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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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伯 (略) 编制单位: 黄冈 (略) 二〇二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周兵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胡鹏高
项 目 负 责 人:王小龙
填 表 人:黄婉玲







建设单位:湖北伯 (略) 编制单位:黄冈 (略)
电话:* 电话:071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地址: (略) 黄州区青砖湖路12号6幢1单元

目录
表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5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5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
表五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26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31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结果 32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37
表九 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39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1

附件:
附件1、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2、项目总量批复
附件3、项目环评批复变更说明
附件4、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5、工况记录表
附件6、项目排污许可证
附件7、建设单位确认书
附件8、散花工业园管委会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的说明
附件9、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附件10、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图4、浠水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5、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图6、项目周边环境图
附图7、项目监测点位图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
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伯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主要产品名称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保温管材、保温型材)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75万m3/a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45万m3/a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21年5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1年6月
调试时间 2023年1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3年11月6日、7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湖北 (略)
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3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500 比例 1.61%
实际总概算 30000 环保投资 380 比例 1.27%
验收监测依据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8、《 (略) 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1994.12.2)。
9、《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29号);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1.1.1)。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2020年12月13日);
5、《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1、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2、《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 (略) ,2021年5月);
3、《关于湖北伯 (略)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21]35号,2021年6月7日);
4、《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22年2月10日);
四、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1、《省环保厅关于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4-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鄂环函〔2017)235号);
2、《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湖北 (略) ,SYT检字(2023)*号);
3、《湖北伯 (略)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48XNUW7W001U)(2022年3月25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
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
表 1-1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水类型 污染因子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 pH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6-9
COD 300
BOD5 80
SS 150
氨氮 30
2、废气
本项目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标准要求和表6中标准要求;密炼、开炼、挤出、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要求和表6中标准要求;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 1-2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基准排气量 标准名称
颗粒物 有组织 12mg/m3 2000m3/t胶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中的相关标准
无组织 1.0mg/m3
非*烷总烃 有组织 10mg/m3
无组织 4.0mg/m3
二硫化碳 有组织 1.5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标准
无组织 3.0mg/m3 /
臭气浓度 有组织 2000 /
无组织 20 /
油烟 有组织 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
3、噪声
根据环评文件的要求,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具体见表1-3。
表 1-3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噪声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厂界东、西、南侧
70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 厂界北侧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仅涉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占地面积等,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复总量为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湖北伯 (略) 原已批复有“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建设14条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生产线,项目于2021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审批通过,批复文号浠环函[2021]35号。后因投资规模、占地面积等变更,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文件,项目名称由“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m2变更为97297.00m2,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该公司的建设内容变更,本项目不新增排污量,达标排放,整体上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截止2023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北伯 (略) 于2023年11月开展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委托湖北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现场监测工作。湖北 (略) 于2023年11月6日、7日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监测。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排污许可申报内容以及对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项目名称和性质及组成
项目名称: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项目投资:实际总投资约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7%。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产线 生产线







生产线 生产线
本项目生产经营中心位于N30°14′45.764″E115°6′45.779″。项目建设3栋厂房,建设9条橡塑高分子材料生产线。由主体工程密炼车间、1#成品生产车间,储运工程1#仓库、2#仓库、原料仓库、储罐区等配套工程组成。另外主要建设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系统,以及集气罩+高压静电冷疑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等环保工程,年产45万立方米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保温管材、保温板材)。
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1
表 2-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组成 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密炼车间 4F,占地面积9432m2,位于厂区南侧,设4条高温密炼→开炼生产线 与环评一致
1#成品生产车间 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2#成品生产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与环评一致
2#成品生产车间 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密炼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工程基建完成,设备未安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深加工车间 1F,占地面积5904m2,位于密炼车间东侧,用于根据客户要求,生产不同类型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 与环评一致
破碎回收间 1F,占地面积40m2,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的破碎回收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1#仓库 1F,占地面积9191m2,位于1#成品生产车间北侧,主要用于产品储存 与环评一致
2#仓库 1F,占地面积6060m2,位于1#仓库西侧,主要用于产品储存 与环评一致
原料仓库 位于密炼车间内1楼东侧,占地面积1080m2,主要用于原料储存 与环评一致
储罐区 设置两个储罐间,建设在密炼车间东北角,其中1#储罐间面积144 m2,内设有氯化石蜡储罐50t,3个;大豆油储罐50t,1个。2#储罐间面积72 m2,内设有氯化石蜡储罐50t,2个。 与环评一致
办公生活设施 办公楼 4F,占地面积1547m2,位于厂区西北角,主要为员工提供办公场所、宿舍及食堂 与环评一致
职工宿舍 位于办公楼三、四楼,住宿人数150人。 与环评一致
食堂 位于办公楼一楼,提供500名员工一日三餐。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给排水系统 由工业园给水管网接入,本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厂内设有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与环评一致
变配电系统 电源由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变配电所供应 与环评一致
循环冷却水系统 设5套循环冷却水系统,位于2#成品生产车间东北角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系统
密炼车间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风量为18000m3/h 与环评一致
1#、2#成品生产车间开炼、挤出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压静电冷疑吸附+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处理风量为18000m3/h 2#成品生产车间基建完成,设备未安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专用烟道排放(DA004),处理风量为10000m3/h 与环评一致
废水处理系统 采用分流制排水,设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系统。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固废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在厂区西北角设立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及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与环评一致
噪声控制措施 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事故风险 应急事故池 于厂区西北角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200m3,满足生活废水存储同时基础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1.0×10-7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 与环评一致
3、项目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管理人员90人。项目实行两班制,12h/班,年工作300天。
4、主要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2。
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投胶机 2 密炼车间
2 投料设备 2
3 密炼机 2
4 开炼机 2
5 切胶机 2
6 冷却机 2
7 捏炼机 5 1#成品生产车间
8 开炼机 5
9 挤出机 5
10 压延机 5
11 发泡线 5
12 冷却机 10
13 背胶机 3 深加工车间
14 立切机 3
15 剖切机 5
16 分切机 3
17 切条机 3
18 覆合机 1
19 收卷机 3
21 PVC管壳成型机 1
22 手工贴管机 15
23 模型冲压机 5
24 泡棉粉碎机 1 破碎回收间
25 大豆油储罐 1 辅助设备,储罐规格均为50t
26 氯化石蜡储罐 5
27 油水分离装置 3
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①项目给、排水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水源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供水水压大于0.4Mpa。自来水通过DN200进水干管及DN50~100给水支管引至各车间及消防栓等。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冷却用水及绿化用水。
②排水
厂区内排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设有雨水、污水管网。雨水系统按照地面污染程度,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应急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园区内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供电
电源由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总变配电所供应,由10kV架空电缆线引入厂区高压配电房,由总变电站降压后输送到各用电部门。厂内配电室设250kVA变压器一台,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④循环水冷却系统
本项目共设置5套循环冷却水系统,由机械抽风冷却塔、工艺循环水泵、旁滤装置、水质稳定装置及循环水管道等组成。冷却水经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损耗为蒸发损失。
6、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性状 存储方式 最大储量(t) 消耗量(t/a) 来源
1 炭黑 粉状固体 包装袋 50 300 外购
2 滑石粉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00 900 外购
3 氢氧化铝 粉状固体 包装袋 300 3600 外购
4 硬脂酸 蜡状固体 包装袋 8 48 外购
5 58#半精炼石蜡 块状固体 包装袋 60 360 外购
6 高温发泡剂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50 2400 外购
7 氯化石蜡 油状液体 储罐 150 2700 外购
8 大豆油 油状液体 储罐 30 90 外购
9 氯醋共聚树脂 粉状固体 包装袋 60 540 外购
10 硬脂酸钙 粉状固体 包装袋 6 36 外购
11 聚氯*烯树脂(PVC)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50 2160 外购
12 聚*二醇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5 90 外购
13 *腈橡胶 块状固体 包装袋 200 2400 外购
14 氯化聚*烯(CPE) 粉状固体 包装袋 50 450 外购
15 铝箔 片状固体 包装袋 7 45 外购
16 玻璃纤维布 片状固体 包装袋 2 15 外购
17 色母粒 粒状固体 包装袋 10 69.549 外购
(2)水平衡
项目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绿化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为生活废水。
办公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500人,项目厂区内提供住宿,住宿约150人,年工作300d,则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为40m3/d,12000m3/a。办公生活废水产生量为32m3/d,9600m3/a。
食堂用水
项目厂区内提供食堂,就餐人数500人,食堂供应三餐,项目食堂用水量为37.5m3/d,1125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30m3/d,9000m3/a。
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率为9.7%,即绿化面积为9825m2,每年100天浇水,项目绿化用水量为9.825m3/d,982.5m3/a。绿化用水经蒸发和进入土壤全部损耗。
循环冷却水
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20m3/h,补充水量约48m3/d,14400m3/a。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情况见图2-1。

































