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江县驰* (略) 报废农机回收和拆解项目 | 龙江县黑岗乡索伯台村丰收屯 | 龙江县驰*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岗乡索伯台村丰收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699.5m2,利用现有厂房主要建设拆解车间、暂存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总建筑面1645㎡,建成后回收及拆解废旧农机400台。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清洗及地面硬化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最终清掏用作肥料。运营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车辆必须使用国家机动车标准燃料;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营运期: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集尘器收集后,其余粉尘在室内无组织沉降,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回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出室外,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车间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文明施工、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夜间不施工。营运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不可利用废物、废手套、含油抹布产生后送至垃圾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拆解废油、液压油、废电路板、铅蓄电池、油水分离器废油、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 (略) 龙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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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江县驰* (略) 报废农机回收和拆解项目 | 龙江县黑岗乡索伯台村丰收屯 | 龙江县驰*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岗乡索伯台村丰收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699.5m2,利用现有厂房主要建设拆解车间、暂存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总建筑面1645㎡,建成后回收及拆解废旧农机400台。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清洗及地面硬化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最终清掏用作肥料。运营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车辆必须使用国家机动车标准燃料;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营运期: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集尘器收集后,其余粉尘在室内无组织沉降,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回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出室外,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车间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文明施工、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夜间不施工。营运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不可利用废物、废手套、含油抹布产生后送至垃圾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拆解废油、液压油、废电路板、铅蓄电池、油水分离器废油、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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