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兰田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2号主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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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略) (略) 宁德兰田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2号主变) | (略) 蕉城区漳湾镇兰田村 | (略) (略) (略) | 福建中试所电力 (略) | 本工程在宁德兰田220kV变电站内将2号主变由120MVA增容至180MVA,本期无新增220kV、110kV出线,无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11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场地施工扬尘、施工作业噪声、施工废水等。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影响较小,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控制及管理,其影响是暂时。 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1)电磁环境: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的影响,特别是对附近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噪声:主要为变压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3)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4)环境风险:变压器事故状态下油泄漏、变压器检修过程充油设备充油操作失误造成油泄漏等。 主要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 (1)本期增容后的主变等电气设备接地,地下设接地网,所有扩建的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 (2)本期增容改造的电气设备订货时要求提高加工工艺,所有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珍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加强变电站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 2.噪声治理措施: 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 3.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若后期产生事故油、废变压器油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风险: (1)事故应急措施:依托厂区原有事故池(总容积为80m3); (2)事故油池日常巡检、维护。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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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宁德兰田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2号主变) | (略) 蕉城区漳湾镇兰田村 | (略) (略) (略) | 福建中试所电力 (略) | 本工程在宁德兰田220kV变电站内将2号主变由120MVA增容至180MVA,本期无新增220kV、110kV出线,无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11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场地施工扬尘、施工作业噪声、施工废水等。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影响较小,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控制及管理,其影响是暂时。 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1)电磁环境: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的影响,特别是对附近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噪声:主要为变压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3)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4)环境风险:变压器事故状态下油泄漏、变压器检修过程充油设备充油操作失误造成油泄漏等。 主要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 (1)本期增容后的主变等电气设备接地,地下设接地网,所有扩建的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 (2)本期增容改造的电气设备订货时要求提高加工工艺,所有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珍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加强变电站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 2.噪声治理措施: 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 3.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若后期产生事故油、废变压器油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风险: (1)事故应急措施:依托厂区原有事故池(总容积为80m3); (2)事故油池日常巡检、维护。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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