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太仆寺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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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太仆寺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方案〉的通知》(内司通〔2023〕138号),经公开报名、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任太仆寺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21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拟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共121人,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7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拟任选人员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太仆寺旗司法局

电子邮箱:*@*26.com

监督投诉电话:0479-*

附件:太仆寺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汇总表.xls

太仆寺旗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方案〉的通知》(内司通〔2023〕138号),经公开报名、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任太仆寺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21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拟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共121人,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7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拟任选人员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太仆寺旗司法局

电子邮箱:*@*26.com

监督投诉电话:0479-*

附件:太仆寺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汇总表.xls

太仆寺旗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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