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州新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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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州新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方案》(雅改委〔2023〕3号)、《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授权事项承接工作方案》(雅改办〔2023〕7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雅州新区管委会拟对《雅安雨城板桥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一、项目名称:雅安雨城板桥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一)建设地点: (略) 雅州新区草坝镇

(二)建设单位: (略)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安源 (略)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扩建110kV户外AIS间隔1个(171预留间隔);新增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台,测控装置1台,0.2S关口表1只,配置相关一次、二次接线及附属设备;新增171号预留间隔内土建相关设施,包括2个110kV避雷针支架及基础、4个110kV隔离开关支架及基础、2个110kV电流互感器支架及基础、1个110kV断路器基础、1个110kV电压互感器支架及基础;新建1座15m3事故油池,与既有15m3事故油池串联。

(五)项目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

*生生态

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

水生生态

/

/

地表水

环境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组织清运。

110kV板桥变电站本期扩建完成投运后不增加运检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运行期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组织清运。

声环境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使其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②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等措施。

③原则上不允许夜间施工,确实因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连续操作的高噪声作业,则应公告当地居民并且征得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办理《夜间作业施工许可证》。

④应加强宣传及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工作,取得当地居民的支持。

定期巡检,保证主变及电气设备运行良好,同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大气环境

①材料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

②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③采取施工场地局部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

本项目施工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

固体废物

①对垃圾及包装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由施工单位统一组织定期清运。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土站内消纳,不外弃;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110kV板桥变电站运行期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及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变压器油及时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电磁环境

/

①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影响。

②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同时在后期项目运行过程加强与变电站周边居民的沟通并加强环保宣传,有电磁环境及声环境相关投诉时,及时解决,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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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事故油池需采取防渗措施,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设置和运行管理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规 定。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5m3,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为30m3。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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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②开展例行监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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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方案》(雅改委〔2023〕3号)、《 (略)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州新区)集成改革试点授权事项承接工作方案》(雅改办〔2023〕7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雅州新区管委会拟对《雅安雨城板桥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一、项目名称:雅安雨城板桥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一)建设地点: (略) 雅州新区草坝镇

(二)建设单位: (略)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安源 (略)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扩建110kV户外AIS间隔1个(171预留间隔);新增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台,测控装置1台,0.2S关口表1只,配置相关一次、二次接线及附属设备;新增171号预留间隔内土建相关设施,包括2个110kV避雷针支架及基础、4个110kV隔离开关支架及基础、2个110kV电流互感器支架及基础、1个110kV断路器基础、1个110kV电压互感器支架及基础;新建1座15m3事故油池,与既有15m3事故油池串联。

(五)项目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

*生生态

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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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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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环境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组织清运。

110kV板桥变电站本期扩建完成投运后不增加运检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运行期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组织清运。

声环境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使其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②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等措施。

③原则上不允许夜间施工,确实因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连续操作的高噪声作业,则应公告当地居民并且征得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办理《夜间作业施工许可证》。

④应加强宣传及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工作,取得当地居民的支持。

定期巡检,保证主变及电气设备运行良好,同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大气环境

①材料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

②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③采取施工场地局部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

本项目施工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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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①对垃圾及包装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由施工单位统一组织定期清运。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土站内消纳,不外弃;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

110kV板桥变电站运行期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进行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及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变压器油及时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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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影响。

②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同时在后期项目运行过程加强与变电站周边居民的沟通并加强环保宣传,有电磁环境及声环境相关投诉时,及时解决,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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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事故油池需采取防渗措施,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设置和运行管理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规 定。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5m3,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为30m3。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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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②开展例行监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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