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抽评结果、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重点评价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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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抽评结果、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重点评价结果的通报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发﹝2019﹞81 号)、《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抽评工作的通知》(嵊财监〔2023〕9号)、《 (略) 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嵊财监〔2023〕10号)的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至11 (略) 级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部门整体及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今年开始,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呈现三个新特征。一是自评工作早布置。2023年新年伊始就拟好文件发给各部门单位,较往年提早了一个月,编写绩效自评图文操作手册,明确绩效自评对象、内容和时间要求;二是启用绩效管理系统。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经过筛选,明确项目范围后下发给各部门单位;三是部门填报效率高,虽然是线上填报第一年,但各部门单位自评积极性都很高,自评内容也较完整,对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也有很大提升。通过对64个部门及下属单位组织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评价项目922个,涉及金额22.45亿。

二、抽评总体情况

我们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中抽取了100只项目进行再评价,占所有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数的10%以上。通过对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真实;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评价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评价结果是否客观真实等内容进行了再评价。

总体来看,各部门对财政资金预算要进行绩效管理的观念逐步加强,对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绩效目标的编制、评价指标的设置、评价报告的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特别是政法委、教体局、气象局等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较为优秀。抽评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次抽评100个预算项目的评价结果及绩效建议:66个项目予以支持;23个项目需调整后予以支持;4个项目需重新论证;7个项目建议取消。

绩效结果的利用:评价采用百分制。原则上90分以上(优)项目予以支持;80-90分(良)项目调整后予以支持;60-80分(中)项目须重新论证;60以下(差)分项目建议取消。1、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优”,可视财力情况可适当增加预算。2.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良”,支出安排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3.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中”,原则上应对政策进行调整并相应减少支出安排。4.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差”,原则上应予以撤销。

三、重点绩效评价

重点绩效评价4个,涉及资金3.34亿元。包括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1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1个,PPP项目1个。从评价结果来看,评价结论为优3个,良1个(详见附件)。

四、抽评发现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个别项目未实际开展,对可能影响资金支付和项目实施的风险预估不足。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支付进度的匹配关联性整体把握还不够。抽评项目中有30只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算编制要求91%以上,占比30%。有4只项目年中未实际开展。

2.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①填报的绩效目标不够完整。抽评发现部分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过于简单,如数量指标未明确具体数量值,质量指标多为定性描述,未利用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定量设置,时效指标只写“完成”,未精确设置到哪个月或季度完成哪些工作,效益指标设置过于抽象笼统等等。②指标设置与产出和效益联系不够紧密。经过抽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了解,有些项目实际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良好,制度也比较完善,但在自评报告中未通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体现出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实际开展程度,指标量化评价有待加强,也未从绩效情况文字报告中真实细致的反映项目绩效成果。③项目绩效的核心指标缺少。部分单位未结合项目具体实施和完成情况设置相应核心指标,部分指标权重过高,存在核心指标设置不完整单一化、指标分值平均化等问题。部分项目未实施或未单独实施满意度问卷调查,有些满意度指标缺少相关佐证资料,自评依据不够充分。

3.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评价报告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综述填写过于简单,未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评价分值与绩效指标目标值和完成值联系不紧密,报告文字部分过于笼统,有些以科室或单位的工作总结代替报告,缺乏对项目实施和实际完成情况针对性具体性相关性的阐明,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过于简洁一笔带过,评价报告质量不够高,影响项目后续的整改落实。

4.项目实际绩效发挥不充分。实地抽评发现部分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把控能力较弱,不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个别调整项目未更新设定绩效目标等内容,这导致了项目实施实际绩效差别较大。

5.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绩效抽评发现有些部门对绩效自评过程中一般性的问题没有较好地落实整改且一直持续存在,部份部门及单位缺乏对项目实施的主动管理和主动整改。

五、意见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各部门单位 (略) 、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继续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2.科学合理运用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设置和运用要结合各单位通用(公用类项目)和特定单位适用(公共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库,要与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严格匹配,保持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一贯性和连续性,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分别做出有针对性的设置,结合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灵活运用推荐指标的具体化、量化,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水平,规范绩效评价指标的运用。

3.认真组织部门绩效评价。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全面衡量项目实施效果,使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有效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

