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受理和拟审批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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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受理和拟审批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受理和拟审批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沛县沛城街道、汉兴街道、朱寨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通凯 (略)

受理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1)沛县~鹿湾110千伏线路工程

①建设2回沛县~鹿湾110kV线路(沛县~鹿湾Ⅰ线、Ⅱ线),全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8.0km。拆除原110kV阎龙980线沛县T接线全线和110kV阎龙980线#17~#36塔段导线7.35km,拆除杆塔33基。

②建设2回龙城~鹿湾110kV线路(龙城~鹿湾线、龙鹿883线),全线电缆敷设线路路径总长约0.21km,其中采用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18km,双设单敷电缆线路约0.03km。拆除原110kV龙鹿883线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8km。

(2)阎集~沛县110kV线路工程

建设2回阎集~沛县110kV线路(阎集~沛县Ⅰ线、Ⅱ线),全线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5.69km,其中利用原有双回铁塔更换导线段线路路径长约1.81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5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38km。拆除110kV阎沛986线220kV阎集变构架~110kV沛县变构架段导线5.43km,拆除杆塔17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活污水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牵张场、跨越场及施工便道采取钢板、彩条布等临时铺垫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拆除杆塔的塔基混凝土基础进行拆除,作为建筑垃圾委托处理,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或恢复原状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3)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控制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4)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5)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中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的杆塔及导线等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相应导地线及附件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更换段不小于11m,新建段不小于16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线下的耕地、道路等场所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能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并落实。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更换段不小于11m,新建段不小于16m),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进一步降低可听噪声,降低架空线路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并落实。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 (略) (略) (略) (http://**)上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视频: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受理和拟审批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阎集~鹿湾(沛县)11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沛县沛城街道、汉兴街道、朱寨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通凯 (略)

受理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1)沛县~鹿湾110千伏线路工程

①建设2回沛县~鹿湾110kV线路(沛县~鹿湾Ⅰ线、Ⅱ线),全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8.0km。拆除原110kV阎龙980线沛县T接线全线和110kV阎龙980线#17~#36塔段导线7.35km,拆除杆塔33基。

②建设2回龙城~鹿湾110kV线路(龙城~鹿湾线、龙鹿883线),全线电缆敷设线路路径总长约0.21km,其中采用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18km,双设单敷电缆线路约0.03km。拆除原110kV龙鹿883线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8km。

(2)阎集~沛县110kV线路工程

建设2回阎集~沛县110kV线路(阎集~沛县Ⅰ线、Ⅱ线),全线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5.69km,其中利用原有双回铁塔更换导线段线路路径长约1.81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5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38km。拆除110kV阎沛986线220kV阎集变构架~110kV沛县变构架段导线5.43km,拆除杆塔17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活污水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牵张场、跨越场及施工便道采取钢板、彩条布等临时铺垫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拆除杆塔的塔基混凝土基础进行拆除,作为建筑垃圾委托处理,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或恢复原状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3)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控制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4)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5)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中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的杆塔及导线等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相应导地线及附件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更换段不小于11m,新建段不小于16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线下的耕地、道路等场所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能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并落实。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更换段不小于11m,新建段不小于16m),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进一步降低可听噪声,降低架空线路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制定监测计划并落实。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 (略) (略) (略) (http://**)上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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