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轩弘置业有限公司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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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轩弘置业有限公司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云南轩弘置业有限公司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编制单位:云南百源 (略)

概况: (略) 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地块”或“彩虹苑(二期)地块”)地块位于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新区文笔路两侧,东侧为御景大宅小区,东南侧为广南 (略) ,南侧为林地及少许荒地,西侧为堆土场,北侧为广南(国际)物流综合贸易中心,文笔路呈东西向贯穿项目地块。项目位于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新区文笔路两侧,北区(文笔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1′56.013″,北纬24°2′38.840″,南区(文笔路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2′0.916″,北纬24°2′34.95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1917m2。2013年6月7日、2021年1月18日, (略) 与广南县国土资源局(现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4-256-1号地块合同编号:2013-21,1-14-256-4号地块合同编号:2013-22,101-CR-2020-23号地块合同编号:*,101-CR-2020-26号地块合同编号:*;2020年11月12日,填报了关于项目的备案登记表;住宅小区“彩虹苑(二期)”现已建设完成。 (略) 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已完成用地性质由耕地到城镇住宅用地的变更,但尚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是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的补充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医疗、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昭规定进行十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明确地块+壤环境风险,满足地块后绩开发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十壤污染状况调查共术导则》(HJ25.1-2019)、《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管理中土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 307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用途变更为医疗、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之规定,为此,本地块2020年11月以前属于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荒坡地,根据《 (略) 自然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管理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 307号),需要对该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联系人:周贵飞

联系电话: *

《 (略) 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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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轩弘置业有限公司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编制单位:云南百源 (略)

概况: (略) 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地块”或“彩虹苑(二期)地块”)地块位于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新区文笔路两侧,东侧为御景大宅小区,东南侧为广南 (略) ,南侧为林地及少许荒地,西侧为堆土场,北侧为广南(国际)物流综合贸易中心,文笔路呈东西向贯穿项目地块。项目位于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新区文笔路两侧,北区(文笔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1′56.013″,北纬24°2′38.840″,南区(文笔路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2′0.916″,北纬24°2′34.956″。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1917m2。2013年6月7日、2021年1月18日, (略) 与广南县国土资源局(现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4-256-1号地块合同编号:2013-21,1-14-256-4号地块合同编号:2013-22,101-CR-2020-23号地块合同编号:*,101-CR-2020-26号地块合同编号:*;2020年11月12日,填报了关于项目的备案登记表;住宅小区“彩虹苑(二期)”现已建设完成。 (略) 彩虹苑建设项目(二期)地块已完成用地性质由耕地到城镇住宅用地的变更,但尚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是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变更的补充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医疗、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昭规定进行十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明确地块+壤环境风险,满足地块后绩开发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十壤污染状况调查共术导则》(HJ25.1-2019)、《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管理中土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 307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用途变更为医疗、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之规定,为此,本地块2020年11月以前属于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荒坡地,根据《 (略) 自然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管理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 307号),需要对该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联系人:周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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