图2-1 项目水平衡示意图(单位:m3/a)

7、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图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①配料:根据所生产的橡塑保温材料量,按照比例配置各种原辅材料的添加量。本项目为了减少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状物料由供应商按照配比进行包装,物料进场后采用投料设备直接投入密炼设备,无需拆包及混配,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配料及投料粉尘的产生量。该过程会产生设备运行噪声。
②高温密炼:密炼机主要用于橡胶的塑炼和混炼。密炼机是一种设有一对特定形状并相对回转的转子、在可调温度和压力的密闭状态下间隙性地对聚合物材料进行塑炼和混炼的机械,主要由密炼室、转子、转子密封装置、加料压料装置、卸料装置、传动装置及机座等部分组成。密炼机工作原理:密炼机工作时,两转子相对回转,将来自加料口的物料夹住带入辊缝受到转子的挤压和剪切,穿过辊缝后碰到下顶拴尖棱被分成两部分,分别沿前后室壁与转子之间缝隙再回到辊隙上方。在绕转子流动的一周中,物料处受到剪切和摩擦作用,使胶料的温度急剧上升,之间粘度降低,增加了橡胶在配合剂表面的湿润性,使橡胶与配合剂表面充分接触,此过程温度约100~130℃。配合剂团块随胶料一起通过转子与转子间隙、转子与上、下顶拴、密炼室内壁的间隙,受到剪切而破碎,被拉伸变形的橡胶包围,稳定在破碎状态。同时,转子上的凸棱使胶料沿转子的轴向运动,起到搅拌混合作用,使配合剂在胶料中混合均匀。配合剂如此反复剪切破碎,胶料反复产生变形和恢复变形,转子凸棱的不断搅拌,使配合剂在胶料中分散均匀,并达到一定的分散度。由于密炼机混炼时胶料受到的剪切作用比开炼机大得多,炼胶温度高,温度约100~130℃,使得密炼机炼胶的效率大大高于开炼机。
密炼机外侧设置夹套循环水冷却系统,定期补充冷却水,密炼时间一般控制在6分钟左右,由于不断搅拌,并伴随着温度升高,密炼过程会有有机废气G2产生;密炼机运行时会有噪声N2产生。
③开炼:密炼卸料后由人工收集投入开炼机加工,开炼机主要工作部件是两异向向内旋转的中空辊筒或钻孔辊筒,装置在操作者一面的称作前辊,可通过手动或电动作水平前后移动,借以调节辊距,适应操作要求;后辊则是固定的,不能作前后移动。两辊筒大小一般相同,各以不同速度相对回转,生胶或胶料随着辊筒的转动被卷入两辊间隙,受强烈剪切作用而达到塑炼或混炼的目的。
开炼的时间一般控制在2~3分钟,开炼温度约为30℃,开炼过程中设置循环水夹套冷却,由于胶料在开炼过程中受机械压力使温度升高,会产生有机废气G3和噪声N3。
④高温胶库存:开炼机加工完成的橡胶由人工运至库房暂存,主要起降温中转的作用。
⑤低温密炼:从库房中提取冷却后的半成品投入捏炼机中进行第二阶段密炼,此次密炼为常温条件下进行,称为低温密炼,经低温密炼后,再进行开炼及后续加工。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4。
⑥开炼:第二阶段开炼,工艺流程同第一阶段开炼。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G4和噪声N5。
⑦挤出:挤出的作用是将开炼后的橡胶投入挤出机内进行片状压延加工,并自动切割成条状。具体工作原理是通过筒和螺杆间的挤压作用,使橡胶摩擦升温至约40℃软化并初步成型。挤出机为半密封式,此过程中设置循环水夹套冷却。在挤出过程中,胶料在机械压力作用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5和挤出机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N6。
⑧交联、发泡
把挤出成片的橡胶送至发泡线内加热加压交联、发泡(温度150-160℃)。交联是指半成品或胶料变成交联胶的过程,树脂交联过程,是树脂加工的主要工艺之一。交联时树脂通过化学结构改变而获得性能上的显著改进。交联是在一定的温度、压力、时间下使树脂分子产生交联,由线型结构转变成为网状结构,从而提高树脂的耐热性及强度等,交联后树脂基本失去流动性而成为弹性体。发泡原理是在选定的胶料中加入发泡剂(偶氮二*酰胺),在发泡温度下发泡剂分解释放出气体,使塑性状态的橡胶转变为弹性状态的气孔均匀致密的橡塑制品,从而获得完善的物理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质,成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在交联、发泡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石蜡油烟G6、有机废气G7、二硫化碳G8、臭气浓度G9及设备噪声N7。
⑨裁切
为得到客户要求的尺寸,采用裁切机对橡胶半成品进行裁剪,裁剪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8。
⑩贴铝箔/玻璃纤维布
根据客户要求,部分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需要覆铝箔或玻璃纤维布,铝箔及玻璃纤维布自带不干胶,采用覆合机加工过程为常温状态,基本无废气产生,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9。
⑾检验、入库
橡塑半成品经裁切或贴铝箔加工后进入检验工序,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加工,重新回用到密炼工序。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10。
8、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8.1、项目变动内容
原环评要求:2#成品车间建设规模,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密炼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变动情况:2#成品车间基建完成,生产设备等暂未安装。
8.2、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2#成品车间设备暂未安装,不涉及生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施工期
本项目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期已经结束,期间未收到投诉信访和举报。
二、营运期
1、主要污染源
表3-1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类别 污染源/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措施、去向
废气 密炼
车间
高温密炼 粉尘 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烷总烃
开炼 非*烷总烃
1#成品生产车间 开炼 非*烷总烃 交联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压静电冷疑装置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 非*烷总烃
交联、发泡 石蜡油烟
非*烷总烃
二硫化碳
臭气浓度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各生产设备 等效连续A声级(dB) 隔声、减振、消声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除尘器收尘 粉尘 回用于生产
原料包装 废包装袋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 (略)
废水处理 污泥 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 油水分离装置 废油水混合物 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活性炭吸附 废活性炭
机械设备保养、维修 废机油、废油桶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
①密炼车间废气
密炼车间废气包括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密炼车间炼胶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成品生产车间废气
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石蜡油烟、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
成品生产车间有机废气、二硫化碳经、臭气浓度和石蜡油烟经高压静电冷疑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1#成品生产车间排气筒编号为DA002。
③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提供500人就餐,每日提供三餐。本项目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4。油烟风机风量为10000m3/h,油烟经处理后,能够满足标准要求2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主要是办公人员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0m3/d,12000m3/a,排放的废水量为32m3/d,9600m3/a。
食堂用水:项目厂区内提供食堂,就餐人数500人,项目食堂用水量为37.5m3/d,1125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30m3/d,9000m3/a。
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为9825m2,项目绿化用水量为9.825m3/d,982.5m3/a。绿化用水经蒸发和进入土壤全部损耗。
循环冷却水: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20m3/h,补充水量约48m3/d,14400m3/a。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表3-2 项目排水信息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 用水项目 给水 排水
总用水 循环水 新鲜水 损耗 清排水 废水
1 生活用水 办公生活用水 12000 0 12000 2400 0 9600
食堂用水 11250 0 11250 2250 0 9000
2 绿化用水 982.5 0 982.5 982.5 0 0
3 循环冷却水 * * 14400 14400 0 0
合计 *.5 * 38632.5 20032.5 0 18600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设置吸声装置,再经过厂房、围墙隔声以及绿化等措施降噪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食堂垃圾产生量约为90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主要为编织袋,产生量约90t/a,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1.978t/a,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3.7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约9.12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产生量约为2t/a,其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废油/水混合物产生量约0.6t/a,废物类别为HW09,废物代码为900-007-09。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表3-3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一览表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量t/a 废物类别 处置措施 去向
除尘器收尘 一般工业固废 1.978 / 回用于生产 回用
废原料包装材料 90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 厂家利用
污泥 3.7 / 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卫部门处理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9.12 HW49,900-041-49 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危废单位处置 危废单位处置
废机油 2 HW08,900-214-08
废油水混合物 0.6 HW09,900-007-09
员工生活 办公生活垃圾 75 / 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卫部门处理
食堂 厨余垃圾 90 /
本项目建设有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和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取了“三防”措施,并进行了全封闭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进行建设。
危废暂存间
3、项目验收阶段环保投资情况
验收阶段,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0000万,环保投资为380万元,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 1.27%,具体情况如表3-3所示。
表 3-3 验收阶段环保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减缓措施 处置措施规模 处理效果 投资
废气 密炼车间 密炼 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台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中的相关标准 260
非*烷总烃
开炼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密炼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1#成品生产车间 开炼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挤出、交联发泡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3台集气罩+1台高压静电冷疑吸附+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中的相关标准
挤出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开炼、交联发泡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交联发泡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压静电冷疑吸附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硫化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臭气浓度
石蜡油烟 /
食堂 食堂油烟 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油烟净化器一套+排烟管道(DA00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10
废水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浠水段) 隔油池容积为50m3;化粪池容积为100m3 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标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 17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38
固废 危险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2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分类收集,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5
一般工业固废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除尘器收尘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 收集至专用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风险事故应急设施 事故池200m3、储罐区设围堰、分区防渗、灭火器、消防栓等 20
其他环保设施 环境检测设备 10
规范排污口
合计 380

























