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按照《正蓝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蓝民委字〔2021〕34 号),经各苏木镇(场)和各单位推荐、材料审核、实地验收、联合评审等程序,拟命名宝绍岱苏木等21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旗民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 0479-*

  电子邮箱:*@*63.com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正蓝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哈毕日嘎镇

  宝绍岱苏木

  上都镇乃日音希热社区

  哈毕日嘎镇庆丰村

  桑根达来镇巴嘎额仁嘎查

  扎格斯台苏木巴彦淖尔嘎查

  扎格斯台苏木赛罕淖尔嘎查

  黑城子示范区第三居委会

  中共正蓝旗委员会党校

  正蓝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正蓝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正蓝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正蓝旗乡村振兴局

  正蓝旗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正蓝旗委员会

  正蓝旗红十字会

  正蓝旗第二中学

  正蓝旗第二小学

  正蓝旗黑城子小学

  正蓝旗桑根达来学校

  内 (略) (略) 乌日图通行费收费所

附件:

  按照《正蓝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蓝民委字〔2021〕34 号),经各苏木镇(场)和各单位推荐、材料审核、实地验收、联合评审等程序,拟命名宝绍岱苏木等21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旗民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 0479-*

  电子邮箱:*@*63.com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正蓝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二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哈毕日嘎镇

  宝绍岱苏木

  上都镇乃日音希热社区

  哈毕日嘎镇庆丰村

  桑根达来镇巴嘎额仁嘎查

  扎格斯台苏木巴彦淖尔嘎查

  扎格斯台苏木赛罕淖尔嘎查

  黑城子示范区第三居委会

  中共正蓝旗委员会党校

  正蓝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正蓝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正蓝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正蓝旗乡村振兴局

  正蓝旗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正蓝旗委员会

  正蓝旗红十字会

  正蓝旗第二中学

  正蓝旗第二小学

  正蓝旗黑城子小学

  正蓝旗桑根达来学校

  内 (略) (略) 乌日图通行费收费所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