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27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 邮 箱:*@*63.com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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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 (略) 锅炉扩建项目 | (略) 临洮县辛店镇康家崖村甘肃 (略) 现有锅炉房内 | 甘肃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将在厂区原有锅炉房内拟建1台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不新增占地,用于冬季年产2万吨马铃薯精制淀粉、5万吨变性淀粉加工项目生产工艺干燥阶段热源和现有办公楼的生活供热,供热面积为3000m2。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 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在已建锅炉房内进行10t/h燃气锅炉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为保证锅炉燃烧废气中的NOx能达标排放,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并通过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200mg/m3、二氧化硫50mg/m3)。、 运营期废污水:运营期排水主要是锅炉排水、软化废水、树脂再生废水,以上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现有主体工程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用于企业自种的林带灌溉和鱼塘使用,因此治理措施可行。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运营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更换后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除氧器废滤料由更换厂家回收,场内不暂存。 |
2 | 甘肃鑫晟 (略) 砂石料加工及备料场项目 | 临洮县中铺镇上铺村原小河沟沙厂 | 甘肃鑫晟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32669m2,总建筑面积3590m2,主要建设一条年加工3万m3建筑砂石料生产线以及为临康广高速公路LKG5标材料的堆放(碎石),建设内容为封闭式生产车间、半封闭式原料库(三面围挡+顶棚)、半封闭(三面围挡+顶棚)成品库等,原料为外购砂石矿,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筛分机和制砂机等,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环保厕所、供电等辅助和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 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生产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破碎、筛分、制砂机加工粉尘和堆场粉尘,进料口采用喷雾抑尘,破碎机及滚筒筛、制砂机置于全封闭结构生产车间内+3台喷雾抑尘装置;原料库及成品库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顶棚)、防尘网抑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因此洗砂废水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泥饼,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砖厂综合利用;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环保厕所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作肥;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甘肃中瑞 (略) 保温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临洮经济开发区中铺工业园甘肃中瑞新型保温建 材有限公司 | 甘肃中瑞 (略) | 甘肃 (略) | 项目总建筑面积2067.34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建设聚对亚苯基保温板生产 线、保温砂浆生产线各 1 条,年产聚对亚苯基保温板10万立方米;保温砂浆 3万t,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万元。 | 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在已建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保温砂浆生产线的水泥筒仓废气、上料废气、干混搅拌废气、干混砂浆产品装袋废气;保温板生产线的发泡和切割废气;*醇锅炉废气。保温砂浆生产线设置在生产车间内,上料工序设置喷雾抑尘设施;搅拌仓工序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将外购的包装袋套在包装机的出料口,由夹袋机构固定,保温砂浆通过阀门管道送入包装袋中,达到设定重量后停止装袋,进行封口,无组织废气在车间内排放;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上方加装的滤芯式除尘器收集,以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保温砂浆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颗粒物 20mg/m3)的排放限值;保温板发泡产生的非*烷总烃、*苯废气引入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处理(收集效率为70%,处理效率50%,引风机风量5000m3/h),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100mg/m3,*苯排放限值15mg/m3)的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切割工艺均在车间内进行,切割粉尘成分主要为水泥泡沫颗粒,粉尘随着机械的运动可能会在空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颗粒物沉降的范围较小,自然沉降在切割工序周围后由员工清扫,清扫时洒水抑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醇锅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为保证锅炉燃烧废气中的NOx能达标排放,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并通过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外排烟尘、SO2、NOx 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中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SO2排放浓度<200mg/m3、NOx 排放浓度<250mg/m3)。 运营期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离子树脂再生排水,以上排水同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线搅拌用水。因此治理措施可行。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运营期固废:项目生产边角料和原料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熔融拉丝重新制成纤维使用;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回收,场内不暂存;本项目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东侧,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4 |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 | (略) 临洮县中铺工业园(甘肃泰盛绿色 (略) 3号空地) | (略) | 甘肃博洋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650m2,项目厂区内共有1座生产车间。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 |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废酸碱贮存区设置一套碱液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库房采用负压封闭建设,内部有机废气经集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废污水: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职工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甘肃泰盛绿色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治理措施可行。危废库房内酸碱贮存间、半固体、液体贮存区地面及裙角、室外事故池等按照重点防渗建设,基础防渗采用2mm的HDPE(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人工防渗层+防渗混凝土+聚氨酯防腐涂层+2层环氧树脂防渗处理;库房内固体贮存区按照重点防渗建设,基础防渗采用2mm的HDPE(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人工防渗层+防渗混凝土+2层环氧树脂防渗处理。