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泉台审批公用许可〔202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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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泉台审批公用许可〔2023〕67号

  行政许可事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申请单位: 泉州台商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杜清辉

  住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871-8号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现准予你单位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许可内容:经组织现场踏勘,确因泉州台商投 (略) (略) 政供水表,同意你单位在东园镇滨湖东路人挖掘部分行道长7米、宽1.5米、面积10.5平方米、管径DN110,用于新建水表施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许可期限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3日。

  从事该许可事项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施工前你单位应当规范设置围挡,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施工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公示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文号、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应文明作业 (略) 道路附属设施的结构安全、正常使用和检测维修。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和边沟等。施工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如需迁移、 (略) 政附属设施的应邀请涉及的管线或管养单位到场指导,迁移、改建的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临时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弃土,应当规范、整洁,砂、石、水泥等材料应采用帆布下垫上盖,不得扬尘;严禁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施工中产生的渣土、泥浆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或袋装,不得溢流路面,严禁将泥浆、废水直接排入雨污水井;施工完毕及时拆除障碍物,清理场地,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盲道等道路设施。道路设施如有损坏,应按原状恢复。道路修复质量应高于原路面(滨湖东路)结构层强度标准,施工完毕后你单位务必通知区资 (略) (略) 现场验收,施工至结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泉州台商 (略) 负责。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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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事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申请单位: 泉州台商 (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杜清辉

  住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871-8号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现准予你单位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许可内容:经组织现场踏勘,确因泉州台商投 (略) (略) 政供水表,同意你单位在东园镇滨湖东路人挖掘部分行道长7米、宽1.5米、面积10.5平方米、管径DN110,用于新建水表施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许可期限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3日。

  从事该许可事项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施工前你单位应当规范设置围挡,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施工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公示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文号、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应文明作业 (略) 道路附属设施的结构安全、正常使用和检测维修。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和边沟等。施工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如需迁移、 (略) 政附属设施的应邀请涉及的管线或管养单位到场指导,迁移、改建的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临时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弃土,应当规范、整洁,砂、石、水泥等材料应采用帆布下垫上盖,不得扬尘;严禁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施工中产生的渣土、泥浆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或袋装,不得溢流路面,严禁将泥浆、废水直接排入雨污水井;施工完毕及时拆除障碍物,清理场地,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盲道等道路设施。道路设施如有损坏,应按原状恢复。道路修复质量应高于原路面(滨湖东路)结构层强度标准,施工完毕后你单位务必通知区资 (略) (略) 现场验收,施工至结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泉州台商 (略) 负责。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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