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函[2021]35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湖北伯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意见,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散花工业园,主要建设密炼车间、1#成品生产车间、2#成品生产车间、深加工车间、破碎回收间、1#仓库、2#仓库、原料仓库、储罐区、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配套设施等。密炼车间设4条高温密炼→开炼生产线,2个成品生产车间各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年产75万m3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该项目占地面积*.1m,总投资51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密炼车间废气、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密炼车间废气包括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开炼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开炼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石蜡油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二硫化碳及臭气。密炼车间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个成品生产车间内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须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发泡线、裁切机、铝箔贴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办公生活拉圾、厨余垃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9)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
(10)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四、你单位在生产前一个月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专此致函。
2021年6月7日
2022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项目名称由“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变更为97297.00㎡,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
2022年2月10日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4-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结论
1 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密炼车间废气、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密炼车间废气包括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开炼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开炼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石蜡油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二硫化碳及臭气。密炼车间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个成品生产车间内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须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密炼车间密炼粉尘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成品生产车间废气设集气罩+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DA004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已落实,2#成品生产车间仅完成基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2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发泡线、裁切机、铝箔贴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器等措施,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能够满足排放要求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西、南三侧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办公生活拉圾、厨余垃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已落实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5 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 项目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了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 已落实 满足环保要求
6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已申请总量批复并购买相关总量 已落实 满足环保要求



























表五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类别 监测
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分析仪器及 检出限/灵敏度
废水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1147-2020
PH计 PHS-3E 0.01PH
(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50ml滴定管 4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生化培养箱RC-SPX-250B 0.5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FA2004N 4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0.025mg/L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LB-SWYK 1.0mg/m3
二硫化碳* 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14680-199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04 0.03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10(无量纲)
油烟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77-2019 红外分光测油仪RC-SQ100 0.1mg/m3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9790II 0.07mg/m3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气相色谱仪9790II 0.07mg/m3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LB-SWYK 0.168mg/m3
(以采样体积6000L计)
二硫化碳* 《空气质量 二氧化碳的测定 二*胺*酸铜分光光度法》 (GB/T 14680-1993) 可见分光光度计721 0.03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10(无量纲)
厂界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0.1dB(A) (灵敏度)
2、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生产工况稳定;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声校准器对测量前后声级计进行校准,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3、质控措施及信息
表5-2 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校准日期 校准示值 使用前校准示值 使用后校准示值 校准前后示值偏差 最大标准示值偏差 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94.0 93.7 93.8 0.1 -0.3 ±0.5 合格
2023/11/07 94.0 93.7 93.8 0.1 -0.3 ±0.5 合格
表5-3颗粒物监测质控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质控方式 滤料编号 原始质量(g 本次质量(g 偏差(g 误差允许范围(g 评价
2023/11/06 标准取样管 001# 14.11216 14.11219 0.00003 ±0.0005 合格
002# 14.11221 14.11226 0.00005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YQ-KLW-01 14.11166 14.11167 0.00001 ±0.0005 合格
标准滤膜 001# 0.41166 0.41168 0.00002 ±0.0005 合格
002# 0.41216 0.41219 0.00003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KLW-01 0.42166 0.42168 0.00002 ±0.0005 合格
2023/11/07 标准取样管 001# 12.11615 12.11618 0.00003 ±0.0005 合格
002# 14.11215 14.11219 0.00004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YQ-KLW-02 13.12116 13.12120 0.00004 ±0.0005 合格
标准滤膜 001# 0.42111 0.42116 0.00005 ±0.0005 合格
002# 0.41216 0.41218 0.00002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KLW-02 0.42666 0.42668 0.00002 ±0.0005 合格
3.1、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4废水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1/06 化学需氧量 4L 0.01mg/L 合格
悬浮物 4L 4mg/L 合格
氨氮 0.025L 0.025mg/L 合格
2023/11/07 化学需氧量 4L 0.01mg/L 合格
悬浮物 4L 4mg/L 合格
氨氮 0.025L 0.025mg/L 合格
备注:“L”表示低于检出限。
表5-5有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备注:“ND”表示低于检出限。
表5-6无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3.2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7废水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质控编号 质控样值及不确定度mg/L 测定值mg/L 评价
2023/11/06 PH(无量纲) B* 7.04±0.05 7.02 合格
化学需氧量 B* 83.6±3.6 85.1 合格
五日化学需氧量 B* 4.44±0.38 4.5 合格
氨氮 B* 2.05±0.14 2.12 合格
2023/11/07 PH(无量纲) B* 7.04±0.05 7.05 合格
化学需氧量 B* 83.6±3.6 85.6 合格
五日化学需氧量 B* 4.44±0.38 4.4 合格
氨氮 B* 2.05±0.14 2.04 合格
表5-8有组织废气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质控编号 质控样值及不确定度mg/L 测定值mg/L 评价
2023/11/06 油烟 A* 10.1±0.9 9.4 合格
2023/11/07 油烟 A* 10.1±0.9 9.4 合格
3.3现场平行、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表5-9废水现场平行、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现场平行测定误差(%) 实验室平行测定误差(%) 平行允许误差(%) 评价
2023/11/06 化学需氧量 1.1 1.1 ≤10 合格
悬浮物 / 3.0 ≤10 合格
氨氮 1.8 2.3 ≤10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2 ≤20 合格
2023/11/07 化学需氧量 2.9 1.8 ≤10 合格
悬浮物 / 2.1 ≤10 合格
氨氮 1.1 1.7 ≤10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5 ≤20 合格
表5-10有组织废气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实验室平行测定误差(%) 平行允许误差(%)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0.9 ≤10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2.6 ≤10 合格
表5-11无组织废气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实验室平行测定误差(%) 平行允许误差(%)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2.0 ≤10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3.9 ≤10 合格

3.4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表5-12废水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氨氮 1.8 ≤10 合格
2023/11/07 氨氮 1.1 ≤10 合格
表5-13有组织废气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3.0 <5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2.0 <5 合格
表5-14无组织废气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2.0 <5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1.8 <5 合格
3.5气象参数
表5-15气象参数
监测日期 天气状况 测量时间 气象参数
大气压(kPa)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风向 风速(m/s)
2023/11/06 13:00 101.3 22 50 西北风 2.3
15:00 101.2 21 51 西北风 2.2
17:00 101.3 20 52 西北风 2.1
2023/11/07 10:00 101.3 20 52 西北风 2.1
12:00 101.3 21 51 西北风 2.2
14:00 101.2 22 50 西北风 1.8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的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结合湖北伯 (略)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湖北 (略) 按照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产排污情况于2023年11月6日、7日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监测,具体验收监测内容如下:
(1)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本次验收监测废水监测点位布设在厂区生活污水出口,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 ★1# 生活废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3次×2天
(2)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本次验收废气监测内容包含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车间外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厂界周边的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有组织 DA001密炼车间排放口 非*烷总烃、颗粒物 3次/每天,2天
DA002 1#成品车间排放口 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3次/每天,2天
DA004排放口 油烟 5次/每天,2天
无组织 ○1# 厂界上风向 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3次/天,2天
○2# 厂界下风向
○3#
(3)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项目在厂界四周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表6-3。
表 6-3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类别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1# 厂界东侧外1m处 等效连续A声级 昼间1次×2天
▲2# 厂界南侧外1m处
▲3# 厂界西侧外1m处
▲4# 厂界北侧外1m处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7日开展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设计每天生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约2500m3,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7-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项目 日期 年生产天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工况(%)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2023年11月6日 300天 2500m3/天 1500m3/天 60
2023年11月7日 300天 2500m3/天 1475m3/天 59
验收监测结果:
(1)项目的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mg/L)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最大值 限值
2023/11/06 生活废水排放口★1# PH(无量纲) 8.0 8.1 7.8 7.9 8.1 6-9
化学需氧量 184 191 180 174 191 3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66.5 70.3 64.6 60.8 70.3 80
悬浮物 57 64 71 66 71 150
氨氮 16.7 18.0 17.8 17.2 18.0 30
2023/11/07 生活废水排放口
★1#
PH(无量纲) 7.6 7.5 7.2 7.1 7.6 6-9
化学需氧量 175 188 161 165 188 3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68.4 72.2 60.8 58.9 72.2 80
悬浮物 63 68 73 72 73 150
氨氮 17.4 16.8 17.8 17.6 17.8 30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日均值满足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生产废水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3项目车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最大值
2023/11/06

