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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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草堂府函〔2023〕8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奉节县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作业设计的复函》(奉节脐橙函〔2023〕32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变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302-*-04-01-*)。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草堂镇欧营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一)建设规模:道路长420.00m,人居环境改造11栋,蓄水池1口,文化广场350m2。

(二)建设内容:道路路基路面、人居环境改造、饮用水蓄水池、文化广场打造等配套工程。

现变更为改造道路460.00m,人居环境改造6栋,蓄水池1口100m3,脐橙展销点365m2,公厕26.91m2,采摘步道536m,运输轨道500m。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原投资及资金来源为工程投资估算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32万元,预备费用21.43万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专项资金。

现变更为工程投资估算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19万元,预备费用21.43万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草堂府函〔2023〕8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奉节县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作业设计的复函》(奉节脐橙函〔2023〕32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变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草堂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302-*-04-01-*)。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草堂镇欧营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一)建设规模:道路长420.00m,人居环境改造11栋,蓄水池1口,文化广场350m2。

(二)建设内容:道路路基路面、人居环境改造、饮用水蓄水池、文化广场打造等配套工程。

现变更为改造道路460.00m,人居环境改造6栋,蓄水池1口100m3,脐橙展销点365m2,公厕26.91m2,采摘步道536m,运输轨道500m。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原投资及资金来源为工程投资估算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32万元,预备费用21.43万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专项资金。

现变更为工程投资估算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19万元,预备费用21.43万元。资金来源为 (略) 级财政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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