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太仓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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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太仓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的公示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根据《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评工作。经自行提交材料和专家集中评审,现将参加此次考核评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受理单位: (略) 文化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凌君洋

联系电话:*

202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

(略)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8日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根据《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评工作。经自行提交材料和专家集中评审,现将参加此次考核评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受理单位: (略) 文化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凌君洋

联系电话:*

202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

(略)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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