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峨眉山市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峨眉山市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关 (略) 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 日-2023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传真:0833-*
地 址: (略) 万福西路6 (略)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四川绿 (略)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翻抛区和发酵区,其中翻抛区位于生产车间西南侧,主要进行秸秆等原料和污泥混合均匀;发酵区位于生产车间南北两侧,翻抛区东侧及北侧,主要进行静态好氧发酵和陈化。本项目辅助工程为地磅;公用工程由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组成;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放区和成品堆放区,污泥不在厂内暂存,直接运至翻抛区混料后用于发酵;环保工程包括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地下水及土壤防护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为办公用房,无食宿。项目建成后年产营养土(矿山复垦土、绿化土、有机营养土、土壤改良剂等)10.9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修建封闭的发酵车间,并安装自动卷帘门,原料和产品修建封闭厂房贮存,厂区不设置秸秆破碎生产过程,生产车间内恶臭产生源喷洒除臭药剂并设置UV除臭设备,翻抛区、堆放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进出车间门口设置风幕,以减少车辆进出时气体无组织扩散,合理调节生产时间尽量做到来料及时加工产品及时使用,减少原料和产品的存储;厂区设置雾炮机和车辆清洗设备,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封闭运输并严禁超载、超速;严格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全部硬化,修建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污泥辅料(含水率80%),和秸秆等原料(含水率10%)混合后水分被原料吸收,混合料含水率65%,且高温好氧发酵,水分蒸发较快,水蒸气冷凝液自然滴落回用于发酵陈化,发酵陈化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均回用于发酵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禁止设置废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使用的污泥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引(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原料重金属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等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并按要求建立存储、转运、利用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因工艺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其它部门意见:
(略) 发展与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202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略) 九里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 (略) 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建设无意见,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关 (略) 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 日-2023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传真:0833-*
地 址: (略) 万福西路6 (略)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绿宇禾科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四川绿 (略)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翻抛区和发酵区,其中翻抛区位于生产车间西南侧,主要进行秸秆等原料和污泥混合均匀;发酵区位于生产车间南北两侧,翻抛区东侧及北侧,主要进行静态好氧发酵和陈化。本项目辅助工程为地磅;公用工程由给水、排水、供电等工程组成;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放区和成品堆放区,污泥不在厂内暂存,直接运至翻抛区混料后用于发酵;环保工程包括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地下水及土壤防护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为办公用房,无食宿。项目建成后年产营养土(矿山复垦土、绿化土、有机营养土、土壤改良剂等)10.9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修建封闭的发酵车间,并安装自动卷帘门,原料和产品修建封闭厂房贮存,厂区不设置秸秆破碎生产过程,生产车间内恶臭产生源喷洒除臭药剂并设置UV除臭设备,翻抛区、堆放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进出车间门口设置风幕,以减少车辆进出时气体无组织扩散,合理调节生产时间尽量做到来料及时加工产品及时使用,减少原料和产品的存储;厂区设置雾炮机和车辆清洗设备,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封闭运输并严禁超载、超速;严格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全部硬化,修建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污泥辅料(含水率80%),和秸秆等原料(含水率10%)混合后水分被原料吸收,混合料含水率65%,且高温好氧发酵,水分蒸发较快,水蒸气冷凝液自然滴落回用于发酵陈化,发酵陈化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均回用于发酵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禁止设置废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使用的污泥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引(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原料重金属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等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并按要求建立存储、转运、利用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因工艺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其它部门意见:
(略) 发展与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202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略) 九里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 (略) 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建设无意见,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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