DA001密炼车间排放口◎1# 烟气温度(℃) 27.3 27.5 27.8 27.8 /
标干风量(m3/h) 7076 7042 7368 7368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6.12 5.75 6.77 6.77 10
排放速率(kg/h) 0.043 0.040 0.050 0.050 /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8.4 9.7 8.9 9.7 12
排放速率(kg/h) 0.059 0.068 0.066 0.068 /
DA002 1#成品生产车间排放口◎2# 烟气温度(℃) 44.5 44.8 44.6 44.8 /
标干风量(m3/h) 16641 17668 16890 17668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4.74 4.51 4.58 4.74 10
排放速率(kg/h) 0.079 0.080 0.077 0.080 /
二硫化碳* 实测浓度(μg/m3) 7.8000 7.0697 8.7551 8.7551 /
排放速率(kg/h) 1.3×10-4 1.2×10-4 1.5×10-4 1.5×10-4 1.5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99 354 269 354 2000
2023/11/07 DA001密炼车间排放口◎1# 烟气温度(℃) 27.8 28.0 28.3 28.3 /
标干风量(m3/h) 6937 7098 7123 7123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7.33 6.68 7.23 7.33 10
排放速率(kg/h) 0.051 0.047 0.051 0.051 /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6.3 7.1 7.4 7.4 12
排放速率(kg/h) 0.044 0.050 0.053 0.053 /
2023/11/07 DA002 1#成品生产车间排放口◎2# 烟气温度(℃) 44.9 44.7 44.8 44.9 /
标干风量(m3/h) 15889 16405 16150 16405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3.53 3.40 3.79 3.79 10
排放速率(kg/h) 0.056 0.056 0.061 0.061 /
二硫化碳* 实测浓度(μg/m3) 8.0247 8.8674 7.4629 8.8674 /
排放速率(kg/h) 1.3×10-4 1.5×10-4 1.2×10-4 1.5×10-4 1.5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99 234 199 234 2000
7-4项目有组织废气油烟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平均(mg/m3) 限值(mg/m3)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4 5
2023/11/06 油烟排气筒◎1# 1.2 1.2 1.3 1.4 1.3 1.3 2.0
2023/11/07 1.1 1.2 1.4 1.3 1.2 1.2 2.0

表7-5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最大值 限值
2023/11/06 厂界上风向○1# 颗粒物(mg/m3) 0.220 0.228 0.247 0.247 1.0
厂界下风向○2# 0.307 0.330 0.353 0.353
厂界下风向○3# 0.413 0.480 0.417 0.480
厂界上风向○1# 非*烷总烃(mg/m3) 0.35 0.30 0.34 0.35 4.0
厂界下风向○2# 0.50 0.44 0.51 0.51
厂界下风向○3# 0.44 0.38 0.41 0.44
2023/11/06 厂界上风向○1# 二硫化碳*(mg/m3) 0.03L 0.03L 0.03L / 3.0
厂界下风向○2#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下风向○3#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上风向○1#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L 10L 10L / 20
厂界下风向○2# 10L 10L 13 13
厂界下风向○3# 10L 10L 10L /
2023/11/07 厂界上风向○1# 颗粒物(mg/m3) 0.237 0.247 0.263 0.263 1.0
厂界下风向○2# 0.323 0.349 0.337 0.349
厂界下风向○3# 0.397 0.380 0.400 0.400
厂界上风向○1# 非*烷总烃(mg/m3) 0.35 0.23 0.32 0.35 4.0
厂界下风向○2# 0.64 0.73 0.51 0.73
厂界下风向○3# 0.35 0.49 0.39 0.49
厂界上风向○1# 二硫化碳*(mg/m3) 0.03L 0.03L 0.03L / 3.0
厂界下风向○2#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下风向○3#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上风向○1#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L 10L 10L / 20
厂界下风向○2# 10L 10L 10L /
厂界下风向○3# 10L 10L 10L /
根据上表7-3至表7-5的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车间粉尘、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表6中的相关标准;1#成品生产车间的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表6中的相关标准,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3)项目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6。
表7-6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点位编号 监测结果(dB(A))
昼间 标准限值 夜间 标准限值
2023/11/06 ▲1# 53 60 43 50
▲2# 54 44
▲3# 52 43
▲4# 53 70 42 55
2023/11/07 ▲1# 53 60 42 50
▲2# 52 44
▲3# 54 43
▲4# 53 70 43 55
由表7-6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北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东、南、西三侧厂界主要噪声为工业噪声,北厂界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
5、总量核算
根据监测数据、废水排放量和生产状况来计算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1)废气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7-7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单位:t/a
污染物工艺 生产时间(h/a) 颗粒物 石蜡油烟 二氧化碳 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密炼废气DA001 7200 0.058 0.42 / / / / 0.048 0.35
1#成品车间废气DA002 7200 / / / / 1.375*10-4 9.9*10-4 0.069 0.50
本项目总排放量(t/a) / 0.42 / 9.9*10-4 0.85
(2)废水
根据项目生产状况可知,本项目年排水量为18600m3/a,厂区生活废水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即COD50mg/L、NH3-N5mg/L,计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为:
COD=18600m3*50mg/L=0.93t/a,NH3-N=18600m3*5mg/L=0.093t/a
(3)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实际变更内容仅涉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占地面积等,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因此,项目总量控制没有变动。项目批复总量为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93t/a、氨氮0.093t/a。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烷总烃1.3328t/a。
7-8 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污染物 总量控制要求 实际排放量 是否符合要求
废气 非*烷总烃 1.3328 0.85 符合
废水 COD 0.93 0.93 符合
氨氮 0.093 0.093 符合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湖北伯 (略) 开展了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变更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该项目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提出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日均值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车间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1#成品车间有组织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1#成品车间有组织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监测值为0.480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的相关标准中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的非*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0.7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的相关标准中4.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二硫化碳的最大监测值为0.03Lmg/m3,臭气浓度监测值为10L,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北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实地调查,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200m内无长期居住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距离1#成品生产车间268m。
建议:
(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档案的管理。
(2)加强对各种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使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保管理,做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工作;
(4)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
(5)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好环境监测计划
















表九 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1、建设项目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1)项目于2021年5月由湖北 (略) 完成《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7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关于湖北伯 (略)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21]35号)。
(2)2022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项目名称由“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m2变更为97297.00m2,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
(3)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成片生产车间的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湖北伯 (略) 已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报,为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48XNUW7W001U。
4、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湖北伯 (略) 十分重视环境管理工作,配备有环保工作人员,责任制明确,实施环境保护与各类设备的统一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较为完善,但环保技术培训还有待加强。
5、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6、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7、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项目投入运行时,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合理规范处置。
8、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本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较好,该建设项目有关手续完善;环境管理机制较全,环保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该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未造成二次污染,未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报告表批复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9、监测计划
(1)废气监测计划
9-1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气 厂界 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每年1次
DA001 颗粒物、非*烷总烃 每年1次
DA002 油烟、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每年1次
(2)废水监测计划
表9-2项目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水 厂内污水排放口 水量、pH、COD、BOD5、NH3-N、SS 每年1次
(3)噪声监测计划
表9-3项目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噪声 厂界外1m处 等效A声级 每季度1次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湖北伯 (略) 填表(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 2019-*-29-03-* 建设地点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橡胶制品业291-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 经度/纬度 N30°14′45.764″
E115°6′45.779″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75万m3/a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45万m3/a 环评单位 湖北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审批文号 浠环函[2021]35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1年6月 竣工日期 2023年10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22年3月25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MA48XNUW7W001U
验收单位 湖北伯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湖北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88%
投资总概算(万元) 3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00 比例 1.61
实际总投资(万元) 30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80 比例 1.27
废水治理(万元) 17 废气治理(万元) 270 噪声治理(万元) 38 固废治理(万元) 25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30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7200 小时
运营单位 湖北伯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7日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1.186 1.186 1.186
化学需氧量 0.93 0.93 0.93
氨氮 0.093 0.093 0.093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 尘
氮氧化物
工业粉尘 0.42 0.42 0.42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非*烷总烃 0.85 0.85 0.85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31—- —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伯 (略) 编制单位: 黄冈 (略) 二〇二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周兵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胡鹏高
项 目 负 责 人:王小龙
填 表 人:黄婉玲







