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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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王庄子镇排涝灌溉系统修复项目

(略) 王庄子镇

(略) 水务局

湖南 (略)

项目总投资4151.49万,环保投资96万。

(1)废气:

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在堆场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严密遮盖以减少污染;施工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置围挡进行控制;通过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通过定期对施工区域洒水减少土壤扬尘;装卸建筑材料(尤其是泥沙石),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通过采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施工机械的污染,通过采用清洁燃油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尽量采用喷淋、湿覆盖等措施,减少废水产生量,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定期冲洗,车辆出场时需要对车辆进行冲洗,场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淤泥余水:淤泥余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采用水泵直接排至下游河渠。基坑经常性排水包括施工期降雨、基坑渗水、施工弃水等,主要集中至集水坑,经沉淀后再采用水泵排入下游河渠;
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配套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粪便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不外排。

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

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来源于泵站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泵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机械维修外委,现场无废机油等固废产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弃(土)渣、清污淤泥、沉淀池污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弃(土)渣:多余弃料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t自卸汽车运输至社会弃渣消纳点;

垃圾清运:采用1m3挖掘机装8t自卸汽车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清污淤泥:放置岸坡沥水、晾晒,多余部分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自卸汽车运至社会弃渣消纳点;

沉淀池污泥: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捞后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
生活垃圾:就近收集至道路沿线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王庄子镇排涝灌溉系统修复项目

(略) 王庄子镇

(略) 水务局

湖南 (略)

项目总投资4151.49万,环保投资96万。

(1)废气:

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在堆场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严密遮盖以减少污染;施工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置围挡进行控制;通过定期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通过定期对施工区域洒水减少土壤扬尘;装卸建筑材料(尤其是泥沙石),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通过采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施工机械的污染,通过采用清洁燃油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尽量采用喷淋、湿覆盖等措施,减少废水产生量,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定期冲洗,车辆出场时需要对车辆进行冲洗,场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淤泥余水:淤泥余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采用水泵直接排至下游河渠。基坑经常性排水包括施工期降雨、基坑渗水、施工弃水等,主要集中至集水坑,经沉淀后再采用水泵排入下游河渠;
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配套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粪便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不外排。

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

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来源于泵站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泵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机械维修外委,现场无废机油等固废产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弃(土)渣、清污淤泥、沉淀池污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弃(土)渣:多余弃料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t自卸汽车运输至社会弃渣消纳点;

垃圾清运:采用1m3挖掘机装8t自卸汽车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清污淤泥:放置岸坡沥水、晾晒,多余部分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自卸汽车运至社会弃渣消纳点;

沉淀池污泥: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捞后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
生活垃圾:就近收集至道路沿线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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