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备案2023年度湖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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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备案2023年度湖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1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启动202 (略) 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科普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的对象范围

(一)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尚 (略) 级科普基地的。

(二)根据《 (略) 科学 (略) 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 (略) 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备案及培育名单的通知》(湘科发〔2022〕120号),2022年纳入培育的206家基地(见附件1),提交申请,核查通过后,按程序予以备案。

(三)根据《 (略) 科学 (略) 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 (略) 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湘科发〔2022〕182号),2022年度绩效评价纳入培育和整改名单的101家基地(见附件2),提交申请,核查通过后,按程序予以备案;核查未通过的以及本次未提交申请的, (略) 级科普基地称号。

(四)根据《 (略)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5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委托下放两项行政确认事项的通知》(2023年8月24日),湘江新区(直管区、托管区)、 (略) (略) 级科普基地申报备案工作,分别由湘江新区管委会、 (略) 科技局办理,并将办理 (略) 科技厅报告。

二、申报备案的类型、条件

(略) 级科普基地的类型、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三、申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附件3);

(二)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及设施情况;

(四)以往开展的科普活动相关材料;

(五)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备案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备案单 (略) 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进入“ (略) 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备案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推荐基地的申报备案材料审核把关,并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开展基地申报备案推荐,提交《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纸质件(一式一份)至省科技厅。

(三)资格核查。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资格核查标准和要求,具体资格核查工 (略) 科学技术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四)结果公示。省科技厅根据资格核查意见,提出备案意见并对备案机构进行公示。

(五)公告备案。公 (略) 级科普 (略) 科技厅予以公告并备案。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4年1月3 (略) 科技厅(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0731-*、073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0731-*、073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731-*

湘江新区管委会:

0731-*

(略) 科技局:

0731-*


附件:1.202 (略) 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培育名单

2.202 (略) 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纳入培育和

整改的名单

3.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



(略) 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4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1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启动202 (略) 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科普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的对象范围

(一)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尚 (略) 级科普基地的。

(二)根据《 (略) 科学 (略) 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 (略) 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备案及培育名单的通知》(湘科发〔2022〕120号),2022年纳入培育的206家基地(见附件1),提交申请,核查通过后,按程序予以备案。

(三)根据《 (略) 科学 (略) 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 (略) 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湘科发〔2022〕182号),2022年度绩效评价纳入培育和整改名单的101家基地(见附件2),提交申请,核查通过后,按程序予以备案;核查未通过的以及本次未提交申请的, (略) 级科普基地称号。

(四)根据《 (略)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5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委托下放两项行政确认事项的通知》(2023年8月24日),湘江新区(直管区、托管区)、 (略) (略) 级科普基地申报备案工作,分别由湘江新区管委会、 (略) 科技局办理,并将办理 (略) 科技厅报告。

二、申报备案的类型、条件

(略) 级科普基地的类型、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三、申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附件3);

(二)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及设施情况;

(四)以往开展的科普活动相关材料;

(五)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备案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备案单 (略) 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进入“ (略) 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备案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推荐基地的申报备案材料审核把关,并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开展基地申报备案推荐,提交《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纸质件(一式一份)至省科技厅。

(三)资格核查。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资格核查标准和要求,具体资格核查工 (略) 科学技术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四)结果公示。省科技厅根据资格核查意见,提出备案意见并对备案机构进行公示。

(五)公告备案。公 (略) 级科普 (略) 科技厅予以公告并备案。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4年1月3 (略) 科技厅(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4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0731-*、073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0731-*、073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731-*

湘江新区管委会:

0731-*

(略) 科技局:

0731-*


附件:1.202 (略) 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培育名单

2.202 (略) 科普(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绩效评价纳入培育和

整改的名单

3. (略) 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备案表



(略) 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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