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晨公司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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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晨公司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天晨公司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镇江镇江口村、金村村、福石村和那射村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略) 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 (略) (略) 镇江镇江口村、金村村、福石村和那射村。项目升压站永久占地14942平方米,光伏板厂区及局部道路占地*.35平方米,项目属于渔光互补项目,年均发电量为13139.04万千瓦时。本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支架、光伏组件安装、箱变施工及安装、220千伏升压站建设、建设12兆瓦/24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站、35千伏电缆敷设等项目。本升压站新建220千伏升压站1座,升压站采用常规户外布置,新建主变器容量1×120兆伏安。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靠近敏感点附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堆放物料采用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池;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的居民楼,施工人员的食宿依托附近民居;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选取运输通道,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升压站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 (略) 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升压站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回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产生的废气是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食堂楼顶排放。

  2.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为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杂用水水 (略) 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光伏区运行期无噪声产生,升压站运行期间变压器本身及其冷却风扇运行会产生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废旧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废油泥暂存于升压站内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电池板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储能电池由电池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广东天晨公司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镇江镇江口村、金村村、福石村和那射村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略) 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 (略) (略) 镇江镇江口村、金村村、福石村和那射村。项目升压站永久占地14942平方米,光伏板厂区及局部道路占地*.35平方米,项目属于渔光互补项目,年均发电量为13139.04万千瓦时。本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支架、光伏组件安装、箱变施工及安装、220千伏升压站建设、建设12兆瓦/24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站、35千伏电缆敷设等项目。本升压站新建220千伏升压站1座,升压站采用常规户外布置,新建主变器容量1×120兆伏安。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靠近敏感点附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堆放物料采用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池;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项目租用当地的居民楼,施工人员的食宿依托附近民居;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选取运输通道,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升压站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 (略) 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升压站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回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产生的废气是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食堂楼顶排放。

  2.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升压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为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杂用水水 (略) 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光伏区运行期无噪声产生,升压站运行期间变压器本身及其冷却风扇运行会产生连续电磁性和机械性噪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废旧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废油泥暂存于升压站内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电池板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储能电池由电池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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