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桐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湘潭桐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早发组(租赁三 (略) 综合楼)一楼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明启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司主要生产加工、销售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公司投资900 (略) (略) 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早发组(租赁三 (略) 综合楼)一楼建设“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737.23m2。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生产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装修垃圾和噪声。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湘潭三 (略) 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①吹塑废气:项目吹塑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②印刷、吸塑废气:本项目印刷、吸塑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 1 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表 2 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从严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包括废包装吨袋、废印刷版、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吨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 (略) 回收处理;废印刷版由印版厂商回收后重新制版,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含油废抹布、手套;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综合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早发组(租赁三 (略) 综合楼)一楼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明启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司主要生产加工、销售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公司投资900 (略) (略) 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早发组(租赁三 (略) 综合楼)一楼建设“年产20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737.23m2。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生产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装修垃圾和噪声。 二、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湘潭三 (略) 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①吹塑废气:项目吹塑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②印刷、吸塑废气:本项目印刷、吸塑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 1 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表 2 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从严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为包括废包装吨袋、废印刷版、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吨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 (略) 回收处理;废印刷版由印版厂商回收后重新制版,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含油废抹布、手套;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综合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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