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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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2023年11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日)

日期** 19:1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玉门经 (略) 区化工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2023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63.com

通 (略) 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规划名称

建设地点

实施单位

环评机构

规划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其他情况说明

公众参与情况

1

玉门经 (略) 区化工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2023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区

(略) 区管委会

(略) (略) (略)

规划环评面积21.6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调整为东至规划环路,南至安全东路,西至西一路,北至试基地道路。规划范围包括六区块分别为特色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南区、精细化工北区、硅产业区、绿色环保产业区、仓储物流区。

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修编年限为2023年。其近期规划2023-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一)气环境

(1)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园区规划期内应逐步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园区统一规划实行集供热与工业余热相结合的供热方式,优先发展集供暖,加快推进集供热管网建设,同时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加强园区的循环经济建设,提高化工产业余热利用,减少产业园煤炭消耗,实现废气污染的源头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2)优化产业结构,对规划产业区入驻项目应严格实行产业准入,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禁止入驻,优先入驻符合产业规划的低污染、低风险、高附加值的环境友好型工业企业。园区应当严格控制新建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两高”项目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排放废气污染物量较少的企业入区。

(3)持续推动VOCs污染治理,园区应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相关政策、标准文件要求,鼓励入驻工业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安全的原辅料,采取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做好VOCs的防治。同时园区应积极推行泄漏检测统一监管,条件具备时应建立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

(4)加强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园区应加强对企业废气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须在废气主要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要求对废气特征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同时,按 (略) 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环境空气跟踪监测,保障区域环境质量。

(二)水环境

(1)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园区发展务必以可供水资源量为前提条件,有限度的发展高耗水产业,以水定项目,将此作为入园许可的前置条件,并且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所处的位置,应优先引进废水零排放和排水量少的项目,其次引进污染较轻,且易处理的排水项目,严格控制排水量、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多的企业入区,积极采用节水技术,开展生产废水的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区内各企业间废水再利用,提高工业区各类废水的再生利用率。

(2)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各排污单位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A等级水质标准及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园区排水系统;为了避免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各企业均应设事故调节池,当预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生产废水不允许外排。

(3)加强水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园区应加强对园区内企业水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须在厂区污水排出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要求对污水流量、CODCr、NH3-N、pH等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

(三)声环境

加强工业噪声防治措施,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目总平面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加强厂区绿化,做好园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加快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网。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园区应优先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循环利用,同时结合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的目标,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建设。园区应制定严格的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避免出现任意堆放的现象,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加强固废日常管理、规范台账管理,杜绝私自处理填埋。

2、危险废物

园区危废处置可依托园区 (略) 润泽环保再 (略) 年处理危险废物13万吨项目进行处置。园区应对现有企业危险废物要加强管理,做到依法合理处理;对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加强监管,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园区内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其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纸类、废木类、废金属类、废塑料等,分 (略) 收集;不可回收生 (略)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现状依托生活垃圾填埋场处于近期规划的甘 (略) 用地范围内,本次规划需对其重新选址。园区在生活垃圾填埋场重新选址期间,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4、建筑垃圾

园区内企业建设过程,会产生量建筑垃圾,包括砖瓦、混凝土块、砂石、泥渣及其他杂物、废钢材等,园区应做到在产生建筑垃圾的现场对建筑垃圾分类,优先进行回收利用。对于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园区应按照《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要求,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分类管理、集处置。

(五)生态环境

1.园区规划北侧边界与南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相邻,南山自然保护区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占用。建议园区规划边界与自然保护区相邻区内设置300m绿化隔离带,隔离带内严禁进行各类工业生产活动;2.建议在园 (略) 区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园区 (略) 区生活区的环境影响;3.园区建设过程尽可能保留区域内原有植被,降低植被破坏程度;对临时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并平整,做好生态恢复;4.规划项目在建成后应对工程区和周边区域绿化,并与建筑及周围环境相协调;5.加快景观生态绿廊及安全隔离绿化带建设,优化整个区域的景观格局,沿高压走廊、园区道路及产业组团 (略) 景观生态绿廊,用于消纳园区内回用水量,保证污水“零排放”;6.保护区设置长期环境空气监测点,一旦发现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接近超标,在园区通过现有污染源治理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之前,严禁再向北开发,园区不得再建设新增排放超标污染物的项目。

(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按照排污许可要求,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园区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如发现监测数据临近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标准值,应及时进行调查,并上报相关部门,对引发土壤环境污染物增长的主要污染源采取停产、限产、提升改造等措施,减少污染物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

加强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防治,严格源头控制,园区入驻的工业企业设计应该进行污染防治区划分,并根据防治区不同要求结合包气带防污能力等,合理选择防渗结构形式,从工艺、管道、机泵、给排水、总图等多方面考虑。实施分区防渗,园区工业企业地下水防渗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提出的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依据其污染物类型、包气带防污性能以及污染控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区防渗。

(七)园区环境风险

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环境风险,建议园区精细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等重危险源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实施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立区域性的风险应急响应系统。企业内部应设置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风险防范措施,有毒有害物质防范措施和事故废水防范措施等。

(八)碳排放管控对策及措施

园区应积极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开展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现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改善,同时积极引入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主要特点的低碳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使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园区应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应用转化,积极推广实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降低电力消耗;构建双碳目标管理平台,充分利用智慧化和数据技术,增加和完善碳达峰、碳和管理功能;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教育;实现碳和路径。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日)

