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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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HNJLKP[2023]033-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

翁立龙

项目名称

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地理位置

(略) 云溪区云港路长江大道87号

项目简介

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投资*.09万元,年产700万套工业电机(HV电机和G1电机)及电机相关零部件。本项目为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G1电机14.5万套

现场

调查

人员

杨瑶华

时间

2023年8月9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翁立龙

检测

采样

人员

李俊、王磊

时间

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4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翁立龙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1)本次共检测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各1个作业岗位,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峰值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职业接触限值。

(2)本次化学毒物共检测二氧化锡、*烯酸、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各1个作业岗位,苯、*苯、二*苯、*苯、*酸*酯、*酸*酯、*酮、*酮、环己酮、正*醇、异*醇各2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本次物理因素共测量噪声20个作业点位,其中喷漆岗位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喷漆作业时由于气体压力或体积的突然变化或流体流动所产生的声音过大,产生较高分贝噪声,未采取有效的消声、吸声措施,且劳动者接触时间较长,导致喷漆岗位噪声超标。

(4)本次共检测紫外辐射1个作业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5)本次共检测高温4个作业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第六条的规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标准,该项目属于《目录》第三大类第(二十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结合本项目有害因素的化学毒性、岗位接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将本项目评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本项目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采用的生产工艺较先进,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比较全面,应急救援措施可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控制,个体防护用品基本发放到位,辅助用室设置全面,数量合理,建筑卫生学设计合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充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执行良好,职业卫生档案较齐全,职业病防治经费充足,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委托已经备案的职业健康体检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比较完善。就职业病防治方面而言,本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附件下载

HNJLKP[2023]033-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

翁立龙

项目名称

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地理位置

(略) 云溪区云港路长江大道87号

项目简介

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投资*.09万元,年产700万套工业电机(HV电机和G1电机)及电机相关零部件。本项目为汇川工业电机(700万套/年)及相关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G1电机14.5万套

现场

调查

人员

杨瑶华

时间

2023年8月9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翁立龙

检测

采样

人员

李俊、王磊

时间

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4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翁立龙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1)本次共检测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各1个作业岗位,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峰值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职业接触限值。

(2)本次化学毒物共检测二氧化锡、*烯酸、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各1个作业岗位,苯、*苯、二*苯、*苯、*酸*酯、*酸*酯、*酮、*酮、环己酮、正*醇、异*醇各2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本次物理因素共测量噪声20个作业点位,其中喷漆岗位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喷漆作业时由于气体压力或体积的突然变化或流体流动所产生的声音过大,产生较高分贝噪声,未采取有效的消声、吸声措施,且劳动者接触时间较长,导致喷漆岗位噪声超标。

(4)本次共检测紫外辐射1个作业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5)本次共检测高温4个作业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第六条的规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分类标准,该项目属于《目录》第三大类第(二十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结合本项目有害因素的化学毒性、岗位接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等综合分析,将本项目评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本项目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采用的生产工艺较先进,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比较全面,应急救援措施可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控制,个体防护用品基本发放到位,辅助用室设置全面,数量合理,建筑卫生学设计合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充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执行良好,职业卫生档案较齐全,职业病防治经费充足,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委托已经备案的职业健康体检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比较完善。就职业病防治方面而言,本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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