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 改项目 | 泸县嘉明镇工业园区 | 泸州 (略) | 四川 (略) | 将原有1#酿造车间136口浓香型窖池改建为6口清香型窖池(4.2m×4.2m×3.5m)、7口浓香型窖池(3.8m×3.2m×3.4m)、47口酱香型窖池(20口4m×4m×1.7m,27口3.8m×3.2m×3.4m);新建1个粮仓70m3;在2号酿造车间,建设酱香型窖池74口(3.8m×3.2m×3.4m);淘汰原有0.5t/h的燃煤锅炉,新增一台1.8t/h、3台0.98t/h的天然气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清香型65°基酒175吨、浓香型65°基酒45吨、酱香型53°基酒(碎沙)680吨,年包装浓香型白酒51t,清香型白酒210t、酱 香型53°白酒550t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 (1)废水:屋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线引至厂外排放,其余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缓冲池观察无误后进入废水收集池;底锅废水、窖底水、丢糟渗滤液、地坪及设备冲洗废水、锅炉强制排水、软化再生排水、洗瓶废水、纯水制备外排废水、检验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暂存至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罐区基酒采用自动酒泵泵房转运方式;酒糟堆场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酒糟日产日清;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3)固废: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用于封窖;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后送往酿造车间作原材料使用;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化验废液规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收集池污泥交由合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土壤和地下水: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酿酒车间、废水收集池、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丢糟堆场、丢糟渗滤液收集池、酒库、露天储罐区、冷却循环水池、包装车间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改建年产900吨白酒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 改项目 | 泸县嘉明镇工业园区 | 泸州 (略) | 四川 (略) | 将原有1#酿造车间136口浓香型窖池改建为6口清香型窖池(4.2m×4.2m×3.5m)、7口浓香型窖池(3.8m×3.2m×3.4m)、47口酱香型窖池(20口4m×4m×1.7m,27口3.8m×3.2m×3.4m);新建1个粮仓70m3;在2号酿造车间,建设酱香型窖池74口(3.8m×3.2m×3.4m);淘汰原有0.5t/h的燃煤锅炉,新增一台1.8t/h、3台0.98t/h的天然气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清香型65°基酒175吨、浓香型65°基酒45吨、酱香型53°基酒(碎沙)680吨,年包装浓香型白酒51t,清香型白酒210t、酱 香型53°白酒550t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 (1)废水:屋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线引至厂外排放,其余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缓冲池观察无误后进入废水收集池;底锅废水、窖底水、丢糟渗滤液、地坪及设备冲洗废水、锅炉强制排水、软化再生排水、洗瓶废水、纯水制备外排废水、检验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转运至手续齐全并有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暂存至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酿造车间及酒库加强通风,不锈钢储罐自动降温,罐区基酒采用自动酒泵泵房转运方式;酒糟堆场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酒糟日产日清;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3)固废: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窖泥用于封窖;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后送往酿造车间作原材料使用;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化验废液规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收集池污泥交由合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土壤和地下水: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酿酒车间、废水收集池、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丢糟堆场、丢糟渗滤液收集池、酒库、露天储罐区、冷却循环水池、包装车间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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