日期** 19:1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玉门经 (略) 区化工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2023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63.com

通 (略) 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规划名称

建设地点

实施单位

环评机构

规划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其他情况说明

公众参与情况

1

玉门经 (略) 区化工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2023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区

(略) 区管委会

(略) (略) (略)

规划环评面积21.6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调整为东至规划环路,南至安全东路,西至西一路,北至试基地道路。规划范围包括六区块分别为特色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南区、精细化工北区、硅产业区、绿色环保产业区、仓储物流区。

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修编年限为2023年。其近期规划2023-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一)气环境

(1)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园区规划期内应逐步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园区统一规划实行集供热与工业余热相结合的供热方式,优先发展集供暖,加快推进集供热管网建设,同时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加强园区的循环经济建设,提高化工产业余热利用,减少产业园煤炭消耗,实现废气污染的源头控制和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2)优化产业结构,对规划产业区入驻项目应严格实行产业准入,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禁止入驻,优先入驻符合产业规划的低污染、低风险、高附加值的环境友好型工业企业。园区应当严格控制新建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两高”项目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排放废气污染物量较少的企业入区。

(3)持续推动VOCs污染治理,园区应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相关政策、标准文件要求,鼓励入驻工业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安全的原辅料,采取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做好VOCs的防治。同时园区应积极推行泄漏检测统一监管,条件具备时应建立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

(4)加强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园区应加强对企业废气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须在废气主要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要求对废气特征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同时,按 (略) 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环境空气跟踪监测,保障区域环境质量。

(二)水环境

(1)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园区发展务必以可供水资源量为前提条件,有限度的发展高耗水产业,以水定项目,将此作为入园许可的前置条件,并且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所处的位置,应优先引进废水零排放和排水量少的项目,其次引进污染较轻,且易处理的排水项目,严格控制排水量、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多的企业入区,积极采用节水技术,开展生产废水的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区内各企业间废水再利用,提高工业区各类废水的再生利用率。

(2)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各排污单位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A等级水质标准及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园区排水系统;为了避免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各企业均应设事故调节池,当预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生产废水不允许外排。

(3)加强水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园区应加强对园区内企业水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须在厂区污水排出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园区及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要求对污水流量、CODCr、NH3-N、pH等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

(三)声环境

加强工业噪声防治措施,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目总平面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加强厂区绿化,做好园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加快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网。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园区应优先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循环利用,同时结合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的目标,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建设。园区应制定严格的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避免出现任意堆放的现象,规范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加强固废日常管理、规范台账管理,杜绝私自处理填埋。

2、危险废物

园区危废处置可依托园区 (略) 润泽环保再 (略) 年处理危险废物13万吨项目进行处置。园区应对现有企业危险废物要加强管理,做到依法合理处理;对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加强监管,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园区内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其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纸类、废木类、废金属类、废塑料等,分 (略) 收集;不可回收生 (略)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现状依托生活垃圾填埋场处于近期规划的甘 (略) 用地范围内,本次规划需对其重新选址。园区在生活垃圾填埋场重新选址期间,按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4、建筑垃圾

园区内企业建设过程,会产生量建筑垃圾,包括砖瓦、混凝土块、砂石、泥渣及其他杂物、废钢材等,园区应做到在产生建筑垃圾的现场对建筑垃圾分类,优先进行回收利用。对于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园区应按照《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要求,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分类管理、集处置。

(五)生态环境

1.园区规划北侧边界与南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相邻,南山自然保护区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占用。建议园区规划边界与自然保护区相邻区内设置300m绿化隔离带,隔离带内严禁进行各类工业生产活动;2.建议在园 (略) 区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园区 (略) 区生活区的环境影响;3.园区建设过程尽可能保留区域内原有植被,降低植被破坏程度;对临时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并平整,做好生态恢复;4.规划项目在建成后应对工程区和周边区域绿化,并与建筑及周围环境相协调;5.加快景观生态绿廊及安全隔离绿化带建设,优化整个区域的景观格局,沿高压走廊、园区道路及产业组团 (略) 景观生态绿廊,用于消纳园区内回用水量,保证污水“零排放”;6.保护区设置长期环境空气监测点,一旦发现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接近超标,在园区通过现有污染源治理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之前,严禁再向北开发,园区不得再建设新增排放超标污染物的项目。

(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按照排污许可要求,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园区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如发现监测数据临近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标准值,应及时进行调查,并上报相关部门,对引发土壤环境污染物增长的主要污染源采取停产、限产、提升改造等措施,减少污染物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

加强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防治,严格源头控制,园区入驻的工业企业设计应该进行污染防治区划分,并根据防治区不同要求结合包气带防污能力等,合理选择防渗结构形式,从工艺、管道、机泵、给排水、总图等多方面考虑。实施分区防渗,园区工业企业地下水防渗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提出的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依据其污染物类型、包气带防污性能以及污染控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区防渗。

(七)园区环境风险

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环境风险,建议园区精细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等重危险源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实施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立区域性的风险应急响应系统。企业内部应设置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风险防范措施,有毒有害物质防范措施和事故废水防范措施等。

(八)碳排放管控对策及措施

园区应积极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开展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现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改善,同时积极引入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主要特点的低碳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使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园区应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应用转化,积极推广实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降低电力消耗;构建双碳目标管理平台,充分利用智慧化和数据技术,增加和完善碳达峰、碳和管理功能;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教育;实现碳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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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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