4.注重项目实际绩效。一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要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也不再追加。三是要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四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目标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管理积极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部门预算、专款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单位在部门预算公开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公开中公开自评情况、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财政局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表.xls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发﹝2019﹞81 号)、《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抽评工作的通知》(嵊财监〔2023〕9号)、《 (略) 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嵊财监〔2023〕10号)的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至11 (略) 级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部门整体及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今年开始,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呈现三个新特征。一是自评工作早布置。2023年新年伊始就拟好文件发给各部门单位,较往年提早了一个月,编写绩效自评图文操作手册,明确绩效自评对象、内容和时间要求;二是启用绩效管理系统。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经过筛选,明确项目范围后下发给各部门单位;三是部门填报效率高,虽然是线上填报第一年,但各部门单位自评积极性都很高,自评内容也较完整,对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也有很大提升。通过对64个部门及下属单位组织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评价项目922个,涉及金额22.45亿。

二、抽评总体情况

我们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中抽取了100只项目进行再评价,占所有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数的10%以上。通过对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真实;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评价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评价结果是否客观真实等内容进行了再评价。

总体来看,各部门对财政资金预算要进行绩效管理的观念逐步加强,对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绩效目标的编制、评价指标的设置、评价报告的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特别是政法委、教体局、气象局等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较为优秀。抽评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次抽评100个预算项目的评价结果及绩效建议:66个项目予以支持;23个项目需调整后予以支持;4个项目需重新论证;7个项目建议取消。

绩效结果的利用:评价采用百分制。原则上90分以上(优)项目予以支持;80-90分(良)项目调整后予以支持;60-80分(中)项目须重新论证;60以下(差)分项目建议取消。1、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优”,可视财力情况可适当增加预算。2.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良”,支出安排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3.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中”,原则上应对政策进行调整并相应减少支出安排。4.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差”,原则上应予以撤销。

三、重点绩效评价

重点绩效评价4个,涉及资金3.34亿元。包括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1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1个,PPP项目1个。从评价结果来看,评价结论为优3个,良1个(详见附件)。

四、抽评发现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个别项目未实际开展,对可能影响资金支付和项目实施的风险预估不足。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支付进度的匹配关联性整体把握还不够。抽评项目中有30只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算编制要求91%以上,占比30%。有4只项目年中未实际开展。

2.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①填报的绩效目标不够完整。抽评发现部分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过于简单,如数量指标未明确具体数量值,质量指标多为定性描述,未利用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定量设置,时效指标只写“完成”,未精确设置到哪个月或季度完成哪些工作,效益指标设置过于抽象笼统等等。②指标设置与产出和效益联系不够紧密。经过抽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了解,有些项目实际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良好,制度也比较完善,但在自评报告中未通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体现出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实际开展程度,指标量化评价有待加强,也未从绩效情况文字报告中真实细致的反映项目绩效成果。③项目绩效的核心指标缺少。部分单位未结合项目具体实施和完成情况设置相应核心指标,部分指标权重过高,存在核心指标设置不完整单一化、指标分值平均化等问题。部分项目未实施或未单独实施满意度问卷调查,有些满意度指标缺少相关佐证资料,自评依据不够充分。

3.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评价报告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综述填写过于简单,未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评价分值与绩效指标目标值和完成值联系不紧密,报告文字部分过于笼统,有些以科室或单位的工作总结代替报告,缺乏对项目实施和实际完成情况针对性具体性相关性的阐明,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过于简洁一笔带过,评价报告质量不够高,影响项目后续的整改落实。

4.项目实际绩效发挥不充分。实地抽评发现部分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把控能力较弱,不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个别调整项目未更新设定绩效目标等内容,这导致了项目实施实际绩效差别较大。

5.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绩效抽评发现有些部门对绩效自评过程中一般性的问题没有较好地落实整改且一直持续存在,部份部门及单位缺乏对项目实施的主动管理和主动整改。

五、意见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各部门单位 (略) 、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继续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2.科学合理运用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设置和运用要结合各单位通用(公用类项目)和特定单位适用(公共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库,要与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严格匹配,保持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一贯性和连续性,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分别做出有针对性的设置,结合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灵活运用推荐指标的具体化、量化,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水平,规范绩效评价指标的运用。

3.认真组织部门绩效评价。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全面衡量项目实施效果,使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有效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

4.注重项目实际绩效。一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要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也不再追加。三是要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四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目标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管理积极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部门预算、专款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单位在部门预算公开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公开中公开自评情况、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财政局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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