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对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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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对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对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内江海诺尔 (略) 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

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

(略) 东兴区永兴镇闻家冲村、椑木镇四方碑村(原椑南镇龙湾村)内江海诺尔 (略) 厂区内

内江海诺尔 (略)

(略) 国环 (略)

依托厂区现有3台350t/d生活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

项目最大量300t/d(其中含水率低于60%的生活污泥为100t/d)。

一、施工期

技改项目的实施只涉及焚烧原料的变化,无具体建设内容,故不涉及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焚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SNCR+半干法反应塔/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80m高集束排气筒排放,并配套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垃圾卸料厅、垃圾储坑、渗滤液处理恶臭依托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主要为设置风幕、全密闭,垃圾储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密封门,垃圾卸料门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等措施进行控制;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PVC管道连接至垃圾坑,与恶臭气体一并作为进风燃烧处理。石灰储仓、飞灰储仓粉尘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

(3)噪声: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设备,因此技改项目实施后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未发生变化,与技改前保持一致。

(4)固废:项目建成后主要固废是炉渣、飞灰、污泥、泥砂、纳滤膜、反渗透膜、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布袋、废活性炭等,该类固废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即外售综合利用或灰场填埋处置。

(5)地下水依托现有厂区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三、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四、其他部门意见

1. (略) 东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6-*-07-02-*]JXQB-0085号)。

2.本次技改在内江海诺尔 (略) 现有厂区内。现有工程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川(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略) 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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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28日拟对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内江海诺尔 (略) 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

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般固废、污泥掺烧技改项目

(略) 东兴区永兴镇闻家冲村、椑木镇四方碑村(原椑南镇龙湾村)内江海诺尔 (略) 厂区内

内江海诺尔 (略)

(略) 国环 (略)

依托厂区现有3台350t/d生活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

项目最大量300t/d(其中含水率低于60%的生活污泥为100t/d)。

一、施工期

技改项目的实施只涉及焚烧原料的变化,无具体建设内容,故不涉及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焚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SNCR+半干法反应塔/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80m高集束排气筒排放,并配套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垃圾卸料厅、垃圾储坑、渗滤液处理恶臭依托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主要为设置风幕、全密闭,垃圾储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密封门,垃圾卸料门保持关闭,维持垃圾坑负压,减少灰尘飞扬和恶臭外溢等措施进行控制;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PVC管道连接至垃圾坑,与恶臭气体一并作为进风燃烧处理。石灰储仓、飞灰储仓粉尘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

(3)噪声: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设备,因此技改项目实施后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未发生变化,与技改前保持一致。

(4)固废:项目建成后主要固废是炉渣、飞灰、污泥、泥砂、纳滤膜、反渗透膜、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布袋、废活性炭等,该类固废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即外售综合利用或灰场填埋处置。

(5)地下水依托现有厂区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三、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四、其他部门意见

1. (略) 东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6-*-07-02-*]JXQB-0085号)。

2.本次技改在内江海诺尔 (略) 现有厂区内。现有工程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川(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略) 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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