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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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南谯 (略) 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南谯区沙河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南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蓝泰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 (略) 南谯区沙河镇,总占地面积53.8783公顷,临时用地面积1.2017公顷,本项目主要为对盈福河湾里阳至沙河区全长约13.075公里清淤疏浚治理,清淤方量约为98.69万m3,其中清淤淤泥量约为39.48万m3,清淤沙量约为59.21万m3;对盈福河沙河社区段两岸新建生态砌块护坡3.96km;新建跌水堰坝4座;重建水毁跨河涵桥4座。建成后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5级。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管理要求,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或布设临时工程;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临时工程土地恢复等措施。

2、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临时淤泥干化堆场余水、基坑经常性排水经“絮凝二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盈福河;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作业人员不设施工营地,租住在周边农村,施工作业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房屋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临时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临时淤泥干化堆场应远离居民点,进行除臭处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5、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6、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对临时淤泥干化场围堰内侧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化粪池和临时淤泥干化堆场余水处理沉淀池进行重点防渗;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施工期机械加强保养,防止漏油;加强污废水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止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施工活动对土壤产生污染。

7、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施工机械在施工期间加强维修保养,减少施工机械漏油风险;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实施漏油应急控制措施,确保机械漏油事故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南谯区发改委批复(项目编码2211-*-04-05-*)。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南谯 (略) 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南谯区盈福河河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南谯区沙河镇

三、建设单位

(略) 南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蓝泰 (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 (略) 南谯区沙河镇,总占地面积53.8783公顷,临时用地面积1.2017公顷,本项目主要为对盈福河湾里阳至沙河区全长约13.075公里清淤疏浚治理,清淤方量约为98.69万m3,其中清淤淤泥量约为39.48万m3,清淤沙量约为59.21万m3;对盈福河沙河社区段两岸新建生态砌块护坡3.96km;新建跌水堰坝4座;重建水毁跨河涵桥4座。建成后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5级。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管理要求,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或布设临时工程;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临时工程土地恢复等措施。

2、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临时淤泥干化堆场余水、基坑经常性排水经“絮凝二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盈福河;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作业人员不设施工营地,租住在周边农村,施工作业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房屋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临时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3、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临时淤泥干化堆场应远离居民点,进行除臭处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5、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6、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对临时淤泥干化场围堰内侧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化粪池和临时淤泥干化堆场余水处理沉淀池进行重点防渗;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施工期机械加强保养,防止漏油;加强污废水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止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施工活动对土壤产生污染。

7、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施工机械在施工期间加强维修保养,减少施工机械漏油风险;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实施漏油应急控制措施,确保机械漏油事故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南谯区发改委批复(项目编码2211-*-04-05-*)。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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