建设单位:湖北伯 (略) 编制单位:黄冈 (略)
电话:* 电话:071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地址: (略) 黄州区青砖湖路12号6幢1单元

目录
表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5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5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
表五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26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31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结果 32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37
表九 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39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1

附件:
附件1、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2、项目总量批复
附件3、项目环评批复变更说明
附件4、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5、工况记录表
附件6、项目排污许可证
附件7、建设单位确认书
附件8、散花工业园管委会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的说明
附件9、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附件10、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图4、浠水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5、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图6、项目周边环境图
附图7、项目监测点位图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
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伯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主要产品名称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保温管材、保温型材)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75万m3/a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45万m3/a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21年5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1年6月
调试时间 2023年1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3年11月6日、7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湖北 (略)
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3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500 比例 1.61%
实际总概算 30000 环保投资 380 比例 1.27%
验收监测依据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8、《 (略) 环境保护条例》( (略)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1994.12.2)。
9、《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29号);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1.1.1)。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2020年12月13日);
5、《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1、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2、《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 (略) ,2021年5月);
3、《关于湖北伯 (略)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21]35号,2021年6月7日);
4、《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22年2月10日);
四、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1、《省环保厅关于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4-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鄂环函〔2017)235号);
2、《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湖北 (略) ,SYT检字(2023)*号);
3、《湖北伯 (略)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48XNUW7W001U)(2022年3月25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
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
表 1-1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水类型 污染因子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 pH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6-9
COD 300
BOD5 80
SS 150
氨氮 30
2、废气
本项目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标准要求和表6中标准要求;密炼、开炼、挤出、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要求和表6中标准要求;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 1-2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基准排气量 标准名称
颗粒物 有组织 12mg/m3 2000m3/t胶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中的相关标准
无组织 1.0mg/m3
非*烷总烃 有组织 10mg/m3
无组织 4.0mg/m3
二硫化碳 有组织 1.5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标准
无组织 3.0mg/m3 /
臭气浓度 有组织 2000 /
无组织 20 /
油烟 有组织 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
3、噪声
根据环评文件的要求,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具体见表1-3。
表 1-3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噪声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厂界东、西、南侧
70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 厂界北侧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仅涉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占地面积等,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复总量为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湖北伯 (略) 原已批复有“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建设14条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生产线,项目于2021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审批通过,批复文号浠环函[2021]35号。后因投资规模、占地面积等变更,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文件,项目名称由“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m2变更为97297.00m2,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该公司的建设内容变更,本项目不新增排污量,达标排放,整体上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截止2023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北伯 (略) 于2023年11月开展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委托湖北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现场监测工作。湖北 (略) 于2023年11月6日、7日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监测。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排污许可申报内容以及对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项目名称和性质及组成
项目名称: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项目投资:实际总投资约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7%。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产线 生产线







生产线 生产线
本项目生产经营中心位于N30°14′45.764″E115°6′45.779″。项目建设3栋厂房,建设9条橡塑高分子材料生产线。由主体工程密炼车间、1#成品生产车间,储运工程1#仓库、2#仓库、原料仓库、储罐区等配套工程组成。另外主要建设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系统,以及集气罩+高压静电冷疑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等环保工程,年产45万立方米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保温管材、保温板材)。
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1
表 2-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组成 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密炼车间 4F,占地面积9432m2,位于厂区南侧,设4条高温密炼→开炼生产线 与环评一致
1#成品生产车间 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2#成品生产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与环评一致
2#成品生产车间 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密炼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工程基建完成,设备未安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深加工车间 1F,占地面积5904m2,位于密炼车间东侧,用于根据客户要求,生产不同类型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 与环评一致
破碎回收间 1F,占地面积40m2,位于厂区西北侧,用于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的破碎回收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1#仓库 1F,占地面积9191m2,位于1#成品生产车间北侧,主要用于产品储存 与环评一致
2#仓库 1F,占地面积6060m2,位于1#仓库西侧,主要用于产品储存 与环评一致
原料仓库 位于密炼车间内1楼东侧,占地面积1080m2,主要用于原料储存 与环评一致
储罐区 设置两个储罐间,建设在密炼车间东北角,其中1#储罐间面积144 m2,内设有氯化石蜡储罐50t,3个;大豆油储罐50t,1个。2#储罐间面积72 m2,内设有氯化石蜡储罐50t,2个。 与环评一致
办公生活设施 办公楼 4F,占地面积1547m2,位于厂区西北角,主要为员工提供办公场所、宿舍及食堂 与环评一致
职工宿舍 位于办公楼三、四楼,住宿人数150人。 与环评一致
食堂 位于办公楼一楼,提供500名员工一日三餐。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给排水系统 由工业园给水管网接入,本项目排水为雨污分流,厂内设有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与环评一致
变配电系统 电源由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变配电所供应 与环评一致
循环冷却水系统 设5套循环冷却水系统,位于2#成品生产车间东北角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系统
密炼车间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风量为18000m3/h 与环评一致
1#、2#成品生产车间开炼、挤出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压静电冷疑吸附+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处理风量为18000m3/h 2#成品生产车间基建完成,设备未安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专用烟道排放(DA004),处理风量为10000m3/h 与环评一致
废水处理系统 采用分流制排水,设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系统。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固废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在厂区西北角设立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及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与环评一致
噪声控制措施 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事故风险 应急事故池 于厂区西北角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200m3,满足生活废水存储同时基础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1.0×10-7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 与环评一致
3、项目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管理人员90人。项目实行两班制,12h/班,年工作300天。
4、主要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2。
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投胶机 2 密炼车间
2 投料设备 2
3 密炼机 2
4 开炼机 2
5 切胶机 2
6 冷却机 2
7 捏炼机 5 1#成品生产车间
8 开炼机 5
9 挤出机 5
10 压延机 5
11 发泡线 5
12 冷却机 10
13 背胶机 3 深加工车间
14 立切机 3
15 剖切机 5
16 分切机 3
17 切条机 3
18 覆合机 1
19 收卷机 3
21 PVC管壳成型机 1
22 手工贴管机 15
23 模型冲压机 5
24 泡棉粉碎机 1 破碎回收间
25 大豆油储罐 1 辅助设备,储罐规格均为50t
26 氯化石蜡储罐 5
27 油水分离装置 3
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①项目给、排水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水源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供水水压大于0.4Mpa。自来水通过DN200进水干管及DN50~100给水支管引至各车间及消防栓等。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冷却用水及绿化用水。
②排水
厂区内排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设有雨水、污水管网。雨水系统按照地面污染程度,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应急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园区内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供电
电源由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总变配电所供应,由10kV架空电缆线引入厂区高压配电房,由总变电站降压后输送到各用电部门。厂内配电室设250kVA变压器一台,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④循环水冷却系统
本项目共设置5套循环冷却水系统,由机械抽风冷却塔、工艺循环水泵、旁滤装置、水质稳定装置及循环水管道等组成。冷却水经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损耗为蒸发损失。
6、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性状 存储方式 最大储量(t) 消耗量(t/a) 来源
1 炭黑 粉状固体 包装袋 50 300 外购
2 滑石粉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00 900 外购
3 氢氧化铝 粉状固体 包装袋 300 3600 外购
4 硬脂酸 蜡状固体 包装袋 8 48 外购
5 58#半精炼石蜡 块状固体 包装袋 60 360 外购
6 高温发泡剂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50 2400 外购
7 氯化石蜡 油状液体 储罐 150 2700 外购
8 大豆油 油状液体 储罐 30 90 外购
9 氯醋共聚树脂 粉状固体 包装袋 60 540 外购
10 硬脂酸钙 粉状固体 包装袋 6 36 外购
11 聚氯*烯树脂(PVC)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50 2160 外购
12 聚*二醇 粉状固体 包装袋 15 90 外购
13 *腈橡胶 块状固体 包装袋 200 2400 外购
14 氯化聚*烯(CPE) 粉状固体 包装袋 50 450 外购
15 铝箔 片状固体 包装袋 7 45 外购
16 玻璃纤维布 片状固体 包装袋 2 15 外购
17 色母粒 粒状固体 包装袋 10 69.549 外购
(2)水平衡
项目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绿化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为生活废水。
办公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500人,项目厂区内提供住宿,住宿约150人,年工作300d,则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为40m3/d,12000m3/a。办公生活废水产生量为32m3/d,9600m3/a。
食堂用水
项目厂区内提供食堂,就餐人数500人,食堂供应三餐,项目食堂用水量为37.5m3/d,1125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30m3/d,9000m3/a。
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率为9.7%,即绿化面积为9825m2,每年100天浇水,项目绿化用水量为9.825m3/d,982.5m3/a。绿化用水经蒸发和进入土壤全部损耗。
循环冷却水
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20m3/h,补充水量约48m3/d,14400m3/a。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情况见图2-1。

































