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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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96号4栋201室、701室
建设单位 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蓝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H7GA69P) (略)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96号4栋201室、7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8′17.061″,北纬22°53′41.35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约4000m2。主要从事接线盒、MC4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接线盒约100万件,MC4约2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混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故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呈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注塑成型工序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过程中会产生非*烷总烃及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3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可达85%;经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3)焊接工序 项目焊接工序使用无铅锡条进行焊锡,该过程由于无铅锡条熔融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由于产生量较少,故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呈无组织排放,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测试用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两者中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 (略) 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4)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因此,项目污水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合理布置、隔音、降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处理(其中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1-2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96号4栋201室、701室
建设单位 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蓝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启献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H7GA69P) (略)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96号4栋201室、701室(中心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8′17.061″,北纬22°53′41.35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约4000m2。主要从事接线盒、MC4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接线盒约100万件,MC4约2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混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由于产生量较少,故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呈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注塑成型工序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过程中会产生非*烷总烃及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3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可达85%;经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3)焊接工序 项目焊接工序使用无铅锡条进行焊锡,该过程由于无铅锡条熔融会产生少量焊锡废气,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由于产生量较少,故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呈无组织排放,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测试用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两者中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 (略) 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4)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因此,项目污水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合理布置、隔音、降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预计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处理(其中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1-2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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