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局对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60米渔政趸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要才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XA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毅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60米渔政趸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3]1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60米渔政趸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 (略) 江阳区澄溪口佳乐广场(长江左岸,距宜昌航道里程914.45公里)建造总长约60米、宽12米、主*板以上为三层建筑的渔政趸船1座,建设水平投影长度为19.3米的斜坡式护岸、15m×1.5m的活动钢引桥、两个长3.5m×宽3.5m地牛、两个长2.5m×宽2.5m地牛,以及水、电、通信等附属设施。渔政趸船在宜宾建造完成后通过水运到达本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约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万元,占总投资的5.19%。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船舶停靠期间使用岸电,仅离港、靠岸时启用柴油发电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趸船顶专用烟道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输送至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不接收临时停靠其他工作船舶产生的舱底含油污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减少船舶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禁止在鱼类繁殖季节和产卵时段进行高噪声设备维修作业、急促鸣笛等行为,减少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产生的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机修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配备围油、收油等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趸船泊位配备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备和防撞靠泊设施。加强航标设置及日常维护。 三、《报告书》核定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在进入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前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23t/a、氨氮0.021t/a、总磷0.0037t/a,经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23t/a、氨氮0.0023t/a、总磷0.00023t/a。 四、项目应当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1/21 | |
有效期自 | 2023/11/21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局对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60米渔政趸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要才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XA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毅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60米渔政趸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3]1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60米渔政趸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 (略) 江阳区澄溪口佳乐广场(长江左岸,距宜昌航道里程914.45公里)建造总长约60米、宽12米、主*板以上为三层建筑的渔政趸船1座,建设水平投影长度为19.3米的斜坡式护岸、15m×1.5m的活动钢引桥、两个长3.5m×宽3.5m地牛、两个长2.5m×宽2.5m地牛,以及水、电、通信等附属设施。渔政趸船在宜宾建造完成后通过水运到达本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约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万元,占总投资的5.19%。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船舶停靠期间使用岸电,仅离港、靠岸时启用柴油发电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趸船顶专用烟道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输送至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不接收临时停靠其他工作船舶产生的舱底含油污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减少船舶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禁止在鱼类繁殖季节和产卵时段进行高噪声设备维修作业、急促鸣笛等行为,减少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产生的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机修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配备围油、收油等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趸船泊位配备符合工程要求的系船设备和防撞靠泊设施。加强航标设置及日常维护。 三、《报告书》核定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在进入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前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23t/a、氨氮0.021t/a、总磷0.0037t/a,经鸭儿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23t/a、氨氮0.0023t/a、总磷0.00023t/a。 四、项目应当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1/21 | |
有效期自 | 2023/11/21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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