图2-1 项目水平衡示意图(单位:m3/a)

7、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图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①配料:根据所生产的橡塑保温材料量,按照比例配置各种原辅材料的添加量。本项目为了减少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状物料由供应商按照配比进行包装,物料进场后采用投料设备直接投入密炼设备,无需拆包及混配,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配料及投料粉尘的产生量。该过程会产生设备运行噪声。
②高温密炼:密炼机主要用于橡胶的塑炼和混炼。密炼机是一种设有一对特定形状并相对回转的转子、在可调温度和压力的密闭状态下间隙性地对聚合物材料进行塑炼和混炼的机械,主要由密炼室、转子、转子密封装置、加料压料装置、卸料装置、传动装置及机座等部分组成。密炼机工作原理:密炼机工作时,两转子相对回转,将来自加料口的物料夹住带入辊缝受到转子的挤压和剪切,穿过辊缝后碰到下顶拴尖棱被分成两部分,分别沿前后室壁与转子之间缝隙再回到辊隙上方。在绕转子流动的一周中,物料处受到剪切和摩擦作用,使胶料的温度急剧上升,之间粘度降低,增加了橡胶在配合剂表面的湿润性,使橡胶与配合剂表面充分接触,此过程温度约100~130℃。配合剂团块随胶料一起通过转子与转子间隙、转子与上、下顶拴、密炼室内壁的间隙,受到剪切而破碎,被拉伸变形的橡胶包围,稳定在破碎状态。同时,转子上的凸棱使胶料沿转子的轴向运动,起到搅拌混合作用,使配合剂在胶料中混合均匀。配合剂如此反复剪切破碎,胶料反复产生变形和恢复变形,转子凸棱的不断搅拌,使配合剂在胶料中分散均匀,并达到一定的分散度。由于密炼机混炼时胶料受到的剪切作用比开炼机大得多,炼胶温度高,温度约100~130℃,使得密炼机炼胶的效率大大高于开炼机。
密炼机外侧设置夹套循环水冷却系统,定期补充冷却水,密炼时间一般控制在6分钟左右,由于不断搅拌,并伴随着温度升高,密炼过程会有有机废气G2产生;密炼机运行时会有噪声N2产生。
③开炼:密炼卸料后由人工收集投入开炼机加工,开炼机主要工作部件是两异向向内旋转的中空辊筒或钻孔辊筒,装置在操作者一面的称作前辊,可通过手动或电动作水平前后移动,借以调节辊距,适应操作要求;后辊则是固定的,不能作前后移动。两辊筒大小一般相同,各以不同速度相对回转,生胶或胶料随着辊筒的转动被卷入两辊间隙,受强烈剪切作用而达到塑炼或混炼的目的。
开炼的时间一般控制在2~3分钟,开炼温度约为30℃,开炼过程中设置循环水夹套冷却,由于胶料在开炼过程中受机械压力使温度升高,会产生有机废气G3和噪声N3。
④高温胶库存:开炼机加工完成的橡胶由人工运至库房暂存,主要起降温中转的作用。
⑤低温密炼:从库房中提取冷却后的半成品投入捏炼机中进行第二阶段密炼,此次密炼为常温条件下进行,称为低温密炼,经低温密炼后,再进行开炼及后续加工。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4。
⑥开炼:第二阶段开炼,工艺流程同第一阶段开炼。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G4和噪声N5。
⑦挤出:挤出的作用是将开炼后的橡胶投入挤出机内进行片状压延加工,并自动切割成条状。具体工作原理是通过筒和螺杆间的挤压作用,使橡胶摩擦升温至约40℃软化并初步成型。挤出机为半密封式,此过程中设置循环水夹套冷却。在挤出过程中,胶料在机械压力作用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5和挤出机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N6。
⑧交联、发泡
把挤出成片的橡胶送至发泡线内加热加压交联、发泡(温度150-160℃)。交联是指半成品或胶料变成交联胶的过程,树脂交联过程,是树脂加工的主要工艺之一。交联时树脂通过化学结构改变而获得性能上的显著改进。交联是在一定的温度、压力、时间下使树脂分子产生交联,由线型结构转变成为网状结构,从而提高树脂的耐热性及强度等,交联后树脂基本失去流动性而成为弹性体。发泡原理是在选定的胶料中加入发泡剂(偶氮二*酰胺),在发泡温度下发泡剂分解释放出气体,使塑性状态的橡胶转变为弹性状态的气孔均匀致密的橡塑制品,从而获得完善的物理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质,成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在交联、发泡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石蜡油烟G6、有机废气G7、二硫化碳G8、臭气浓度G9及设备噪声N7。
⑨裁切
为得到客户要求的尺寸,采用裁切机对橡胶半成品进行裁剪,裁剪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8。
⑩贴铝箔/玻璃纤维布
根据客户要求,部分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需要覆铝箔或玻璃纤维布,铝箔及玻璃纤维布自带不干胶,采用覆合机加工过程为常温状态,基本无废气产生,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9。
⑾检验、入库
橡塑半成品经裁切或贴铝箔加工后进入检验工序,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加工,重新回用到密炼工序。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10。
8、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8.1、项目变动内容
原环评要求:2#成品车间建设规模,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密炼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变动情况:2#成品车间基建完成,生产设备等暂未安装。
8.2、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2#成品车间设备暂未安装,不涉及生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施工期
本项目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期已经结束,期间未收到投诉信访和举报。
二、营运期
1、主要污染源
表3-1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类别 污染源/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措施、去向
废气 密炼
车间
高温密炼 粉尘 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烷总烃
开炼 非*烷总烃
1#成品生产车间 开炼 非*烷总烃 交联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压静电冷疑装置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 非*烷总烃
交联、发泡 石蜡油烟
非*烷总烃
二硫化碳
臭气浓度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各生产设备 等效连续A声级(dB) 隔声、减振、消声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除尘器收尘 粉尘 回用于生产
原料包装 废包装袋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 (略)
废水处理 污泥 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 油水分离装置 废油水混合物 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活性炭吸附 废活性炭
机械设备保养、维修 废机油、废油桶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气
①密炼车间废气
密炼车间废气包括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密炼车间炼胶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成品生产车间废气
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石蜡油烟、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
成品生产车间有机废气、二硫化碳经、臭气浓度和石蜡油烟经高压静电冷疑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1#成品生产车间排气筒编号为DA002。
③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提供500人就餐,每日提供三餐。本项目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4。油烟风机风量为10000m3/h,油烟经处理后,能够满足标准要求2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主要是办公人员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0m3/d,12000m3/a,排放的废水量为32m3/d,9600m3/a。
食堂用水:项目厂区内提供食堂,就餐人数500人,项目食堂用水量为37.5m3/d,1125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30m3/d,9000m3/a。
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为9825m2,项目绿化用水量为9.825m3/d,982.5m3/a。绿化用水经蒸发和进入土壤全部损耗。
循环冷却水: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20m3/h,补充水量约48m3/d,14400m3/a。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表3-2 项目排水信息一览表 单位:t/a
序号 用水项目 给水 排水
总用水 循环水 新鲜水 损耗 清排水 废水
1 生活用水 办公生活用水 12000 0 12000 2400 0 9600
食堂用水 11250 0 11250 2250 0 9000
2 绿化用水 982.5 0 982.5 982.5 0 0
3 循环冷却水 * * 14400 14400 0 0
合计 *.5 * 38632.5 20032.5 0 18600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设置吸声装置,再经过厂房、围墙隔声以及绿化等措施降噪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食堂垃圾产生量约为90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主要为编织袋,产生量约90t/a,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1.978t/a,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3.7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约9.12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产生量约为2t/a,其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废油/水混合物产生量约0.6t/a,废物类别为HW09,废物代码为900-007-09。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表3-3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一览表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量t/a 废物类别 处置措施 去向
除尘器收尘 一般工业固废 1.978 / 回用于生产 回用
废原料包装材料 90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 厂家利用
污泥 3.7 / 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卫部门处理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9.12 HW49,900-041-49 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危废单位处置 危废单位处置
废机油 2 HW08,900-214-08
废油水混合物 0.6 HW09,900-007-09
员工生活 办公生活垃圾 75 / 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卫部门处理
食堂 厨余垃圾 90 /
本项目建设有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和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取了“三防”措施,并进行了全封闭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进行建设。
危废暂存间
3、项目验收阶段环保投资情况
验收阶段,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0000万,环保投资为380万元,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 1.27%,具体情况如表3-3所示。
表 3-3 验收阶段环保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减缓措施 处置措施规模 处理效果 投资
废气 密炼车间 密炼 粉尘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台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中的相关标准 260
非*烷总烃
开炼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密炼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1#成品生产车间 开炼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挤出、交联发泡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3台集气罩+1台高压静电冷疑吸附+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 5、表 6 中的相关标准
挤出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开炼、交联发泡工序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交联发泡 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压静电冷疑吸附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硫化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臭气浓度
石蜡油烟 /
食堂 食堂油烟 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油烟净化器一套+排烟管道(DA00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10
废水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浠水段) 隔油池容积为50m3;化粪池容积为100m3 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标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 17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38
固废 危险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2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分类收集,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5
一般工业固废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除尘器收尘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 收集至专用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风险事故应急设施 事故池200m3、储罐区设围堰、分区防渗、灭火器、消防栓等 20
其他环保设施 环境检测设备 10
规范排污口
合计 380

























