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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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20000m3/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20000m3/d)

建设单位: (略) 秀屿区 (略)

建设地点: (略) 秀屿区礼泉西路(圣元环保旁)

建设过程:2010年委托福建高 (略) 编制了《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8月13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莆环保监[2010]38号,2010年8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于2012年6月具备进水条件。2022年8月正式启用二期工程。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秀屿区 (略) 于2021年8月20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7月3日和2021年7月4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 (略) 秀屿区 (略)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10000m3/d)验收监测报告》,2021年8月 (略) 秀屿区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2022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000m3/d)投入运行使用,于2023年10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10月11日和2023年10月12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3年11月编制完成《 (略) 秀屿区 (略)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20000m3/d)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11月 (略) 秀屿区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 (略) 秀屿区 (略) )、建设单位( (略) 秀屿区 (略) )以及一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秀屿区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20000m3/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20000m3/d)

建设单位: (略) 秀屿区 (略)

建设地点: (略) 秀屿区礼泉西路(圣元环保旁)

建设过程:2010年委托福建高 (略) 编制了《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8月13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莆环保监[2010]38号,2010年8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于2012年6月具备进水条件。2022年8月正式启用二期工程。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秀屿区 (略) 于2021年8月20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7月3日和2021年7月4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 (略) 秀屿区 (略)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10000m3/d)验收监测报告》,2021年8月 (略) 秀屿区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2022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000m3/d)投入运行使用,于2023年10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10月11日和2023年10月12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3年11月编制完成《 (略) 秀屿区 (略) (略) 秀屿污水处理厂工程一、二期工程(分期验收处理能力为20000m3/d)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11月 (略) 秀屿区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 (略) 秀屿区 (略) )、建设单位( (略) 秀屿区 (略) )以及一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秀屿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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