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9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9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旭泰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多功能生态环保墙艺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47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47号旭泰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2

关于上海沪东电气(长兴)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零部件2万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48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48号上海沪东电气(长兴)有限公司

3

关于浙江益 (略) 年产全自动包装设备4000万套、生态降解环保包装材料10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49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49号浙江益 (略)

4

关于浙江长兴聚能 (略) 智能装配式复合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0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50号浙江长兴聚能 (略)

5

关于湖州 (略) 年产化纤布40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1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51号湖州 (略)

6

关于浙江 (略) 医用电子体温计、红外额温计 、电子血压计、红外耳温枪、血氧仪、无汞体温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2号

2023年10月8日

[2023]152号浙江 (略)

7

关于长兴 (略) 年产碳化硅坩埚5万只、浇注料2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3号

2023年10月8日

[2023]153号长兴 (略)

8

关于浙江 (略) 年产耐火材料81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4号

2023年10月8日

[2023]154号浙江 (略)

9

关于浙江 (略) 年产玻璃瓶容器2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5号

2023年10月9日

[2023]155号浙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 (略) 提起行政诉讼。


*-55157-34-长兴分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旭泰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多功能生态环保墙艺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47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47号旭泰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2

关于上海沪东电气(长兴)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零部件2万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48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48号上海沪东电气(长兴)有限公司

3

关于浙江益 (略) 年产全自动包装设备4000万套、生态降解环保包装材料10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49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49号浙江益 (略)

4

关于浙江长兴聚能 (略) 智能装配式复合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0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50号浙江长兴聚能 (略)

5

关于湖州 (略) 年产化纤布40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1号

2023年9月25日

[2023]151号湖州 (略)

6

关于浙江 (略) 医用电子体温计、红外额温计 、电子血压计、红外耳温枪、血氧仪、无汞体温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2号

2023年10月8日

[2023]152号浙江 (略)

7

关于长兴 (略) 年产碳化硅坩埚5万只、浇注料2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3号

2023年10月8日

[2023]153号长兴 (略)

8

关于浙江 (略) 年产耐火材料81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4号

2023年10月8日

[2023]154号浙江 (略)

9

关于浙江 (略) 年产玻璃瓶容器2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3〕155号

2023年10月9日

[2023]155号浙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 (略) 提起行政诉讼。


*-55157-34-长兴分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