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石山水源输水管线穿越绕阳河左岸堤防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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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石山水源输水管线穿越绕阳河左岸堤防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略) :

  你单位《关于批复石山水源输水管线穿越绕阳河左岸堤防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盘水务〔2023〕4号)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石山水源输水管线穿越绕阳河左岸堤防工程建设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项工程涉绕阳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 (略) 河库管理服务中心( (略) 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

  二、开挖及恢复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实施。

  三、你单位应接受属地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 (略) 水利局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 (略) 水利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当涉堤防管线到达使用寿命或不再使用后,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拆除或封堵方案;未来该段河道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或防汛抢险,应给予配合。

  四、该项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你单位应提前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原管线拆除及恢复现状堤防工程应与《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同步实施。

  五、如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三年,如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六、本批复仅适用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略) 水利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

  你单位《关于批复石山水源输水管线穿越绕阳河左岸堤防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盘水务〔2023〕4号)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石山水源输水管线穿越绕阳河左岸堤防工程建设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项工程涉绕阳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 (略) 河库管理服务中心( (略) 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

  二、开挖及恢复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实施。

  三、你单位应接受属地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 (略) 水利局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 (略) 水利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当涉堤防管线到达使用寿命或不再使用后,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拆除或封堵方案;未来该段河道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或防汛抢险,应给予配合。

  四、该项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你单位应提前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原管线拆除及恢复现状堤防工程应与《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同步实施。

  五、如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三年,如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六、本批复仅适用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略) 水利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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