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自身运行过程中废劳保用品按照沾染危险废物种类,并入库房相应危废收集装置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 邮 箱:*@*63.com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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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 (略) 锅炉扩建项目 | (略) 临洮县辛店镇康家崖村甘肃 (略) 现有锅炉房内 | 甘肃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将在厂区原有锅炉房内拟建1台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不新增占地,用于冬季年产2万吨马铃薯精制淀粉、5万吨变性淀粉加工项目生产工艺干燥阶段热源和现有办公楼的生活供热,供热面积为3000m2。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 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在已建锅炉房内进行10t/h燃气锅炉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为保证锅炉燃烧废气中的NOx能达标排放,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并通过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200mg/m3、二氧化硫50mg/m3)。、 运营期废污水:运营期排水主要是锅炉排水、软化废水、树脂再生废水,以上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现有主体工程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用于企业自种的林带灌溉和鱼塘使用,因此治理措施可行。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运营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更换后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除氧器废滤料由更换厂家回收,场内不暂存。 |
2 | 甘肃鑫晟 (略) 砂石料加工及备料场项目 | 临洮县中铺镇上铺村原小河沟沙厂 | 甘肃鑫晟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32669m2,总建筑面积3590m2,主要建设一条年加工3万m3建筑砂石料生产线以及为临康广高速公路LKG5标材料的堆放(碎石),建设内容为封闭式生产车间、半封闭式原料库(三面围挡+顶棚)、半封闭(三面围挡+顶棚)成品库等,原料为外购砂石矿,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筛分机和制砂机等,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环保厕所、供电等辅助和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 | 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生产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破碎、筛分、制砂机加工粉尘和堆场粉尘,进料口采用喷雾抑尘,破碎机及滚筒筛、制砂机置于全封闭结构生产车间内+3台喷雾抑尘装置;原料库及成品库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顶棚)、防尘网抑尘,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技术,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悬浮物较少,不影响循环利用,因此洗砂废水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运营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泥饼,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砖厂综合利用;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集中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环保厕所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作肥;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甘肃中瑞 (略) 保温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临洮经济开发区中铺工业园甘肃中瑞新型保温建 材有限公司 | 甘肃中瑞 (略) | 甘肃 (略) | 项目总建筑面积2067.34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建设聚对亚苯基保温板生产 线、保温砂浆生产线各 1 条,年产聚对亚苯基保温板10万立方米;保温砂浆 3万t,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万元。 | 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在已建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保温砂浆生产线的水泥筒仓废气、上料废气、干混搅拌废气、干混砂浆产品装袋废气;保温板生产线的发泡和切割废气;*醇锅炉废气。保温砂浆生产线设置在生产车间内,上料工序设置喷雾抑尘设施;搅拌仓工序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将外购的包装袋套在包装机的出料口,由夹袋机构固定,保温砂浆通过阀门管道送入包装袋中,达到设定重量后停止装袋,进行封口,无组织废气在车间内排放;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上方加装的滤芯式除尘器收集,以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保温砂浆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颗粒物 20mg/m3)的排放限值;保温板发泡产生的非*烷总烃、*苯废气引入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处理(收集效率为70%,处理效率50%,引风机风量5000m3/h),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100mg/m3,*苯排放限值15mg/m3)的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切割工艺均在车间内进行,切割粉尘成分主要为水泥泡沫颗粒,粉尘随着机械的运动可能会在空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颗粒物沉降的范围较小,自然沉降在切割工序周围后由员工清扫,清扫时洒水抑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醇锅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为保证锅炉燃烧废气中的NOx能达标排放,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并通过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外排烟尘、SO2、NOx 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中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SO2排放浓度<200mg/m3、NOx 排放浓度<250mg/m3)。 运营期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离子树脂再生排水,以上排水同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线搅拌用水。因此治理措施可行。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运营期固废:项目生产边角料和原料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熔融拉丝重新制成纤维使用;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回收,场内不暂存;本项目废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东侧,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4 |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 | (略) 临洮县中铺工业园(甘肃泰盛绿色 (略) 3号空地) | (略) | 甘肃博洋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650m2,项目厂区内共有1座生产车间。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万元。 |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废酸碱贮存区设置一套碱液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库房采用负压封闭建设,内部有机废气经集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废污水: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职工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甘肃泰盛绿色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治理措施可行。危废库房内酸碱贮存间、半固体、液体贮存区地面及裙角、室外事故池等按照重点防渗建设,基础防渗采用2mm的HDPE(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人工防渗层+防渗混凝土+聚氨酯防腐涂层+2层环氧树脂防渗处理;库房内固体贮存区按照重点防渗建设,基础防渗采用2mm的HDPE(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人工防渗层+防渗混凝土+2层环氧树脂防渗处理。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自身运行过程中废劳保用品按照沾染危险废物种类,并入库房相应危废收集装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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