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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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8 16:3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东河区南海大道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包头 (略) 年产10000吨黄原胶建设项目

包头 (略)

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包头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工业用地

中冶 (略)

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包头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工业用地。华资实业拟投资50亿元,充分利用周边丰富的优质玉米资源,在包糖旧址拆旧建新,规划年产10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产业园。产业园占地总面积*平方米(约500亩),拟分五期建设实施。规划主要产品包括食用玉米淀粉、果葡糖浆(F55)、玉米蛋白粉、玉米麸质饲料、玉米毛油、玉米胚芽粕、黄原胶等。本项目为华资10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产业园的一期工程,项目产品为食品级黄原胶,产能为1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40053.97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1210万元,占总投资的3.0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包装车间及*醇回收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种子罐、发酵罐、离心机、提取罐、干燥机、粉碎机、混料器、分级筛、包装机、酒精蒸馏塔等,同时配套建设菌种与质检中心、循环水系统、酒精罐区、液碱罐区、原料库及成品库、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固废间等公辅设施。

1.废气

(1)投料废气

本项目在发酵车间内设置吨袋投料站,投加物料包括大豆粉、玉米淀粉、碳酸钙。物料在密闭管道内通过气力输送方式直接进入物料罐进行预处理,输送过程中无粉尘排放。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投料站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逸散。

(2)发酵废气

本项目发酵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NH3、H2S、臭气浓度。发酵车间设置20个发酵罐,每6~7个发酵罐设置1套发酵尾气收集、处理措施。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分别进入3套“旋风分离+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根28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各排气筒颗粒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干燥废气

本项目脱水后的块状黄原胶采用蒸汽烘干,烘干废气主要为水蒸气和少量的粉尘颗粒物以及黄原胶中携带的*醇挥发(按非*烷总烃计),烘干工序设置3套管束干燥机,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冷凝器+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根28m高排气筒(DA006~DA008)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4)粉碎、筛分废气

本项目黄原胶纤维粉碎、筛分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在粉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送2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2根28m高排气筒(DA009~DA0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粉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逸散。

(5)包装废气

本项目包装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在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送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包装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逸散。

(6)*醇储罐呼吸废气

本项目设置6座270m3*醇储罐,采用浮顶罐。储罐呼吸排放是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引起蒸气的膨胀和收缩而产生的蒸气排出,根据报告中核算,大小呼吸废气排放量为0.3147t/a,无组织排放。

(7)*醇回收不凝气

本项目配备*醇回收装置,采用蒸馏冷凝法回收*醇,*醇不凝气直接经密闭管道收集,经冷凝器+两级水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8)污水处理站恶臭

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有H2S、NH3、臭气浓度。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采用加盖密封处理的方式,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废气经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未被收集的气体无组织逸散。

经报告书中预测分析,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厂区内(项目车间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菌种与质检中心排水、种子培养及发酵工序蒸汽冷凝排污、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干燥废气水吸收塔排水、*醇回收水喷淋塔排水、发酵废气喷淋塔排水、罐及管道冲洗废水、酒精回收工序排水,以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本项目循环水系统排放的清净下水全部送往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系统。各类废水经处理后排放量为1127.15m3/d(*m3/a), (略) (略) 。

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24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略) (略) 。深度处理工序浓水进入浓水处理系统,采用“MVR蒸发结晶系统”回收冷凝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作为循环水的补充水。

3.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泵类和风机等运行噪声,项目所有生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内,设有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豆渣,暂存于发酵车间内,每天拉运,外售做饲料;制氮机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不在厂区内暂存,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化学品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实验废液、MVR蒸发系统结晶盐、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配套设置1座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厂区现有闲置仓库改造,危废间地面及四周裙脚均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危废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本项目配套设置1座1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利用厂区现有闲置仓库改造,主要用于储存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醇(6个270m3酒精储罐)、油类物质、COD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酒精回收工序废水COD浓度为12000mg/L)、*烷(沼气)。主要分布于*醇罐区、*醇回收区、*烷输送管道、危废暂存间等。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醇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尺寸为34m′24m′1m;液碱罐区设置围堰(1个62m3液碱储罐),围堰尺寸为7m′7m′1.5m;储罐设独立SIS系统,设液位计、温度计,并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在生产区域等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的位置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测器;项目生产区和储存区均设置干粉灭火器,仓库设置泡沫灭火器;在管道上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消火栓;污水处理区综合反应池、深度处理车间、混凝沉淀工序、好氧工序、厌氧设备间、酒精罐区、缓冲罐、碱罐、*醇回收装置、发酵车间一、提取车间一、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雨水监控池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项目在厂区南侧地势最低处设置1座9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1200m3的雨水监控池。本项目边界四周设置围墙,初期雨水收集范围为本项目边界范围内的初期雨水。

本项目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罐区及装置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水池(1座,900m3);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水池(1座,2470 m3),事故处理完毕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污水处理站设置监控取样管,并在排放口安装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溶解性总固体等分析仪表,以便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对不同区域的水质进行分析观察,保证出水达标。当分析检测发现水质不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时,及时调整出水阀门将处理后的废水导入污水调节池重新处理,保证外排废水满足回用要求。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略) 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8 16:3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东河区南海大道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包头 (略) 年产10000吨黄原胶建设项目

