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莱尔电子有限公司迁建
东莞市科莱尔电子有限公司迁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科莱尔电子有限公司(迁建)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天鹅湖路105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信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迁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80m2,建筑面积2160m2,年产塑胶制品(数码3C电子电器产品外壳)2000万个、五金制品(USB连接器配件)3000万个。迁建后项目共有员工35人,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有机废气:项目注塑成型过程由于塑胶粒受热会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项目拟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为84%,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未收集到的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臭气浓度: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混料、碎料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修模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下水道,经市政管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制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④生产时间安排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运营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同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场所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 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
公示时间 | 2023-11-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科莱尔电子有限公司(迁建)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天鹅湖路105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信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迁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80m2,建筑面积2160m2,年产塑胶制品(数码3C电子电器产品外壳)2000万个、五金制品(USB连接器配件)3000万个。迁建后项目共有员工35人,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有机废气:项目注塑成型过程由于塑胶粒受热会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项目拟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为84%,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未收集到的非*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臭气浓度: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混料、碎料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修模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下水道,经市政管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制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④生产时间安排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运营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同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场所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 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
公示时间 | 2023-11-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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