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胜境名园乡村休闲观光有限公司+黑峁墩村乡村振兴旅游服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榆林胜境名园乡村休闲观光有限公司+黑峁墩村乡村振兴旅游服务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黑峁墩村乡村振兴旅游服务基地项目原为新建圁水农业综合示范项目,原建 设单位为横山县圁水 (略) ,2012 年 12 月 4 日进行了项目备案, 2013 年 1 与 25 (略) 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原横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 于横山县圁水 (略) 新建圁水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的环保初审意 见》(横政环函﹝2013﹞5 号,见附件 5)对项目进行了初步审查,原则上同意该 项目实施并开展前期工作,并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的要求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在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之前,严禁开工建设。2014 年横山县 圁水 (略) 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项目场地建设了索 道,在原有人工湖上(租赁黑峁墩村已建成人工湖,人工湖建成时间 2012 年,建 设方为黑峁墩村)建设了休闲娱乐设施(蒙古包等),同时建成了农庄餐饮接待 区。由于本项目前期施工行动均发生在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且后期未进行继续建 设,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 〔2018〕31 号)中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本项目未批先 建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行政处罚追溯期限。 2022年3与 8日榆林胜境名园 (略) 对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 备案后项目名称为黑峁墩村乡村振兴旅游服务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 600 亩,其 中水域面积 400 亩,主要建设湖岛休闲娱乐区;*域面积 200 亩,主要分为农业 景观农事体验区、湖岛休闲娱乐区、农庄餐饮接待区、农耕文化展示教育和旅游 服务功能区。目前租赁的 400 亩水域湖岛休闲娱乐区及*域和水域湖岛休闲娱乐 区相连的索道工程已建成,农庄餐饮接待区已建成。
黑峁墩村乡村振兴旅游服务基地项目原为新建圁水农业综合示范项目,原建 设单位为横山县圁水 (略) ,2012 年 12 月 4 日进行了项目备案, 2013 年 1 与 25 (略) 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原横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 于横山县圁水 (略) 新建圁水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的环保初审意 见》(横政环函﹝2013﹞5 号,见附件 5)对项目进行了初步审查,原则上同意该 项目实施并开展前期工作,并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的要求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在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之前,严禁开工建设。2014 年横山县 圁水 (略) 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项目场地建设了索 道,在原有人工湖上(租赁黑峁墩村已建成人工湖,人工湖建成时间 2012 年,建 设方为黑峁墩村)建设了休闲娱乐设施(蒙古包等),同时建成了农庄餐饮接待 区。由于本项目前期施工行动均发生在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且后期未进行继续建 设,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 〔2018〕31 号)中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本项目未批先 建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行政处罚追溯期限。 2022年3与 8日榆林胜境名园 (略) 对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 备案后项目名称为黑峁墩村乡村振兴旅游服务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 600 亩,其 中水域面积 400 亩,主要建设湖岛休闲娱乐区;*域面积 200 亩,主要分为农业 景观农事体验区、湖岛休闲娱乐区、农庄餐饮接待区、农耕文化展示教育和旅游 服务功能区。目前租赁的 400 亩水域湖岛休闲娱乐区及*域和水域湖岛休闲娱乐 区相连的索道工程已建成,农庄餐饮接待区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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