791-*???????邮箱: ?*@*q.com
通信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701室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附件: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信息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面积: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由三个产业园组成,规划总面积为1877.97公顷。其中,芦洋产业园规划面积1160.55公顷,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面积324.06公顷,信江产业园(包括湖丰组团和黑滑石产业基地)规划面积393.36公顷。
????规划内容:芦洋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核心范围,规划联动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集聚一批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领域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园:贯彻落实国家、 (略)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高标准规划、高起点打造,建设成为特色突出、功能集聚、服务集成、产业集群、经济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小镇。
信江产业园: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吸引大型投资企业,塑造一流综合物流基地,构筑生态型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建成具有现代化特色的黑滑石专业产业园区。
????二、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废气、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治理措施:
????1、废水:芦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芦洋产业园和霞峰产业园,现运行规模为12000t/d,芦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信江产业园废水经企业处理达标后排入信江。
????2、废气:优化能源结构,采用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合理建设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和脱硝治理措施,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控制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后,定期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和运营期植被恢复。
????三、主要环评结论
????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满足相应要求,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规模、规划产业和规划布局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祝主任???电话:*
????通信地址: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境科学 (略)
????联系人:毛工??电话:0791-*???????邮箱: ?*@*q.com
通信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701室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附件: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信息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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