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恒安中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9亿片纸尿裤、67亿片湿巾及75吨卫生间胶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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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恒安中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9亿片纸尿裤、67亿片湿巾及75吨卫生间胶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恒安(中国) (略) 年产19亿片纸尿裤、67亿片湿巾及75吨卫生间胶囊项目,用 (略) (略) 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恒安(中国)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1.增加北侧GY2023-32号用地,用地合并后总用地面积由*㎡变更为*㎡;

二、建筑单体

1.位于用地东北侧的综合仓库,更名为2#综合仓库;

2.位于基地北侧的水泵房,变更为1#综合仓库;

3.于1#综合仓库东南角新增16#、17#连廊;

其他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建筑立面与周边建筑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

恒安(中国) (略) 年产19亿片纸尿裤、67亿片湿巾及75吨卫生间胶囊项目,用 (略) (略) 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恒安(中国)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1.增加北侧GY2023-32号用地,用地合并后总用地面积由*㎡变更为*㎡;

二、建筑单体

1.位于用地东北侧的综合仓库,更名为2#综合仓库;

2.位于基地北侧的水泵房,变更为1#综合仓库;

3.于1#综合仓库东南角新增16#、17#连廊;

其他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建筑立面与周边建筑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

恒安(中国) (略) 年产19亿片纸尿裤、67亿片湿巾及75吨卫生间胶囊项目,用 (略) (略) 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恒安(中国)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1.增加北侧GY2023-32号用地,用地合并后总用地面积由*㎡变更为*㎡;

二、建筑单体

1.位于用地东北侧的综合仓库,更名为2#综合仓库;

2.位于基地北侧的水泵房,变更为1#综合仓库;

3.于1#综合仓库东南角新增16#、17#连廊;

其他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建筑立面与周边建筑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

恒安(中国) (略) 年产19亿片纸尿裤、67亿片湿巾及75吨卫生间胶囊项目,用 (略) (略) 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现恒安(中国)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1.增加北侧GY2023-32号用地,用地合并后总用地面积由*㎡变更为*㎡;

二、建筑单体

1.位于用地东北侧的综合仓库,更名为2#综合仓库;

2.位于基地北侧的水泵房,变更为1#综合仓库;

3.于1#综合仓库东南角新增16#、17#连廊;

其他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建筑立面与周边建筑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略) 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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