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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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

发布时间:2023-11-28 文章来源: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环评实行承诺备案制, 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备案机关)同意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的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回执以及项目环境环境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告知承诺书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可对项目环评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文城镇滨湾路177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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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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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建设地点 备案回执单 项目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开版、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告知承诺书、编制单位告知承诺书)
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 WCGJHTC* 2023-11-28 (略) 文城镇航天城起步区紫贝大道与科技路平交口西北处
发布时间:2023-11-28 文章来源: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环评实行承诺备案制, 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备案机关)同意航天城起步区路网项目混泥土搅拌站的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回执以及项目环境环境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告知承诺书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可对项目环评提出异议或听证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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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文城镇滨湾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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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建设地点 备案回执单 项目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开版、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告知承诺书、编制单位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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