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对耒阳市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对耒阳市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对耒阳市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振兴南路(原大理石厂) |
建设单位 | (略) 振南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瑜名 (略) |
项目概况 | 一、 (略) 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3%), (略)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振兴南路(原大理石厂),项目占地面积约1215m2,建筑面积约560m2,加油站含1座罩棚360m2机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站内共4台加油机;是指30m3埋地油罐4个(其中92#汽油罐2个、95#汽油罐1个、0#柴油罐1个),本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05m3,本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油品1400吨(其中92#汽油600吨/年、95#汽油300吨/年、0#柴油500吨/年)。本项目不含修车服务。工程其他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详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建设成后,不进行修车服务,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冲洗用水和洗车废水等。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在区域污水管道建成前,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定期由槽罐车 (略) 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区域污水管道建成后,厂区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略) 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系统损失的油气、车辆进出站时汽车排放的尾气等,配套建设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必须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泵、潜液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是产生的交通噪声。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加强厂区绿化,并在厂区周边种植高大树木吸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及洗车机产生的沉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罐废油渣、隔油池浮油属于危险废物和废弃劳保用品,暂存于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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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关于对耒阳市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振兴南路(原大理石厂) |
建设单位 | (略) 振南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瑜名 (略) |
项目概况 | 一、 (略) 振南加油站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3%), (略)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桥头居委会振兴南路(原大理石厂),项目占地面积约1215m2,建筑面积约560m2,加油站含1座罩棚360m2机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站内共4台加油机;是指30m3埋地油罐4个(其中92#汽油罐2个、95#汽油罐1个、0#柴油罐1个),本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05m3,本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油品1400吨(其中92#汽油600吨/年、95#汽油300吨/年、0#柴油500吨/年)。本项目不含修车服务。工程其他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详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建设成后,不进行修车服务,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冲洗用水和洗车废水等。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在区域污水管道建成前,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定期由槽罐车 (略) 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区域污水管道建成后,厂区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略) 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系统损失的油气、车辆进出站时汽车排放的尾气等,配套建设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必须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泵、潜液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是产生的交通噪声。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加强厂区绿化,并在厂区周边种植高大树木吸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及洗车机产生的沉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罐废油渣、隔油池浮油属于危险废物和废弃劳保用品,暂存于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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