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及更新市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人选的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及更新市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人选的通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指引》(粤自然资利用〔2022〕2997号)及《 (略) 关于完善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19〕354号)等规定,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规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 (略) 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人选,同时更新已遴选入库专家个人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设置
按照专家层次高、学科领域全、服务高效化的原则,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类主要包括能源、电力、水利、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石油天然气、港航工程相关专业。综合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相关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精通。
(二)原则上应为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能源、电力、水利、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产业等行业领域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能够胜任评价、评审、鉴定和咨询等工作。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略) 士年龄不限),能胜任工作。
(五)以下人员优先入选:
1.曾参与土地使用标准及相关工程项目标准编制的专家。
2. (略) 士、 (略) 士。
3.具有突出贡献 (略) 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博士生导师。
5.国家科技奖完成人;部、省级科技奖一、二等奖项目完成人排序前 (略) 级科技三等奖项目完成人排序前2位者。
三、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专家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对审议的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业务具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为开展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提供专业理论支持;自愿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评价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义务。入库专家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审查、研究、论证工作,并提交独立的专家意见;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原则,遵守保密规定。
四、推荐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专家填写《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等材料,由推荐单位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定;
(二)审核与公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核后,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经审定后的入库 (略) 规划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予以公布,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推荐申报专家库人员名单及申报纸 (略) 直单位集中报送,也可由有关高等学校、 (略) 所、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已遴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附件2)专家人员无需再次申报,如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等有变动的,请通过邮箱(*@*ttp://**.cn)反馈更新信息。
报送时间:2023年12月10日前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
邮箱:*@*ttp://**.cn
地址: (略)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附件:
1.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2. (略) 建设项 (略) 级专家库专家人员名单(第一二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指引》(粤自然资利用〔2022〕2997号)及《 (略) 关于完善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19〕354号)等规定,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规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 (略) 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人选,同时更新已遴选入库专家个人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设置
按照专家层次高、学科领域全、服务高效化的原则,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类主要包括能源、电力、水利、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石油天然气、港航工程相关专业。综合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相关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精通。
(二)原则上应为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能源、电力、水利、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产业等行业领域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能够胜任评价、评审、鉴定和咨询等工作。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略) 士年龄不限),能胜任工作。
(五)以下人员优先入选:
1.曾参与土地使用标准及相关工程项目标准编制的专家。
2. (略) 士、 (略) 士。
3.具有突出贡献 (略) 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博士生导师。
5.国家科技奖完成人;部、省级科技奖一、二等奖项目完成人排序前 (略) 级科技三等奖项目完成人排序前2位者。
三、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专家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对审议的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业务具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为开展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提供专业理论支持;自愿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评价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义务。入库专家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审查、研究、论证工作,并提交独立的专家意见;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原则,遵守保密规定。
四、推荐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专家填写《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等材料,由推荐单位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定;
(二)审核与公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核后,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经审定后的入库 (略) 规划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予以公布,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推荐申报专家库人员名单及申报纸 (略) 直单位集中报送,也可由有关高等学校、 (略) 所、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已遴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附件2)专家人员无需再次申报,如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等有变动的,请通过邮箱(*@*ttp://**.cn)反馈更新信息。
报送时间:2023年12月10日前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
邮箱:*@*ttp://**.cn
地址: (略)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附件:
1. (略)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2. (略) 建设项 (略) 级专家库专家人员名单(第一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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