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领域用金属磁粉芯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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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新能源领域用金属磁粉芯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湖南特种 (略) 年产4000吨新能源领域用金属磁粉芯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HNJLYP[2023]00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湖南特种 (略)

联系人

文平

项目名称

湖南特种 (略)

年产4000吨新能源领域用金属磁粉芯扩建项目

地理位置

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简介

该项目规划产能4000吨/年,主要购置包覆机、闪蒸机、压机、热处理炉、自动取坯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线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磁粉芯车间,做好产线布局,在现有磁粉芯生产线基础上改扩建至5000吨/年。项目拟分两期建设, 一期、二期建设规模均为2000吨/年。

现场

调查

人员

--

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检测

采样

人员

--

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磷酸、四氯*烯、氢氧化钠、石蜡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工频电场、高温、噪声及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磷酸、四氯*烯、石蜡烟、高温及噪声。

(2)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类比项目检测岗位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可研中所提及的防护措施后预计化学因素浓度、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该项目在目录中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中第二十七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第8项“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该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特种 (略) 现有厂区内,在不影响总体布局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园区及厂区内已有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节约用地,减少基建投资,并有利于生产管理。与厂区规划、周围环境、建筑规划协调。总体布局考虑了与厂区内其他生产装置协调一致,保持了必要的防护距离。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2、该项目拟选择的生产工艺成熟、先进,工艺布局合理,流程顺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磷酸、四氯*烯、氢氧化钠、石蜡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工频电场、高温、噪声及有限空间作业。经工程分析与类比调查评估后,认为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磷酸、四氯*烯、石蜡烟、高温及噪声。

此外,维修人员在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过程中除可接触到生产工艺过程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外,还会接触到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线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4、该项目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等设计不全面。对该项目不足的欠缺之处,需要建设单位与项目设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规要求及参考本报告补充措施建议章节及检查表中未设计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与完善。

5、该项目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粉尘、振动、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线及苯系物等,但该项目相关资料中未提及该过程中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后续设施设计中应予以补充并细化具体防护措施,并按要求实施以降低建设期对施工作业者健康的损害,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本报告也提出了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和建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该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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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特种 (略) 年产4000吨新能源领域用金属磁粉芯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HNJLYP[2023]00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湖南特种 (略)

联系人

文平

项目名称

湖南特种 (略)

年产4000吨新能源领域用金属磁粉芯扩建项目

地理位置

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简介

该项目规划产能4000吨/年,主要购置包覆机、闪蒸机、压机、热处理炉、自动取坯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线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磁粉芯车间,做好产线布局,在现有磁粉芯生产线基础上改扩建至5000吨/年。项目拟分两期建设, 一期、二期建设规模均为2000吨/年。

现场

调查

人员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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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检测

采样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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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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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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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磷酸、四氯*烯、氢氧化钠、石蜡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工频电场、高温、噪声及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磷酸、四氯*烯、石蜡烟、高温及噪声。

(2)由类比检测结果可知:类比项目检测岗位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本项目在采取可研中所提及的防护措施后预计化学因素浓度、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该项目在目录中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中第二十七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第8项“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该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特种 (略) 现有厂区内,在不影响总体布局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园区及厂区内已有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节约用地,减少基建投资,并有利于生产管理。与厂区规划、周围环境、建筑规划协调。总体布局考虑了与厂区内其他生产装置协调一致,保持了必要的防护距离。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2、该项目拟选择的生产工艺成熟、先进,工艺布局合理,流程顺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磷酸、四氯*烯、氢氧化钠、石蜡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工频电场、高温、噪声及有限空间作业。经工程分析与类比调查评估后,认为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磷酸、四氯*烯、石蜡烟、高温及噪声。

此外,维修人员在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过程中除可接触到生产工艺过程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外,还会接触到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线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4、该项目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等设计不全面。对该项目不足的欠缺之处,需要建设单位与项目设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规要求及参考本报告补充措施建议章节及检查表中未设计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与完善。

5、该项目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粉尘、振动、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线及苯系物等,但该项目相关资料中未提及该过程中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后续设施设计中应予以补充并细化具体防护措施,并按要求实施以降低建设期对施工作业者健康的损害,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本报告也提出了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和建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该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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