包头 (略)

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包头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工业用地

中冶 (略)

本项目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包头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工业用地。华资实业拟投资50亿元,充分利用周边丰富的优质玉米资源,在包糖旧址拆旧建新,规划年产10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产业园。产业园占地总面积*平方米(约500亩),拟分五期建设实施。规划主要产品包括食用玉米淀粉、果葡糖浆(F55)、玉米蛋白粉、玉米麸质饲料、玉米毛油、玉米胚芽粕、黄原胶等。本项目为华资10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产业园的一期工程,项目产品为食品级黄原胶,产能为1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40053.97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1210万元,占总投资的3.0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包装车间及*醇回收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种子罐、发酵罐、离心机、提取罐、干燥机、粉碎机、混料器、分级筛、包装机、酒精蒸馏塔等,同时配套建设菌种与质检中心、循环水系统、酒精罐区、液碱罐区、原料库及成品库、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固废间等公辅设施。

1.废气

(1)投料废气

本项目在发酵车间内设置吨袋投料站,投加物料包括大豆粉、玉米淀粉、碳酸钙。物料在密闭管道内通过气力输送方式直接进入物料罐进行预处理,输送过程中无粉尘排放。投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投料站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逸散。

(2)发酵废气

本项目发酵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NH3、H2S、臭气浓度。发酵车间设置20个发酵罐,每6~7个发酵罐设置1套发酵尾气收集、处理措施。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分别进入3套“旋风分离+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根28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各排气筒颗粒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干燥废气

本项目脱水后的块状黄原胶采用蒸汽烘干,烘干废气主要为水蒸气和少量的粉尘颗粒物以及黄原胶中携带的*醇挥发(按非*烷总烃计),烘干工序设置3套管束干燥机,烘干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冷凝器+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根28m高排气筒(DA006~DA008)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4)粉碎、筛分废气

本项目黄原胶纤维粉碎、筛分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在粉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送2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2根28m高排气筒(DA009~DA0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粉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逸散。

(5)包装废气

本项目包装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在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送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包装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逸散。

(6)*醇储罐呼吸废气

本项目设置6座270m3*醇储罐,采用浮顶罐。储罐呼吸排放是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引起蒸气的膨胀和收缩而产生的蒸气排出,根据报告中核算,大小呼吸废气排放量为0.3147t/a,无组织排放。

(7)*醇回收不凝气

本项目配备*醇回收装置,采用蒸馏冷凝法回收*醇,*醇不凝气直接经密闭管道收集,经冷凝器+两级水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8)污水处理站恶臭

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有H2S、NH3、臭气浓度。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采用加盖密封处理的方式,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废气经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塔+生物除臭+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1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未被收集的气体无组织逸散。

经报告书中预测分析,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厂区内(项目车间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菌种与质检中心排水、种子培养及发酵工序蒸汽冷凝排污、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干燥废气水吸收塔排水、*醇回收水喷淋塔排水、发酵废气喷淋塔排水、罐及管道冲洗废水、酒精回收工序排水,以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本项目循环水系统排放的清净下水全部送往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系统。各类废水经处理后排放量为1127.15m3/d(*m3/a), (略) (略) 。

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24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略) (略) 。深度处理工序浓水进入浓水处理系统,采用“MVR蒸发结晶系统”回收冷凝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作为循环水的补充水。

3.噪声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泵类和风机等运行噪声,项目所有生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内,设有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豆渣,暂存于发酵车间内,每天拉运,外售做饲料;制氮机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不在厂区内暂存,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化学品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实验废液、MVR蒸发系统结晶盐、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配套设置1座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厂区现有闲置仓库改造,危废间地面及四周裙脚均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危废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本项目配套设置1座1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利用厂区现有闲置仓库改造,主要用于储存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醇(6个270m3酒精储罐)、油类物质、COD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酒精回收工序废水COD浓度为12000mg/L)、*烷(沼气)。主要分布于*醇罐区、*醇回收区、*烷输送管道、危废暂存间等。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醇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尺寸为34m′24m′1m;液碱罐区设置围堰(1个62m3液碱储罐),围堰尺寸为7m′7m′1.5m;储罐设独立SIS系统,设液位计、温度计,并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在生产区域等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的位置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测器;项目生产区和储存区均设置干粉灭火器,仓库设置泡沫灭火器;在管道上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消火栓;污水处理区综合反应池、深度处理车间、混凝沉淀工序、好氧工序、厌氧设备间、酒精罐区、缓冲罐、碱罐、*醇回收装置、发酵车间一、提取车间一、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雨水监控池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项目在厂区南侧地势最低处设置1座9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1200m3的雨水监控池。本项目边界四周设置围墙,初期雨水收集范围为本项目边界范围内的初期雨水。

本项目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罐区及装置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水池(1座,900m3);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水池(1座,2470 m3),事故处理完毕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污水处理站设置监控取样管,并在排放口安装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溶解性总固体等分析仪表,以便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对不同区域的水质进行分析观察,保证出水达标。当分析检测发现水质不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时,及时调整出水阀门将处理后的废水导入污水调节池重新处理,保证外排废水满足回用要求。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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