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函[2021]35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湖北伯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意见,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散花工业园,主要建设密炼车间、1#成品生产车间、2#成品生产车间、深加工车间、破碎回收间、1#仓库、2#仓库、原料仓库、储罐区、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配套设施等。密炼车间设4条高温密炼→开炼生产线,2个成品生产车间各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年产75万m3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该项目占地面积*.1m,总投资51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密炼车间废气、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密炼车间废气包括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开炼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开炼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石蜡油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二硫化碳及臭气。密炼车间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个成品生产车间内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须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发泡线、裁切机、铝箔贴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办公生活拉圾、厨余垃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9)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
(10)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四、你单位在生产前一个月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专此致函。
2021年6月7日
2022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项目名称由“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变更为97297.00㎡,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
2022年2月10日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4-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结论
1 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密炼车间废气、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密炼车间废气包括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开炼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开炼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以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石蜡油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二硫化碳及臭气。密炼车间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个成品生产车间内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须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密炼车间密炼粉尘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成品生产车间废气设集气罩+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DA004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已落实,2#成品生产车间仅完成基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2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发泡线、裁切机、铝箔贴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器等措施,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能够满足排放要求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西、南三侧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办公生活拉圾、厨余垃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已落实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5 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 项目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了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 已落实 满足环保要求
6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已申请总量批复并购买相关总量 已落实 满足环保要求



























表五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类别 监测
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分析仪器及 检出限/灵敏度
废水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1147-2020
PH计 PHS-3E 0.01PH
(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50ml滴定管 4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生化培养箱RC-SPX-250B 0.5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FA2004N 4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0.025mg/L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LB-SWYK 1.0mg/m3
二硫化碳* 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14680-199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04 0.03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10(无量纲)
油烟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77-2019 红外分光测油仪RC-SQ100 0.1mg/m3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9790II 0.07mg/m3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气相色谱仪9790II 0.07mg/m3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LB-SWYK 0.168mg/m3
(以采样体积6000L计)
二硫化碳* 《空气质量 二氧化碳的测定 二*胺*酸铜分光光度法》 (GB/T 14680-1993) 可见分光光度计721 0.03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10(无量纲)
厂界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0.1dB(A) (灵敏度)
2、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生产工况稳定;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声校准器对测量前后声级计进行校准,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3、质控措施及信息
表5-2 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校准日期 校准示值 使用前校准示值 使用后校准示值 校准前后示值偏差 最大标准示值偏差 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94.0 93.7 93.8 0.1 -0.3 ±0.5 合格
2023/11/07 94.0 93.7 93.8 0.1 -0.3 ±0.5 合格
表5-3颗粒物监测质控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质控方式 滤料编号 原始质量(g 本次质量(g 偏差(g 误差允许范围(g 评价
2023/11/06 标准取样管 001# 14.11216 14.11219 0.00003 ±0.0005 合格
002# 14.11221 14.11226 0.00005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YQ-KLW-01 14.11166 14.11167 0.00001 ±0.0005 合格
标准滤膜 001# 0.41166 0.41168 0.00002 ±0.0005 合格
002# 0.41216 0.41219 0.00003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KLW-01 0.42166 0.42168 0.00002 ±0.0005 合格
2023/11/07 标准取样管 001# 12.11615 12.11618 0.00003 ±0.0005 合格
002# 14.11215 14.11219 0.00004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YQ-KLW-02 13.12116 13.12120 0.00004 ±0.0005 合格
标准滤膜 001# 0.42111 0.42116 0.00005 ±0.0005 合格
002# 0.41216 0.41218 0.00002 ±0.0005 合格
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KLW-02 0.42666 0.42668 0.00002 ±0.0005 合格
3.1、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4废水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1/06 化学需氧量 4L 0.01mg/L 合格
悬浮物 4L 4mg/L 合格
氨氮 0.025L 0.025mg/L 合格
2023/11/07 化学需氧量 4L 0.01mg/L 合格
悬浮物 4L 4mg/L 合格
氨氮 0.025L 0.025mg/L 合格
备注:“L”表示低于检出限。
表5-5有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备注:“ND”表示低于检出限。
表5-6无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ND 0.07mg/m3 合格
3.2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7废水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质控编号 质控样值及不确定度mg/L 测定值mg/L 评价
2023/11/06 PH(无量纲) B* 7.04±0.05 7.02 合格
化学需氧量 B* 83.6±3.6 85.1 合格
五日化学需氧量 B* 4.44±0.38 4.5 合格
氨氮 B* 2.05±0.14 2.12 合格
2023/11/07 PH(无量纲) B* 7.04±0.05 7.05 合格
化学需氧量 B* 83.6±3.6 85.6 合格
五日化学需氧量 B* 4.44±0.38 4.4 合格
氨氮 B* 2.05±0.14 2.04 合格
表5-8有组织废气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质控编号 质控样值及不确定度mg/L 测定值mg/L 评价
2023/11/06 油烟 A* 10.1±0.9 9.4 合格
2023/11/07 油烟 A* 10.1±0.9 9.4 合格
3.3现场平行、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表5-9废水现场平行、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现场平行测定误差(%) 实验室平行测定误差(%) 平行允许误差(%) 评价
2023/11/06 化学需氧量 1.1 1.1 ≤10 合格
悬浮物 / 3.0 ≤10 合格
氨氮 1.8 2.3 ≤10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2 ≤20 合格
2023/11/07 化学需氧量 2.9 1.8 ≤10 合格
悬浮物 / 2.1 ≤10 合格
氨氮 1.1 1.7 ≤10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5 ≤20 合格
表5-10有组织废气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实验室平行测定误差(%) 平行允许误差(%)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0.9 ≤10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2.6 ≤10 合格
表5-11无组织废气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实验室平行测定误差(%) 平行允许误差(%)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2.0 ≤10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3.9 ≤10 合格

3.4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表5-12废水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氨氮 1.8 ≤10 合格
2023/11/07 氨氮 1.1 ≤10 合格
表5-13有组织废气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3.0 <5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2.0 <5 合格
表5-14无组织废气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1/06 非*烷总烃 2.0 <5 合格
2023/11/07 非*烷总烃 1.8 <5 合格
3.5气象参数
表5-15气象参数
监测日期 天气状况 测量时间 气象参数
大气压(kPa)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风向 风速(m/s)
2023/11/06 13:00 101.3 22 50 西北风 2.3
15:00 101.2 21 51 西北风 2.2
17:00 101.3 20 52 西北风 2.1
2023/11/07 10:00 101.3 20 52 西北风 2.1
12:00 101.3 21 51 西北风 2.2
14:00 101.2 22 50 西北风 1.8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的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结合湖北伯 (略)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湖北 (略) 按照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产排污情况于2023年11月6日、7日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监测,具体验收监测内容如下:
(1)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本次验收监测废水监测点位布设在厂区生活污水出口,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 ★1# 生活废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3次×2天
(2)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本次验收废气监测内容包含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车间外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厂界周边的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有组织 DA001密炼车间排放口 非*烷总烃、颗粒物 3次/每天,2天
DA002 1#成品车间排放口 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3次/每天,2天
DA004排放口 油烟 5次/每天,2天
无组织 ○1# 厂界上风向 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3次/天,2天
○2# 厂界下风向
○3#
(3)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项目在厂界四周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表6-3。
表 6-3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类别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1# 厂界东侧外1m处 等效连续A声级 昼间1次×2天
▲2# 厂界南侧外1m处
▲3# 厂界西侧外1m处
▲4# 厂界北侧外1m处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7日开展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设计每天生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约2500m3,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7-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项目 日期 年生产天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工况(%)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2023年11月6日 300天 2500m3/天 1500m3/天 60
2023年11月7日 300天 2500m3/天 1475m3/天 59
验收监测结果:
(1)项目的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mg/L)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最大值 限值
2023/11/06 生活废水排放口★1# PH(无量纲) 8.0 8.1 7.8 7.9 8.1 6-9
化学需氧量 184 191 180 174 191 3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66.5 70.3 64.6 60.8 70.3 80
悬浮物 57 64 71 66 71 150
氨氮 16.7 18.0 17.8 17.2 18.0 30
2023/11/07 生活废水排放口
★1#
PH(无量纲) 7.6 7.5 7.2 7.1 7.6 6-9
化学需氧量 175 188 161 165 188 3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68.4 72.2 60.8 58.9 72.2 80
悬浮物 63 68 73 72 73 150
氨氮 17.4 16.8 17.8 17.6 17.8 30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日均值满足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生产废水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3项目车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最大值
2023/11/06

