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车间制粒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查项目
颗粒车间制粒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5号一层
公示时间:2023-12-05
受理时间:2023-11-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技改新建2条新型颗粒生产线的生产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新建2条新型颗粒生产线车间消毒依托原有车间消毒,不新增排污量;生产设备消毒废气和打印废气经新风系统排风管路进入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部分废气通过颗粒车间缝隙和门窗无组织排放。废水: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喷淋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北京亦庄 (略)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无尘粉碎系统、糊精投料系统、自动吸料称量系统、流膏计量系统、湿法制粒机、摇摆整粒机、卧式沸腾干燥床、筛分机、环保设备风机等,企业噪声源强为80~85dB(A)。企业夜间不生产。降噪措施为基础减振贺建筑隔声。固废: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北京鼎泰 (略) 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北京 (略) 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孙启龙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益普希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同仁堂 (略)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5号一层
公示时间:2023-12-05
受理时间:2023-11-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技改新建2条新型颗粒生产线的生产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新建2条新型颗粒生产线车间消毒依托原有车间消毒,不新增排污量;生产设备消毒废气和打印废气经新风系统排风管路进入喷淋塔处理后,依托原有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部分废气通过颗粒车间缝隙和门窗无组织排放。废水: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喷淋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北京亦庄 (略)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无尘粉碎系统、糊精投料系统、自动吸料称量系统、流膏计量系统、湿法制粒机、摇摆整粒机、卧式沸腾干燥床、筛分机、环保设备风机等,企业噪声源强为80~85dB(A)。企业夜间不生产。降噪措施为基础减振贺建筑隔声。固废: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北京鼎泰 (略) 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北京 (略) 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孙启龙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益普希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同仁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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