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淄博创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2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淄博创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 (略) 年产7500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淄 (略) 年产7500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 | (略) 桓台县马桥镇北一村 | 淄 (略) | 山东 (略) | 项目位于马桥化工产业园,已 (略) 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1-*-89-01-*)。拟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0.5亩,建设生产车间面积300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21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7500t/a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的生产能力。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进行建设。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水喷淋设施废水进入沉淀池,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复配工序用水;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最高浓度限值和 (略) 接管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 (略) 进行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液体原料开盖废气、有机液体周转废气、反应釜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和密闭的管道输至一级水喷淋+干燥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VOCs和*烯酸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和表3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要求(2000无量纲)。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要求。 加强管理,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五、固废污染防治。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亚硝酸钠外的废包装袋、沉渣和混凝土废物,一般固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废暂存及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仓库、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九、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 (略) 年产7500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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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淄 (略) 年产7500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 | (略) 桓台县马桥镇北一村 | 淄 (略) | 山东 (略) | 项目位于马桥化工产业园,已 (略) 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1-*-89-01-*)。拟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0.5亩,建设生产车间面积300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21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7500t/a聚羧酸减水剂产品的生产能力。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进行建设。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水喷淋设施废水进入沉淀池,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复配工序用水;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最高浓度限值和 (略) 接管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 (略) 进行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液体原料开盖废气、有机液体周转废气、反应釜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和密闭的管道输至一级水喷淋+干燥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VOCs和*烯酸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和表3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要求(2000无量纲)。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要求。 加强管理,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五、固废污染防治。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亚硝酸钠外的废包装袋、沉渣和混凝土废物,一般固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废暂存及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仓库、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九、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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