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采、加工白云石20万吨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年开采、加工白云石20万吨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年开采、加工白云石20万吨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根据盂县清盂虾峪白云石厂的申请文件和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我局对年开采、加工白云石20万吨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了现场查验,结果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林地因子等现地情况与现状调查表一致,拟永久性使用林地总面积4.8108hm2,具体如下:
1、根据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0.6362hm2,一般灌木林地面积4.1746hm2。
2、根据林地权属分:全部为盂县西潘乡均才村集体林地。
3、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Ⅲ级保护林地。
4、根据森林类别分:全部为其他地方公益林地。
5、根据使用林地类型分:其中:防护林地面积0.6362hm2;其他林地面积4.1746hm2。
6、根据林种分:其中:防护林面积0.6362hm2;其他林面积4.1746hm2。
7、根据起源分:其中:天然起源乔木林地面积0.6362hm2,天然起源灌木林面积4.1746hm2。
8、林木蓄积量:涉及林木706株,消耗蓄积量14.1200m3。
9、该项目使用 (略) 规划区范围内,不使用退耕还林地。
10、该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和地质公园, (略) 规划区范围内。
11、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0年)、符合盂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数据。
12、截至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现象,县林业局已处罚。
1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年开采、加工白云石20万吨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根据盂县清盂虾峪白云石厂的申请文件和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我局对年开采、加工白云石20万吨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了现场查验,结果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林地因子等现地情况与现状调查表一致,拟永久性使用林地总面积4.8108hm2,具体如下:
1、根据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0.6362hm2,一般灌木林地面积4.1746hm2。
2、根据林地权属分:全部为盂县西潘乡均才村集体林地。
3、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Ⅲ级保护林地。
4、根据森林类别分:全部为其他地方公益林地。
5、根据使用林地类型分:其中:防护林地面积0.6362hm2;其他林地面积4.1746hm2。
6、根据林种分:其中:防护林面积0.6362hm2;其他林面积4.1746hm2。
7、根据起源分:其中:天然起源乔木林地面积0.6362hm2,天然起源灌木林面积4.1746hm2。
8、林木蓄积量:涉及林木706株,消耗蓄积量14.1200m3。
9、该项目使用 (略) 规划区范围内,不使用退耕还林地。
10、该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和地质公园, (略) 规划区范围内。
11、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0年)、符合盂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数据。
12、截至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现象,县林业局已处罚。
1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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