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8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8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 | (略) 前湾新区甬新Ⅲ*#地块 | 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地块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91m2,占地面积*m2),实施“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滑板底盘系统中副车架和热泵总成部件的外购铝铸件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熔化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保温烟气和铸造成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模具预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排放;混砂粉尘和制芯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粉尘经收集后排放;熔化烟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保温烟气和脱模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上述废气均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压铸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道。 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废钢砂、废砂等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灰、铸造成型喷淋沉渣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铝灰渣交由有回收金属铝资质的企业综合利用;熔化集尘灰、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仓库(120m2)、危险废物仓库(100m2)均位于车间C1F东南侧,废砂仓库(200m2)位于车间A1F南侧 |
2 | 新能源汽车底盘件技改项目 | (略) 前湾新区甬新G-222#地块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位于前湾新区甬新G-222#地块已建厂房(建筑面积*m2,占地面积*m2)的空置区域,实施新能源汽车底盘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80万套底盘副车架、70万套转向节总成、50万套支架,原项目中外购的底盘副车架、转向节总成与支架压铸毛坯件均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 1)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天然气熔化炉烟气收集后分别经3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风量分别为15000m3/h、20000m3/h、15000m3/h)排放; 2)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保温烟气、铸造成型废气收集后分别经3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DA010,风量分别为45000m3/h、20000m3/h、20000m3/h)排放; 3)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模具喷砂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1、DA012,风量均为6000m3/h)排放; 4)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模具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 5)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混砂、制芯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5、DA016,风量均为20000m3/h)排放; 6)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振动落砂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7、DA018,风量分别为15000m3/h、18000m3/h)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熔化铸造集尘灰、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2)铝灰渣交由有回收金属铝资质的企业综合利用; 3)废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桶/袋、废棕刚玉砂、废石英砂等收集暂存后外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购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2)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 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项目生产噪声经厂房等隔声后,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新能源汽车大型铸件技改项目 |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35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65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实施新能源汽车大型铸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产品和10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中压铸件外购均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熔化烟气和烤包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保温烟尘及脱模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废脱模液,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塘江。 固体废物:铝灰渣、除尘灰、废液压油、废导轨油、浮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废油桶和废包装桶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模具等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选购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
4 | 新能源汽车转向节技改项目 |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地块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40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的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m2),实施新能源汽车转向节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该产能为2023年6月《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和内饰功能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产能),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中转向节和其他零部件的外购铝铸件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1、转向节生产车间、其他零部件生产车间天然气熔化炉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12、DA013,风量分别为10000m3/h、15000m3/h)排放;2、转向节生产车间、其他零部件生产车间保温烟气、铸造成型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2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14、DA015,风量分别为45000m3/h、80000m3/h)排放;3、转向节生产车间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7,风量为6000m3/h)排放。 废水:压铸脱模水喷淋塔废水、脱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720t/d,处理工艺为“AO+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铸造成型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压铸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包装桶、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和含油废布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 | (略) 前湾新区甬新Ⅲ*#地块 | 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地块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91m2,占地面积*m2),实施“新能源汽车滑板底盘部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滑板底盘系统中副车架和热泵总成部件的外购铝铸件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熔化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保温烟气和铸造成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模具预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排放;混砂粉尘和制芯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粉尘经收集后排放;熔化烟尘、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烤包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保温烟气和脱模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上述废气均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压铸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道。 固废:废金属边角料、废钢砂、废砂等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灰、铸造成型喷淋沉渣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铝灰渣交由有回收金属铝资质的企业综合利用;熔化集尘灰、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仓库(120m2)、危险废物仓库(100m2)均位于车间C1F东南侧,废砂仓库(200m2)位于车间A1F南侧 |
2 | 新能源汽车底盘件技改项目 | (略) 前湾新区甬新G-222#地块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位于前湾新区甬新G-222#地块已建厂房(建筑面积*m2,占地面积*m2)的空置区域,实施新能源汽车底盘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80万套底盘副车架、70万套转向节总成、50万套支架,原项目中外购的底盘副车架、转向节总成与支架压铸毛坯件均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 1)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天然气熔化炉烟气收集后分别经3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风量分别为15000m3/h、20000m3/h、15000m3/h)排放; 2)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保温烟气、铸造成型废气收集后分别经3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DA010,风量分别为45000m3/h、20000m3/h、20000m3/h)排放; 3)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模具喷砂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1、DA012,风量均为6000m3/h)排放; 4)转向节总成与支架生产车间、底盘副车架车间(南)模具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 5)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混砂、制芯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5、DA016,风量均为20000m3/h)排放; 6)底盘副车架车间(南)、底盘副车架车间(北)振动落砂粉尘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7、DA018,风量分别为15000m3/h、18000m3/h)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熔化铸造集尘灰、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2)铝灰渣交由有回收金属铝资质的企业综合利用; 3)废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桶/袋、废棕刚玉砂、废石英砂等收集暂存后外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购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2)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 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项目生产噪声经厂房等隔声后,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新能源汽车大型铸件技改项目 |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35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65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实施新能源汽车大型铸件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产品和10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产品中压铸件外购均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熔化烟气和烤包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保温烟尘及脱模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废脱模液,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塘江。 固体废物:铝灰渣、除尘灰、废液压油、废导轨油、浮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废油桶和废包装桶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模具等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选购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
4 | 新能源汽车转向节技改项目 | 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地块 |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40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Ⅲ*#的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m2),实施新能源汽车转向节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该产能为2023年6月《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和内饰功能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产能),轻量化底盘系统模块中转向节和其他零部件的外购铝铸件变更为自行生产。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1、转向节生产车间、其他零部件生产车间天然气熔化炉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12、DA013,风量分别为10000m3/h、15000m3/h)排放;2、转向节生产车间、其他零部件生产车间保温烟气、铸造成型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2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14、DA015,风量分别为45000m3/h、80000m3/h)排放;3、转向节生产车间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7,风量为6000m3/h)排放。 废水:压铸脱模水喷淋塔废水、脱模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720t/d,处理工艺为“AO+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铸造成型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压铸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包装桶、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和含油废布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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