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3〕939号 省公建中心: 《关于申请对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苏公建〔2023〕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苏发研投评〔2023〕3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 (略) 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内。新建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7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项目新建一栋高层塔楼和裙房,其中主楼地上15层,建筑高度80米,功能主要为门厅、展厅及大型仪器平台、多种类型实验室及部分办公用房等;裙房地上2层(局部设夹层),建筑高度23.8米,功能主要为展厅、技能培训中心及大型阶梯教室等。地下1层,层高5.6米,功能主要为机动车停车库、库房、人防设施、设备用房等。 2、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及连廊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基础主楼采用平板式筏板+下柱墩基础形式,裙房和纯地库区域采用独立基础+防水板基础形式,抗浮不足处采用抗浮锚杆抗浮。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1、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部分设计。项目从地块西南侧校内原有自来水管网引入一根DN150给水管作为生活及消防水源,并在基地内连成环状。在主楼屋顶设置消防水箱一只、消火栓系统及自动喷水系统增压稳压设施各一套。该项目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内部实验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原则同意项目电气部分设计。项目从校区已有10kV开闭所引入2路独立的10kV专用电源电缆,地下室设10kV配电室及变电所。对供电连续性要求较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用电、安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用电为一级负荷,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用电为二级负荷,其他为三级负荷。 3、原则同意项目暖通部分设计。项目裙楼阶梯教室、展厅等采用涡旋式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作为空调冷热源,热泵机组设在裙房屋面。其余各房间均采用多联式空调系统,空调外机设于相应主楼屋面。防排烟设计按照规范执行。 4、原则同意项目消防、节能、环保等部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38815.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277.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89.41万元,预备费1848.35万元。所需资金由南京医科大学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六、安全生产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执行。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八、项目在2年内(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开工前各项报建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早日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投资绩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 (略)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30日 (项目代码:2207-*-04-01-*)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3〕939号 省公建中心: 《关于申请对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苏公建〔2023〕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苏发研投评〔2023〕3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 (略) 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内。新建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7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项目新建一栋高层塔楼和裙房,其中主楼地上15层,建筑高度80米,功能主要为门厅、展厅及大型仪器平台、多种类型实验室及部分办公用房等;裙房地上2层(局部设夹层),建筑高度23.8米,功能主要为展厅、技能培训中心及大型阶梯教室等。地下1层,层高5.6米,功能主要为机动车停车库、库房、人防设施、设备用房等。 2、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及连廊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基础主楼采用平板式筏板+下柱墩基础形式,裙房和纯地库区域采用独立基础+防水板基础形式,抗浮不足处采用抗浮锚杆抗浮。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1、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部分设计。项目从地块西南侧校内原有自来水管网引入一根DN150给水管作为生活及消防水源,并在基地内连成环状。在主楼屋顶设置消防水箱一只、消火栓系统及自动喷水系统增压稳压设施各一套。该项目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内部实验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原则同意项目电气部分设计。项目从校区已有10kV开闭所引入2路独立的10kV专用电源电缆,地下室设10kV配电室及变电所。对供电连续性要求较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用电、安防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用电为一级负荷,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用电为二级负荷,其他为三级负荷。 3、原则同意项目暖通部分设计。项目裙楼阶梯教室、展厅等采用涡旋式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作为空调冷热源,热泵机组设在裙房屋面。其余各房间均采用多联式空调系统,空调外机设于相应主楼屋面。防排烟设计按照规范执行。 4、原则同意项目消防、节能、环保等部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38815.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277.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89.41万元,预备费1848.35万元。所需资金由南京医科大学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六、安全生产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执行。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八、项目在2年内(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开工前各项报建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早日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投资绩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 (略)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30日 (项目代码:220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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