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复线瓯江口产业聚集区连接线工程第二施工合同段昆东路临时用地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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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复线瓯江口产业聚集区连接线工程第二施工合同段昆东路临时用地批前公示

沈海高速复线瓯江口产业聚集区连接线工程第二施工合同段 (昆东路 )临时用地批前公示
时间:2023-11-27 14:1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略) 瓯江口开发 (略) 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在灵昆街道昇平路与昆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临时用地项目 ,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厦1号楼902,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3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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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复线瓯江口产业聚集区连接线工程第二施工合同段 (昆东路 )临时用地批前公示
时间:2023-11-27 14:1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 ]

(略) 瓯江口开发 (略) 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在灵昆街道昇平路与昆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临时用地项目 ,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厦1号楼902,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3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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