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屯留区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长治市屯留区人民医院新医院建设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屯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屯留区久安路西侧
建设单位: (略) 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迈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屯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89-01-*) (略) 屯留区久安路西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业务附属用房、传染病楼等,并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79800m2。项目总投资66473.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4台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分别经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污泥处理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烷、氯气)最高允许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要求。
(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合流制,其中传染病楼专设一座10m3预消毒池,产生的废水经预消毒(臭氧消毒)后排入专用化粪池,酸性废水统一收集进行中和处理,食堂废水隔油处理,上述废水与其他废水 (略) 化粪池,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确保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相关要求,处理达标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屯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医疗废物采用专用收集袋或锐器盒收集、密封,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泥及栅渣经消毒、脱水后密闭封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管道与设备接口处安装软性接头,风机配套消声器,病房及手术室设置隔音门窗、隔音玻璃,内部行驶车辆禁鸣。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 (略) 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在废水总排口处按要求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屯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屯留区久安路西侧
建设单位: (略) 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迈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屯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89-01-*) (略) 屯留区久安路西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业务附属用房、传染病楼等,并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79800m2。项目总投资66473.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4台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分别经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污泥处理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烷、氯气)最高允许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要求。
(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合流制,其中传染病楼专设一座10m3预消毒池,产生的废水经预消毒(臭氧消毒)后排入专用化粪池,酸性废水统一收集进行中和处理,食堂废水隔油处理,上述废水与其他废水 (略) 化粪池,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确保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相关要求,处理达标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屯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医疗废物采用专用收集袋或锐器盒收集、密封,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泥及栅渣经消毒、脱水后密闭封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管道与设备接口处安装软性接头,风机配套消声器,病房及手术室设置隔音门窗、隔音玻璃,内部行驶车辆禁鸣。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 (略) 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在废水总排口处按要求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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