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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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 (略) 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橡胶鞋底生产项目

(略) 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腾达街556号

(略) 城厢区寅鑫鞋材加工厂

福建 (略)

项 (略) (略) 厂区内东南侧5号钢结构厂房1F,年产100万双橡胶鞋底。项目员工定员18人,无食宿,年工作日300天。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1、项目冷却塔用水和过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2、项目投料、密炼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4m排气筒(DA001)排放;开炼、硫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24m排气筒(DA002)排放;描漆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3)排放;鞋底打磨粉尘通过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项目通过选取高效能、低能耗、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设空压机房、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项目冲裁边角料、沉渣、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修边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化学品空桶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富拓冷粘鞋生产扩建项目

(略) 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华中街368号

(略) (略)

福建 (略)

改扩建项 (略) 城厢区国有 (略) 厂房建筑面积20254.23m2(1#厂房5层、办公楼+研发中心9层)

。改扩建项目年生产人造革鞋25万双、网布鞋13万双、皮制鞋34万双、EVA鞋底测试片1200片/a,改扩建后全厂年产人造革鞋40万双,网布鞋30万双、皮制鞋50万双、EVA鞋底测试片1200片/a。

改扩建项目新增职工40人,改扩建后全厂共有职工260人,均不住厂、无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年工作日约300天、EVA鞋底测试片研发时间为4小时。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2、项目1#厂房2F、5F各3条流水线处理剂、涂胶、调胶、二次涂胶、烘干、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二*苯)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2-3F各1条研发线调胶、刷处理剂、涂胶、二次涂胶、烘干、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二*苯)经UV光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EVA鞋底测试片配料和投料粉尘与密炼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项目新增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山牌村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环境噪声限值。

4、项目边角料原料包装袋及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物代码HW49、废UV灯管HW29、废过滤棉HW49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队运往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 (略) 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橡胶鞋底生产项目

(略) 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腾达街556号

(略) 城厢区寅鑫鞋材加工厂

福建 (略)

项 (略) (略) 厂区内东南侧5号钢结构厂房1F,年产100万双橡胶鞋底。项目员工定员18人,无食宿,年工作日300天。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1、项目冷却塔用水和过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2、项目投料、密炼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4m排气筒(DA001)排放;开炼、硫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24m排气筒(DA002)排放;描漆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3)排放;鞋底打磨粉尘通过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项目通过选取高效能、低能耗、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设空压机房、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项目冲裁边角料、沉渣、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修边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化学品空桶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富拓冷粘鞋生产扩建项目

(略) 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华中街368号

(略) (略)

福建 (略)

改扩建项 (略) 城厢区国有 (略) 厂房建筑面积20254.23m2(1#厂房5层、办公楼+研发中心9层)

。改扩建项目年生产人造革鞋25万双、网布鞋13万双、皮制鞋34万双、EVA鞋底测试片1200片/a,改扩建后全厂年产人造革鞋40万双,网布鞋30万双、皮制鞋50万双、EVA鞋底测试片1200片/a。

改扩建项目新增职工40人,改扩建后全厂共有职工260人,均不住厂、无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年工作日约300天、EVA鞋底测试片研发时间为4小时。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2、项目1#厂房2F、5F各3条流水线处理剂、涂胶、调胶、二次涂胶、烘干、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二*苯)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2-3F各1条研发线调胶、刷处理剂、涂胶、二次涂胶、烘干、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二*苯)经UV光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EVA鞋底测试片配料和投料粉尘与密炼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项目新增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山牌村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环境噪声限值。

4、项目边角料原料包装袋及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物代码HW49、废UV灯管HW29、废过滤棉HW49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队运往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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