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产业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保靖产业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保靖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略)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22〕107号)对园区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的要求,保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于2023年11月对开发区周边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底泥、地下水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境空气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监测因子SO2、NOx、TSP、氟化物、NH3、H2S、HCl、硫酸雾、TVOC,城东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监测因子为SO2、NOx、TSP、TVOC。监测结果表明,SO2、NOx、TSP、氟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NH3、H2S、HCl、TVOC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二、地表水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酉水设4个断面,白沙溪设2个断面,泗溪河设1个断面,监测因子:pH、DO、CODcr、BOD5、NH3-N、SS、TP、TN、石油类、硫化物、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镍、锰、铊、粪大肠菌群、总铬。监测结果表明(总氮不作为日常水质评价指标),酉水、泗溪河、白沙溪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均选择附近居民点,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土壤
本次土壤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锰、铊;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锰。监测结果表明,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农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
五、底泥
本次底泥监测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同时,在酉水设2个监测点位,白沙溪设2个监测点位,泗溪河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锰、铊,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
六、地下水。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pH、CODMn、NH3-N、Cu、Pb、Zn、Cd、As、Cr6+、Hg、Mn、Ni;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为pH、CODMn、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Cu、Pb、Zn、Cd、As、Fe。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保靖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略)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22〕107号)对园区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的要求,保靖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于2023年11月对开发区周边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底泥、地下水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境空气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监测因子SO2、NOx、TSP、氟化物、NH3、H2S、HCl、硫酸雾、TVOC,城东工业组团设3个点位,监测因子为SO2、NOx、TSP、TVOC。监测结果表明,SO2、NOx、TSP、氟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NH3、H2S、HCl、TVOC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二、地表水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酉水设4个断面,白沙溪设2个断面,泗溪河设1个断面,监测因子:pH、DO、CODcr、BOD5、NH3-N、SS、TP、TN、石油类、硫化物、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镍、锰、铊、粪大肠菌群、总铬。监测结果表明(总氮不作为日常水质评价指标),酉水、泗溪河、白沙溪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4个点位,均选择附近居民点,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土壤
本次土壤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锰、铊;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锰。监测结果表明,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农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
五、底泥
本次底泥监测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同时,在酉水设2个监测点位,白沙溪设2个监测点位,泗溪河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锰、铊,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
六、地下水。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钟灵山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pH、CODMn、NH3-N、Cu、Pb、Zn、Cd、As、Cr6+、Hg、Mn、Ni;城东工业组团设2个点位,监测因子为pH、CODMn、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Cu、Pb、Zn、Cd、As、Fe。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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