DA001密炼车间排放口◎1# 烟气温度(℃) 27.3 27.5 27.8 27.8 /
标干风量(m3/h) 7076 7042 7368 7368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6.12 5.75 6.77 6.77 10
排放速率(kg/h) 0.043 0.040 0.050 0.050 /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8.4 9.7 8.9 9.7 12
排放速率(kg/h) 0.059 0.068 0.066 0.068 /
DA002 1#成品生产车间排放口◎2# 烟气温度(℃) 44.5 44.8 44.6 44.8 /
标干风量(m3/h) 16641 17668 16890 17668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4.74 4.51 4.58 4.74 10
排放速率(kg/h) 0.079 0.080 0.077 0.080 /
二硫化碳* 实测浓度(μg/m3) 7.8000 7.0697 8.7551 8.7551 /
排放速率(kg/h) 1.3×10-4 1.2×10-4 1.5×10-4 1.5×10-4 1.5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99 354 269 354 2000
2023/11/07 DA001密炼车间排放口◎1# 烟气温度(℃) 27.8 28.0 28.3 28.3 /
标干风量(m3/h) 6937 7098 7123 7123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7.33 6.68 7.23 7.33 10
排放速率(kg/h) 0.051 0.047 0.051 0.051 /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6.3 7.1 7.4 7.4 12
排放速率(kg/h) 0.044 0.050 0.053 0.053 /
2023/11/07 DA002 1#成品生产车间排放口◎2# 烟气温度(℃) 44.9 44.7 44.8 44.9 /
标干风量(m3/h) 15889 16405 16150 16405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mg/m3) 3.53 3.40 3.79 3.79 10
排放速率(kg/h) 0.056 0.056 0.061 0.061 /
二硫化碳* 实测浓度(μg/m3) 8.0247 8.8674 7.4629 8.8674 /
排放速率(kg/h) 1.3×10-4 1.5×10-4 1.2×10-4 1.5×10-4 1.5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99 234 199 234 2000
7-4项目有组织废气油烟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平均(mg/m3) 限值(mg/m3)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4 5
2023/11/06 油烟排气筒◎1# 1.2 1.2 1.3 1.4 1.3 1.3 2.0
2023/11/07 1.1 1.2 1.4 1.3 1.2 1.2 2.0

表7-5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最大值 限值
2023/11/06 厂界上风向○1# 颗粒物(mg/m3) 0.220 0.228 0.247 0.247 1.0
厂界下风向○2# 0.307 0.330 0.353 0.353
厂界下风向○3# 0.413 0.480 0.417 0.480
厂界上风向○1# 非*烷总烃(mg/m3) 0.35 0.30 0.34 0.35 4.0
厂界下风向○2# 0.50 0.44 0.51 0.51
厂界下风向○3# 0.44 0.38 0.41 0.44
2023/11/06 厂界上风向○1# 二硫化碳*(mg/m3) 0.03L 0.03L 0.03L / 3.0
厂界下风向○2#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下风向○3#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上风向○1#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L 10L 10L / 20
厂界下风向○2# 10L 10L 13 13
厂界下风向○3# 10L 10L 10L /
2023/11/07 厂界上风向○1# 颗粒物(mg/m3) 0.237 0.247 0.263 0.263 1.0
厂界下风向○2# 0.323 0.349 0.337 0.349
厂界下风向○3# 0.397 0.380 0.400 0.400
厂界上风向○1# 非*烷总烃(mg/m3) 0.35 0.23 0.32 0.35 4.0
厂界下风向○2# 0.64 0.73 0.51 0.73
厂界下风向○3# 0.35 0.49 0.39 0.49
厂界上风向○1# 二硫化碳*(mg/m3) 0.03L 0.03L 0.03L / 3.0
厂界下风向○2#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下风向○3# 0.03L 0.03L 0.03L /
厂界上风向○1#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L 10L 10L / 20
厂界下风向○2# 10L 10L 10L /
厂界下风向○3# 10L 10L 10L /
根据上表7-3至表7-5的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车间粉尘、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表6中的相关标准;1#成品生产车间的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表6中的相关标准,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3)项目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6。
表7-6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点位编号 监测结果(dB(A))
昼间 标准限值 夜间 标准限值
2023/11/06 ▲1# 53 60 43 50
▲2# 54 44
▲3# 52 43
▲4# 53 70 42 55
2023/11/07 ▲1# 53 60 42 50
▲2# 52 44
▲3# 54 43
▲4# 53 70 43 55
由表7-6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北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东、南、西三侧厂界主要噪声为工业噪声,北厂界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
5、总量核算
根据监测数据、废水排放量和生产状况来计算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1)废气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7-7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单位:t/a
污染物工艺 生产时间(h/a) 颗粒物 石蜡油烟 二氧化碳 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密炼废气DA001 7200 0.058 0.42 / / / / 0.048 0.35
1#成品车间废气DA002 7200 / / / / 1.375*10-4 9.9*10-4 0.069 0.50
本项目总排放量(t/a) / 0.42 / 9.9*10-4 0.85
(2)废水
根据项目生产状况可知,本项目年排水量为18600m3/a,厂区生活废水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即COD50mg/L、NH3-N5mg/L,计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为:
COD=18600m3*50mg/L=0.93t/a,NH3-N=18600m3*5mg/L=0.093t/a
(3)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实际变更内容仅涉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占地面积等,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因此,项目总量控制没有变动。项目批复总量为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93t/a、氨氮0.093t/a。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烷总烃1.3328t/a。
7-8 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污染物 总量控制要求 实际排放量 是否符合要求
废气 非*烷总烃 1.3328 0.85 符合
废水 COD 0.93 0.93 符合
氨氮 0.093 0.093 符合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湖北伯 (略) 开展了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变更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该项目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提出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日均值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车间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1#成品车间有组织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1#成品车间有组织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监测值为0.480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的相关标准中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的非*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0.7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的相关标准中4.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二硫化碳的最大监测值为0.03Lmg/m3,臭气浓度监测值为10L,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北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实地调查,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200m内无长期居住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距离1#成品生产车间268m。
建议:
(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档案的管理。
(2)加强对各种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使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保管理,做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工作;
(4)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
(5)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好环境监测计划
















表九 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1、建设项目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1)项目于2021年5月由湖北 (略) 完成《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7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关于湖北伯 (略)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21]35号)。
(2)2022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项目名称由“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m2变更为97297.00m2,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
(3)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 (略)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成片生产车间的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湖北伯 (略) 已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报,为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48XNUW7W001U。
4、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湖北伯 (略) 十分重视环境管理工作,配备有环保工作人员,责任制明确,实施环境保护与各类设备的统一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较为完善,但环保技术培训还有待加强。
5、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6、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7、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项目投入运行时,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合理规范处置。
8、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本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较好,该建设项目有关手续完善;环境管理机制较全,环保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该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未造成二次污染,未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报告表批复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9、监测计划
(1)废气监测计划
9-1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气 厂界 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每年1次
DA001 颗粒物、非*烷总烃 每年1次
DA002 油烟、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每年1次
(2)废水监测计划
表9-2项目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水 厂内污水排放口 水量、pH、COD、BOD5、NH3-N、SS 每年1次
(3)噪声监测计划
表9-3项目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噪声 厂界外1m处 等效A声级 每季度1次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湖北伯 (略) 填表(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 2019-*-29-03-* 建设地点 (略) 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橡胶制品业291-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 经度/纬度 N30°14′45.764″
E115°6′45.779″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75万m3/a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45万m3/a 环评单位 湖北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审批文号 浠环函[2021]35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1年6月 竣工日期 2023年10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22年3月25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MA48XNUW7W001U
验收单位 湖北伯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湖北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88%
投资总概算(万元) 3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00 比例 1.61
实际总投资(万元) 30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80 比例 1.27
废水治理(万元) 17 废气治理(万元) 270 噪声治理(万元) 38 固废治理(万元) 25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30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7200 小时
运营单位 湖北伯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7日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1.186 1.186 1.186
化学需氧量 0.93 0.93 0.93
氨氮 0.093 0.093 0.093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 尘
氮氧化物
工业粉尘 0.42 0.42 0.42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非*烷总烃 0.85 0.85 0.85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31—- —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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